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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臉花花的vlog

    我身邊的朋友,有一位選擇把孩子留給了孩子爸爸,因為自己沒有房子,工資也不高,後來自己有了房子,孩子就被接了過來,爺爺奶奶給點生活費,如果不是過不下去,一般有孩子的女人都不會選擇離婚!為了孩子也會慎重考慮

  • 2 # 妮子nacy

    做為一個媽媽,不管是什麼原因選擇離婚,必須要將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小。如果孩子已經上了小學,要和孩子溝通,離婚是爸爸媽媽的事情,雖然爸爸媽媽不住在一起,但爸爸媽媽都是愛你的,這點一定要讓孩子知道。

    至於孩子跟爸爸還是跟媽媽,當然要結合具體的實際情況,如果孩子尚未上幼兒園,因為孩子要獲得足夠的安全感,只要媽媽條件允許,跟著媽媽最好,如果媽媽條件不允許,也不需要太強行讓孩子跟著媽媽。如果孩子較大點,也可以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不管怎麼樣,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就是最好的。

  • 3 # 夏天的蘇打水

    離婚的時候,對孩子安排一定要理性,不要為了報復對方或者與婆家、岳母家置氣而做出決定。

    離婚,是一種撕裂行為,雙方都會受到傷痛,孩子夾在中間你爭我搶更是對其心理造成不可挽回的創傷。

    所以對孩子的安排,一定要讓孩子的傷害減輕到最小,甚至沒有。

    孩子的成長,需要財力的支援,親人的關愛,需要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和學習環境,如果有一方做不到,就不要不鬆口。

    另一方也要安排好孩子與不在一起生活的爸爸或媽媽定期見面時間,如果雙方老人有見孩子的需求,也要儘量滿足,孩子的成長需要家人的關愛。

    孩子年齡較小,兩週歲以下,法律規定孩子跟著母親生活,這時候孩子還離不開媽媽。

    年齡十歲以上就可以行使選擇權。當然也要看實際情況,如果實在困難或者健康狀況不允許,可以跟孩子商量,目的都是讓孩子得到最好的生活。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輪流扶養,個人認為這是比較好的選擇,孩子不覺得自己沒有爸爸或者媽媽了,家裡老人也可以關照孩子。

    這要看夫妻離婚時的狀態,理性,不情緒化,這樣來商量孩子的事情比較客觀,如果雙方都怒氣沖天,怨氣不斷,還發生肢體衝突,那還是參考其他方法。

    總之,孩子是愛情的結晶,是父母的心頭肉,誰都想擁有,那就為孩子著想,做出良好的決定!

  • 4 # 吾愛靑橙

    我離婚的時候很堅決要了孩子的撫養權,因此男方要去了大部分財產,雖然現在帶著孩子過的有些艱難,但我任然不會後悔!我沒能為孩子選擇一個優秀的父親,沒能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現在我會傾盡力量成為一個孩子優秀母親。積極向上,充滿正能量!

  • 5 # 一醉寶閣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很多父母在鬧離婚的時候,家裡的氛圍基本是亂糟糟的,孩子身在其中,感覺壓抑。另外,孩子雖小,但能感受到負面的感覺,以及未來不確定的恐懼。身處惶恐不安環境裡的孩子,由於缺乏安全感。過多的憂慮使得孩子無心學習。表面看來,是父母鬧離婚,影響孩子學習。更為本質的,可以說是,因為父母鬧離婚,導致孩子身處一種不安全感、焦慮的環境,使得孩子情緒壓抑,以致影響學習。 因此,對於那些,不可避免的婚姻走到盡頭的夫妻來說,儘量努力把對孩子的負面影響減少到最少。必要的時候,尋求心理諮詢,瞭解孩子可能會出現的心理並做調整,這對孩子平穩度過父母離婚帶來的內心動盪,不失為一種不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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