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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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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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6027lwn
這種情況還是根據實際情況定吧!多方面考慮,畢竟孩子是無辜的,比如固定的經濟收入在哪一方,誰更加親近孩子,孩子偏向愛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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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能量男子
個人認為,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孩子交由最有能力的一方輔養,另一方也必須儘量提供輔養費用。生命可貴,既然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各自也要繼續生活下去,也希望將來雙方,包括自己的孩子都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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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竹城羽楓
不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千萬不要離,離婚雖然是對兩人過不下去的一種解脫,但是真正受傷的是孩子,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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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菠蘿菠蘿蜜2017
首先你只問孩子的問題,沒有提到財產和別的。
孩子問題很簡單,一,得看孩子多大了,如果是幼兒歸母親,你給撫養費。二,如果大了,問孩子意見來定。三,入贅這樣的情況孩子判給女方多些,因為孩子姥姥姥爺會給看,你要了孩子撫養權你要工作,沒人給你看孩子,對孩子健康成長不好。
男方在女方家,你的意思男方入贅,男方在女方家生活。這有什麼關係呢。跟女方在男方家生活離婚一樣呀。
有三方問題:1,婚姻。2,孩子撫養權。3,財產怎麼分。
1,該不該離婚,這個要看你自己心裡的真實想法。別人無法評判。雙方協商好去民政局解決。協商不好,去法院解決。
2,你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嗎?如果想要,那麼無論多難你都要爭取。你沒說清楚,孩子的年齡,孩子一般誰帶,雙方的經濟條件怎麼樣,對孩子成長怎麼規劃的。
3,關於財產。首先取決於你們有什麼財產。婚前的是婚前個人的。婚後取得的,屬於共同的,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