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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飛飛小熊熊

    因為工作在監獄,我見過的這種情況太多了。在我們監獄這種情況分二種,一是餘罪問題,二是因為入監前戒毒期未滿,這兩種人會在釋放前被辦案單位拉走送看守所。後一種情況在我們這裡只實行了幾個月。

    2008年我們分監區有一名犯搶奪罪判了兩年的罪犯第二天就到期釋放了。這名罪犯當天非常激動,興高采烈。早飯剛過,從外面來了幾名刑警,把該犯帶入辦公室內訊問,原來該犯以前犯有一宗命案一直隱瞞著,公安機關追查了很久,剛剛抓住他的同夥,供出這名罪犯。公安民警和監獄辦好交接手續立馬就將該犯帶走。據說後來判了死刑。

    2015年,我們監獄有幾個因盜竊判刑的,還有吸毒史並在入監前戒毒期未滿的罪犯出監也有這種情況。他們都是因為籌措毒資進行盜竊犯罪,被警方抓住。在送進看守所時尿檢毒品陽性,先送戒毒所戒毒,戒毒未滿期未滿時,他們的盜竊或其他罪行結案判刑,便送到監獄服刑。服刑完畢,公安機關又會將他們送還戒毒所執行未滿的剩餘戒毒期。

    我們分監區那位罪犯我記得很清楚,早上拿著釋放書剛走出監獄大門,還沒等多吸幾口自由的空氣,幾個公安民警就給他戴上手銬,拉到戒毒所去。當時那傢伙都哭了,想想既可笑又可憐。不過不知道什麼原因,這種情況只實行了幾個月就作廢了。

    所以,釋放前又被刑事拘留,被公安機關帶走的情況也是會發生的。

  • 2 # 不得不說的思考

    有!前幾年我在鄉鎮司法所工作,有一個必接刑釋人員要我們去接。在我們準備去監獄接人的前一天接到司法局電話,說這個人不要接了,公安局發現他還有餘罪,釋放的時候直接派警察到監獄把人帶走。

  • 3 # 福利速遞

    這種情況是有的,特別是盜竊和詐騙的居多,餘罪漏罪爆發,還有種更厲害的,到釋放時間了,剛出監獄大門,警察叔叔,來親自接取看守所的。

  • 4 # 小怪的主人

    有,服刑人員未期滿又被發現新罪,被帶出監獄偵查,這時會被公安用刑拘手續羈押於看守所。注意,看守所和監獄是不一樣的。

  • 5 # 陝西楞娃2超

    有啊。這種事情很常見啊,比如說你現在剛出獄別的辦案單位的人可能就會在監獄門口等你啦。看過人民的名義的朋友應該記得有一段對那個法院院長申請拘留的一段影片。監獄警察恭喜他釋放了然後來了兩個辦案的人說陳清泉,你被捕了。陳清泉說了一句:你們銜接的真好

  • 6 # 法律工作者霍顏回

    非常明確,基本上不會出現刑滿釋放還未出獄又收拘留通知書再次入獄這種事。為什麼?

    第一、監獄和看守所性質和作用不同

    監獄負責關押已決犯,由司法廳下屬監獄管理局管理,入監服刑必須有法院生效判決書,監獄是不認可刑事拘留通知書的。

    看守所負責羈押未決犯和生效判決再剩三個月以下刑期的犯人。看守所由公安機關管轄,犯人判決前在看守所關押,所以看守所認可刑事拘留後拘留證的。

    第二、之所以有人認為存在所問情形,那是誤解了。

    確實存在這樣一種情形,罪犯在監獄服刑,但是公安機關發現該罪犯還存在漏罪,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在罪犯刑滿釋放當日會拿著拘留證把罪犯押回,關押進看守所,而不是拿著拘留通知書再次把罪犯關押進監獄,監獄也不會收押的。

    如果罪犯還未刑滿釋放,公安機關一般會拿著拘留證或者逮捕證到監獄管理局換手續,把罪犯押回關進看守所。

    最典型案件雲南交通廳廳長出獄當天又被檢察機關批捕,但是當天被有關部門從監獄押回,而不是再次關押進監獄。

    此外,刑事拘留通知書是給罪犯家屬的,看守所認可的是拘留證。

    綜上,只能說存在罪犯刑滿釋放還未出獄,又失去人身自由被依法關押,但關押地點肯定不是監獄,這是由監獄性質決定的。

  • 7 # 一定穩住a

    我遇到好幾個這樣的,公安立案後知道你在服刑後,先查一下你的刑期,如果看到你還有幾個月刑期,他就先不理你,因為到監獄提人很麻煩,手續忒複雜,等到釋放那天,他們就會在監獄門口等著,然後上車,帶走,很悲催,天堂到地獄的趕腳,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等到恢復自由那天了,沒想到回不去了!

