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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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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九天牧馬
你的提問已經說明他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我是一個職業素養很強的律師或者是一個醫生問我會不會替他辯護或者說給醫治,我可以百分之百告訴你,我不會給他辯,更不會給他醫治傷和病,只有那些無知的律師和醫生為他辯護和醫治吧。
你知道什麼叫十惡不赦之罪嗎?
一、謀反,“謂謀危社稷”,即推翻政府。
二、謀大逆,毀宮殿、宗廟,挖祖墳。
三、謀叛,投敵叛國者。
四、惡逆,毆打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伯叔父母、姑、兄、姐、妹、弟、殺外祖父母、夫、婦之祖父母、父母者。
五、不道,指滅絕人道,殺人全家(都不是應死之人)暗中下毒,企圖致人中毒死亡。
六、大不敬,對帝王不尊敬,盜竊帝王公章和日常穿戴用品等等。
七、不孝,對直祖尊親屬有忤逆言行,咒罵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不供養等等
八、不睦,謀殺或出賣(緦麻)遠親親屬,毆打或控告丈夫,大功(近親)尊長,小功(遠親)尊親屬。
九、不義,謀殺上級殺同僚殺老師等等。
十、內亂(亂倫),姦淫遠近女親屬,姦淫祖、父小妾等等。
這就是十惡不赦之罪(內容甚多不累詳述),犯了這樣罪的人,只有國家有關部門去指定律師為他辯護和醫生為他醫治。
前提是你已經給他定性成“十惡不赦”的人了,一般正常的職業素養高的律師和醫生也不會為十惡不赦的人他去辯護和醫治。所以我才不會去做這種無益於人民群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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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律師
很多人都誤解律師辯護工作,認為律師為壞人辯護,將律師為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等同於是共同犯罪,是一種包庇犯罪。
從法律上來說,委託律師辯護或自己為自己辯護這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權利,這權利是任何人及任何機構都不得剝奪。且一個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承擔多大的刑責,這個只能由法院來裁判,任何人都不應當成為他人的裁判者,而直接對其他人下死刑。
有句話說,“事越辯越明,理越辯越清”。當公安機關,當檢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是否犯罪應當透過案件證據來呈現。若不經審判,不經辯護,而直接以檢察院的認定結論為準,那將導致公權力的無限擴張,這樣一來,我們每個人都將有可能成為受害人,成為冤假錯案的受害者。
當然,對於有的案件來說,即便有律師的辯護,也可能不能改變案件最後的結果。但律師的參與,可以讓整個案件按照法律的程式進行,讓案件得到相對公平公正的審理。
“讓不該死的人不死,讓該死的人死的明白”,這個就是法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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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資深律師,我最有資格口是答這個問題。律師有自己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醫生也一樣!撇開“十惡不赦”這個道德色彩十分強烈的前提,律師的五大業務包括法律諮詢,法律顧問,民事行政訴訟(含仲裁)代理,刑事辯護,非訟業務代理。其中刑事辯護是律師的五大業務之一。只要有當事人及其親友委託,法院指定辯護,律師事務所分配案件,執業律師是不能拒絕的!律師進行刑事辯護與民事訴訟代理不同,律師在刑事辯護工作中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可以根據案情選擇事實辯,法律辯或表達辯,不受委託人(含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意志的左右。而民事行政案件的訴訟代理則不然,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的許可權和範圍內進行活動。而醫生,醫者仁心。醫生的工作物件是患者,關注的是患者的病情,與患者的身份無涉。法官決定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生死,醫生也決定身為刑事被告人的患者的生死,但法官可以判決刑事被告人死刑,而醫生只能選擇搶救刑事被告人患者的生命,即使這個刑事被告人第二天馬上將押赴刑場執行死刑。一個成熟的律師與醫生的共同點是可以有自己不同的是非觀,但均無權依自己的是非觀,在業務活動中對工作物件作出道前德評價,並依據這種評價的結論進行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