回覆列表
  • 1 # 律師老陶

    再審是對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進行糾正的一種方式,如果你有理由和證據證明判決所確定的罪名確有錯誤,當然可以申請再審!

  • 2 # 華4402

    根本就不可能的事。從立案、起訴、到法院審理判決,全程所有涉案材料都進入電腦管理、電子監控,不可能隨意變更、修改。

  • 3 # 悟法析律

    刑事案件的被告的一審判決書能發生法律效力,那麼就說明被告沒有在法定時間內提起上訴,或者上訴最終被二審法院駁回,所以才導致一審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書生效,這種情況如果能再審,那麼說明案件很可能存在錯誤,是否更改罪名要看具體案情。

    01想更改罪名的本質目的是基於此降低量刑吧

    刑事案件如果經過了一審的審判,二審的上訴複查,最終讓一審所作的判決書生效,這種情況下案件事實基本是清楚的,法律適用也很少會出現錯誤。

    既然案件事實基本是清楚的,那麼就說明檢察院起訴的罪名沒有多少問題,而作為當事人想透過更改罪名來降低量刑,本身是一個不錯的思路,比如搶劫罪與搶奪罪,看似同一個行為,如果能更改成功量刑相差就是五到十年以上。

    但是,如果一審判決生效後,犯人的申訴又獲得了再審的機會,那麼不是沒有可能獲得更改的。

    02只要已經生效的判決獲得了再審的機會,有很大的可能改判

    在目前的刑事訴訟制度下,只有原判決認定案件事實錯誤和適用法律錯誤,以及發現了新的證據可以獲得再審改判的機會。

    而只要再審的申請獲得了立案,那麼就說明案件本身是存在問題的,至少再審部門認為案件存在問題,所以同意立案來更改和挽救已經出現的錯誤,這種情況下要更改罪名,看的是案件事實認定過程是否有問題,如果事實清楚是不是法官在適用法律時錯誤的適用了相近條款,所以導致案件的罪名與實際情況不相符,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更改已經生效的罪名,在量刑上獲得減少。

    結語

    刑事案件審判是非常嚴肅的問題,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理判決,是三個部門聯動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大家都有自己的法律知識去審視了案件,所以出錯的可能性並不大;特別是在近年的依法治國下,很少會出現明顯錯誤的案件。

    但是,只要案件能獲得再審,就說明辦案部門認為案件存在錯誤,這就是一個好的形勢,能否獲得改判,罪名能否更改要結合具體情況來確定。

  • 4 # 使用者2722774394966

    煙臺煙臺,司法霧霾。法官作亂,腥風血雨遺禍患。

    兩審抱團,窩裡腐爛,隱瞞證據造假案。作孽串通,中院昧心王天松;卑劣不軌,萊州金城崔亞偉。

    ——枉法裁判逼人命,出賣良知糜爛人性!袒護騙婚盜財蛇蠍婦,核心價值道德枯。土匪霸山寨,我員額我說算,陰謀欺騙搞手段天怒人怨,天理不能容!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是怎麼變得越來越美好的,以及成為這樣的人之後的生活態度是什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