  • 8 # 深漂搬磚人

    有,這種情況存在的原因是犯人有漏罪沒有主動交代,被公安機關發現了。公安機關會提前跟監獄聯絡,確定犯人刑滿釋放的日期。公安機關在犯人釋放那天持刑拘證等法律文書到監獄將犯人帶走,審訊完後羈押於看守所,進入新的案件程式。

  • 9 # 雨辰君讀歷史

    這種情況用專業的術語叫案件爆發,其實這種情況在詐騙犯或者涉黑涉惡犯罪分子身上特別多。因部分受害人被詐騙第一時間沒有選擇報警,涉而警方也沒有偵查出來,或者因為證據不足而沒有完全定罪判刑,待即將出獄,又剛好有新的證據而被警方在此立案偵查;涉惡涉黑案情如果有曾經打架鬥毆、強迫交易或者尋釁滋事,受害人懼怕報復而未舉報,待犯罪分子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受害人才敢出來舉報,舊案被重新立案偵查,這種情況下,即使還有一分鐘就要刑滿釋放,都會重新從監獄再次進入看守所等待公安提審、偵查。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詐騙犯,涉黑涉惡人員因舊案有線索,公安機關再次刑事偵查的情況,犯人會再次被報案機關公安部門帶回辦案地看守所,證據確鑿情況下,會再次被檢察院起訴,法院判刑。我是雨辰君,普法路上有你我更精彩。

  • 10 # 滄海煮恨

    沒有的事。但在監獄門口等待人犯刑滿釋放剛出監獄門口,即向被剛釋放者宣讀刑拘或刑捕法律文書,並即時實施刑拘或刑捕,由辦案件單位帶回羈押進行審、判。

  • 11 # 夜空孤星

    有,很多,但是一般都是出了監獄的大門,等你的除了你的家人還有警察。

    我出獄那會在出監隊,當時我們監獄出監隊是在五樓,窗戶正對著監獄的大門,所以每天上午放人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站在視窗,看著犯人被帶出大門換好衣服,然後和家人見面。有一次是一個東北的中年人出獄,大家依舊還像以前那樣在窗戶看。只見他換好衣服,大搖大擺的向出口走去,家人已經興奮的和他打著招呼了,可是我們也看到兩個警察走到了出口處,不遠處停著一輛警車。這時那個男的意識到了是什麼情況,所以一邁出鐵閘門,他拔腿就跑,但是沒有跑兩步就被警察給摁在了地上,直接上手銬,押了起來。這一切都發生在接他的親人的面前,不過警察還是挺人性化的,讓他和家人說了幾句話。隨後就被警車拉走了,接下來等著他的將是從新開始的看守所,開庭,監獄等程式。

    還碰到過知道吸毒販毒的人,被判了一年,下到監獄服刑,但是他心裡非常清楚,因為只要吸毒肯定是會有兩年的強戒的。所以他很平靜,出獄的時候也沒有像其他人那麼開心,強戒所可比監獄恐怖多了。當然,也沒有例外,出獄那天,他早早的就在窗口出看到了強戒所的車,沒有反抗,沒有掙扎,一出門就主動把雙手審了上去,消失在我們視界的盡頭。

    還碰到過一個,職務侵佔被判了8年,他沒有退賠,所以最後在家屬各種提供貧困證明和其他各種證明的情況下,減了五個月。釋放那天,剛邁出去,就又被同監獄的民警收了進來,原來政策變化,他不符合減刑條件,法院宣佈取消他的減刑。於是就又收了進來。

    無論是監獄還是看守所,進來容易,出去可就難了。所以最好別犯罪。

  • 12 # 買根棒棒糖

    有,並且還不少。曾經碰到過一個我重慶老家的,盜竊罪流串作案。在重慶的案件重慶要自己辦理,不願意交給湖北,湖北的也不願意把那邊的案子合併過來,結果就是在重慶的案子被判了十一個月,刑滿釋放那天湖北警方就拿著刑拘證過來接人了

