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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同居6年,就以為我身體沒孩子他提出分手,但他提成分手時我把身體看好還動了手術,我能要求他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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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VICTORY

    真幫不到你,但我如果遇到問題更傾向於問更專業的人,比如:可以打電話問下:12348,免費律師諮詢服務熱線,希望可以幫到你,什麼情況下都要先保護好自己,才可以想以後的事情。

  • 2 # 情感小扒李子木

    單純說共同用得錢,不應該再要回了,因為已經共同花掉了。

    至於說因為沒孩子動了手術,能否確定是你身體的問題?如果是,只能說明你為自己身體做了花費,以後無論是遇到誰,結婚後沒有孩子也是需要做這個手術的,並不是前男友導致你不能生育的,所以不存在精神損失費!

    在此還是呼籲廣大女生,一定要愛惜自己!不要為了男人傷害自己!很多事情,還是要留到婚後進行!那才是要和你共度一生的人!

  • 3 # 平凡V尚文

    如果只是同居:

    這事到底是男的吃虧還是女的吃虧不好認定,誰付出的感情多誰就吃虧大。但是如果是像案例這種的沒有拿結婚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事情說不清楚了!

    戀人分手本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分手賬更是剪不斷理還亂。當我們和別人談戀愛時,如果沒有誠意和別人白頭到老,就不要和TA有經濟上的瓜葛。愛情是由雙方來買單,如果牽扯數額較大的經濟往來,那麼,分手時請把賬結清!情分雖已盡,尊嚴卻無價!

    如果要精神損失,應該很難,畢竟當初你自己同意戀愛,男的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應付法律!

  • 4 # 萬花島藏寶圖

    你們是共同用了多少錢?要是沒有購置房產,車子等大物件,日常的你要怎麼算呢?

    6年,對於一段感情來說,已經也挺久了,難道一點錢還敵不過一段感情,那你們這段感情真是一文不值。

  • 5 # 河南大象

    作為弱勢群體,同情你的遭遇。

    既然不愛了,分手成為必然,如何善後,必須諮詢律師,尋求專業幫助。

    建議1.辦什麼事手續優先。同居不受法律保護,想在一起登記結婚,哪怕不擺酒席。財物來往要留錄音字據。

    建議2.法不外人情,再律師幫助下進行談判維權,儘量獲得男方體諒資助。

    建議3.可以通過當地婦聯等部門提供幫助

    建議4.藉助媒體力量,進行調解。

    從以上當面著手,一定不要採取過激行為,不但達不到目的還違反法律。人心都是肉長得,藉助媒體,婦聯,律師等力量,再渣的人都得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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