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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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盛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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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螢火蟲泡泡
關於愛情,當然要勇敢追求自己喜歡的人,人這輩子很長,如果沒有愛做基礎,兩個人很難一起經歷生活瑣碎,一地雞毛,更不用說坎坷人生路了。但是勇於追求,並不是執著。在愛情裡永遠不是一方的事,它是雙方互相擦出的火花。不怕他遲一些愛上你,就怕他不愛你。在愛情來時,用心愛,用力愛;當它走了,也要勇於放手。經歷永遠會在記憶裡,真愛也永遠會在前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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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彩虹巴啦啦
只要自己喜歡,倒追有什麼不可以,謝娜這麼出名的人都承認自己追的張傑,自己的幸福自己掌握,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成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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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桔子家常美食
不會吧,因為本人天生麗質,一般都是別人追我,(有點自戀),現在年紀大了,這個問題適合年輕人,我回答不了了。
會不會到最喜歡你的人?這個問題我是有親身感受的。
不管是男人和女人,每一個人都有年輕的時候,都有風華正茂,青春煥發的時候。18歲至25歲是最吸引人的。我在20歲的時候,就有一個老家女孩非常喜歡我。可以說是倒追我吧她家離我家不遠,因為我們都是農村的,她會經常來我家找我聊天,有時候讓我陪她去趕場買東西,甚至還要求我帶他到外地去打工。而且還親口告訴我,他真的很喜歡我,每天只要不見到我就像掉了魂似的,一點精神都沒有。
可是無論他怎麼表白,可是我對他就是不來電呀。我不喜歡微胖的女孩。我喜歡瘦瘦的,高高的,眼睛大大的,清純的女孩。而她不是我心目中的樣子。但是我又不忍心,直接拒絕他,我怕他傷心。所以每一次他的邀請,我都會找理由搪塞過去。可是我深知我的內心是不喜歡他的。
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了5年到6年多。他已經到了25歲的年紀了。而我也已經到了28歲了。雙方都在認真的考慮自己的未來。在一年之後,大家都結婚了,但不是對方。至此,很多年過去以後,現在回想起來一點心得:
愛情是神聖的。每一個人都有追求愛的權利,都有愛與被愛的權利。人只喜歡我愛的東西。當然除了愛情也包括其他東西。所以當別人得罪你的時候,如果你真的不喜歡他,我相信你一定不會同意的。
不是有很多歌詞是這樣說的嗎?愛我所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