  • 13 # 我是a我是歐米嗄

    堂弟的兒子從小頑劣不喜讀書,剛上初中就因打架鬥毆被開除。於是纏著父親要去塔溝武校學武,其父生意忙無暇成天盯著,就遂了他的願。在武校讀了兩年,有了一些基本功,會打幾套拳法後,禁不住武校枯燥而又吃苦的生活,又中斷學習開始混跡社會。雖才練了兩年,一般人還真不是對手,再加上逞勇好鬥的性格,不久身邊就聚攏幾個臭味相投的年青人,成天出入網咖歌廳。因無一技之長,父親給他找了幾份保安工作,他都不屑一顧。每月給的幾千元錢幾天就用完,久而久之父親也懶得管。漸漸地他和夥伴開始偷竊,多次被抓,每次都是父親交罰款保出來。後來發展到公開搶奪、搶劫。終於每一次因搶奪被抓判刑二年。在獄中結交了一位朋友,無話不談。有一次吹高興了,提到曾經在某年月日在某地夜間持刀搶了一個路人,搶得三萬多現金,很是瀟灑了幾天。結果說者無意,聽者有心。這是一個立大功的機會,於是背後立即作了檢舉。本來小子只有一個多月就刑滿了,沒想到會東窗事發。最終刑滿那一天直接就被刑警隊接走了。後被判了七年。

  • 14 # 勵志小爸爸

    謝謝邀請!刑滿還沒出獄又入獄基本不可能,你說的問題大部分是吸毒人員需要強戒的,比如,偷車判了9個月,但因為是吸毒人員偷車,又是“2進宮”,那基本強戒18個月~24個月!所以,在“看守所”坐完9個月刑期又接著回“戒毒所”坐滿18個月,實際回戒毒所坐9個月!這也是每個吸毒人員最害怕的事情!

  • 15 # 蘇喂蘇喂蘇喂蘇喂857

    有我在看守所跟我關一個監室 判了拘役五個月早上放人的時候高興的很 結果早上兩個民警直接給他拷上帶去派出所就沒回瞭然後聽管教講說是去另外一個看守所了。

  • 16 # 未來依舊可期

    當然會出現,比如網路犯罪中,有一些在不同的省份都實施犯罪了,在一個省份證據確鑿已經審判完服刑完畢了,但是其他省份的可能進度慢,落實好證據以後,但是一查,這個人在服刑,因為在服刑期間提人很麻煩,就會在你刑滿出獄後,拿著手銬在門口給你突然的驚喜。

    也許會問你一句:驚不驚喜?意不意外?喜不喜歡?

    還有本身因為吸毒被關在強制戒毒所,但是在戒毒期間發現你牽涉其他的犯罪問題,也會給你提到看守所審訊,然後先服刑,再戒毒。

    不要違法犯罪,要不然社會回給你一個又一個“驚喜”。

  • 17 # yuanzhi

    這個情況非常多,但是一般都是會由負責相關案件的民警直接將人接到新案的立案派出所,然後再重新走一遍看守所羈押,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的流程然後才會再次送到監獄服刑,這是一種情況,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犯人前次服刑的刑期未滿又發現有其它案件時,有的辦案機關會直接到監獄去提人審理。但是也是轉到看守所羈押。

  • 18 # 深圳福耀玻璃代理

    我之前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我記得快吃中午飯的時候把那人放出去了,結果前前後後沒有一個小時又把他抓進來了,因為他之前犯的案件又把查出來了,又回來的時候整個人的情緒都不穩定

  • 19 # 龍哥哥看世界

    刑滿釋放還未出獄,就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了,還真的有,而且很多,我來給你講一個事例吧:

    有一個男的,透過網路交友,再以借款的名義詐騙錢財,同時以處物件的名義處了幾個女的,我記得好像有六七個,還說自己是軍人,負責採購,經費需要墊付,反正各種理由,就這麼有借有還,拆東牆補西牆,但肯定借的比還的多,否則他不就賠了。

    你說你騙錢就騙錢吧,你還見面奔現了。其中約見了一個小女孩,兩人相約見面,男子以自己是軍人不能離開駐地為由,要求女孩來到他的城市,女孩真來了,他給女孩訂的酒店。兩個人玩了一天,女孩晚上回酒店休息,可這哥們居然見色起意,要QJ女孩,女孩強烈反抗未得逞,女孩害怕就和家人說了,家人報警了,男的被抓了,未遂判了一年。

    按照規定,一年需要在看守所服刑,他就沒有去監獄,一直在看守所服刑。另一邊,借給他錢的幾個女的發現都聯絡不上他了,借的錢也打了水票,就報警了,警察立案調查了,發現這哥們在看守所服刑呢,就沒采取強制措施,等他服刑期滿,也不能放了呀,就在看守所準備釋放的時候,對他採取了拘留強制措施,後來這個哥們因為詐騙犯罪被判了十三年。

    所以,不要有僥倖心理,凡事都要有一個底線,只有這樣,自己才能自由的生活在藍天之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能說出一部電影或者電視劇裡的經典臺詞,證明你曾經年輕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