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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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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辦稅行
做賬是必須的!
1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北京海淀稅局釋出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公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個體戶們人人自危。
但在12月7日,北京海淀稅局對此又進行了說明,其中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是對按照稅收徵管法及其相關規定應設定賬簿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查賬徵收方式;不符合設定賬簿標準的仍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
現在雖然還沒推廣至全國,但這是一個規範化的趨勢,所以建議您建立一套自己的賬,如適用查賬徵收,可複式記賬,或簡易記賬,如適用核定徵收,必須建立進銷貨登記簿、收入支出登記簿。
未來無論政策怎麼調,核定徵收也好,查賬徵收也罷,作為一個經營中的單位,做賬還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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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穩盈財稅
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
1.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要設定賬簿根據憑證記賬核算。
2.設定複式賬:註冊資金20萬以上或應稅勞務型月銷售額4萬以上/生產型月銷售額6萬以上/批發零售型月銷售額8萬以上
3.簡易賬:註冊資金10-20萬或應稅勞務型月銷售額1.5-4萬/生產型月銷售額3-6萬/批發零售型月銷售額4-8萬
4達不到上述建賬水平的,建立收支憑證貼上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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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稅聞一見
個體工商戶實現建賬管理,推行自主申報,是落實國務院進一步理順市場和政府關係的具體體現,從制度層面取消稅務部門事前核準的權力,還權還責於納稅人。目前,徵收方式分為查賬徵收和定期定額徵收兩種方式,有的省市已經開始先行先試取消定期定額方式,最終都會採取查賬徵收。
查賬徵收個體工商戶必須建賬管理,建賬分為簡易賬和複式賬。
一、簡易賬
1、註冊資金大於10萬小於20萬的(10萬<註冊資金<20萬)個體工商戶。
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二、複式賬
1、註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金>20萬)個體工商戶。
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定期定額徵收簡稱“雙定戶”。雙定戶不需要建賬,但是你也要建立收支憑證貼上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定期定額徵收個體戶,不需要做申報,採取以繳代報的形式,也就是說,你按照定稅直接透過三方協議扣稅就可以啦!但是如果你代開了專用發票或者超過了定額那就需要申報啦!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會逐步走向由會計代理行業專門運作,減輕個體工商戶的因財務管理、申報管理、發票管理等失誤造成不該有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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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左刀三爺聊財稅
從長遠來看個體戶還是需要做賬的。
第一是經營的需要。無論你從事什麼行業、經營什麼產品,如果沒有一個核算意識,沒有一個比較完善的核算方法,你可能無法得知自己到底是賺還是賠?自己哪一個產品的收益高?從而能確定自己的主攻方向,專門做一些利潤比較高的行業或者是產品。
如果你的經營核算十分混亂,頂多只是籠統的知道自己是賺還是賠,而且在擴大自己的經營範圍或者合作伙伴時也無法能夠得到對方的信任,有可能會讓很多的生意無法繼續下去。
第二是稅收管理的需要。目前個體工商戶存在著定期定額戶的管理,這種管理比較簡單,所以稅務局給你核定了一個定額收入水平,個體戶按照這個收入確定的稅額直接繳納稅款就行了,其他的相關稅收也根據這個定額來相應的計算繳納,這對剛開始起步的個體戶來說,確實能夠省掉很多的麻煩,能夠集中精力搞自己的經營。但是隨著現在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形勢的需要,目前對於核定徵收之類的納稅人越來越嚴格,國家一直在鼓勵這些納稅人儘快轉為查賬徵收,對個體戶的管理也會慢慢進行嚴格起來。定期定額的比重會越來越小,將來會越來越推廣查賬徵收這種徵管模式。
從具體的稅收規定來講,有一個個體戶建賬管理辦法,雖然釋出了很多年,但是由於各方面條件不很具備,稅務機關對這方面的落實也不是很徹底。但是由於去年都知道的影視行業整頓的事件,它的影響還是比較深遠的,那麼對核定徵收,尤其是個體戶的核定徵收,可能會有一個大的趨勢改變。個體建賬管理辦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定複式賬: (一)註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稅務機關確定應設定複式賬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定簡易賬,並積極創造條件設定複式賬: (一)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定簡易賬的其他情形。今年實行的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增值稅的稅收優惠,很多的個體戶可能想申請定額高一點。但是如果按照個體建賬管理辦法的規定,定額高一點,就很容易達到建賬的標準,就要按照個體戶建賬管理辦法去來進行建賬。
所以無論是經營的需要,還是稅收管理的需要,個體戶進行會計核算,加強自己的財務制度是一個必然的大趨勢,還是希望你能夠儘快的轉變自己的思想觀念,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財力,強化自己的會計核算水平,以便在更殘酷的市場競爭中得到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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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3443258913207022
1.並不是這樣的,辦理了公司或者個體戶需要按時記賬報稅,但是不一定需要繳納稅金。
當然,申請了定期定額的個體戶不用記賬報稅。
2.小規模或者個體工商戶,增值稅每個季度30萬的免稅額。
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公司,企業所得稅也有優惠政策:
(1)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以下,稅負是5%,低於標準稅率20個百分點。
(2)應納稅所得額是100-300萬元之間的,稅負是10%,低於標準稅率15個百分點。
3.什麼是小微企業?
2019年小微企業放寬後的條件為:企業資產總額50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300人以下,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以下。
4.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有:6%、9%、13%,可以進銷項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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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情如此虛偽87633206
個體戶得房租費水電費人員費誰來管,有命,你沒有錢醫院能讓你進呢,沒有錢你能買房買車別說養家了連娃娃學費都交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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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財稅小青年
別聽他們瞎扯,請相信我,短期內不需要做賬!
看了這些人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從網上覆制的,然後隨便改改就發出來了,不懂的還真以為是那樣呢,說你們“誤人子弟”一點都不為過!
首先說明一下,確實有個體工商戶應當做賬的規定,但是,請看看目前個體工商戶的實際情況吧:不排除有的個體工商戶做的很大,規模很大,掙錢也很多。但是更多的個體工商戶,是很小的規模,個人沒有什麼相對體面的工作,但是為了養家餬口,沒辦法,租個小門面,起早貪黑掙點錢,如果可能,誰不想天天坐在辦公室內,吹著空調拿著高薪呢?
我的一個朋友就是,本來有個流動攤位,賣滷菜的,因為城管不讓出攤,沒辦法,一咬牙租了間門面房,每年的房租6萬元,兩口子一起經營,起早貪黑的,一年也剩不下幾個錢;
在個體工商戶群體中,我朋友的這種情況佔相當大的比例,這種情況下,他們自己做賬是不可能的,如果找個記賬公司做賬,像我們這地方,一個月至少500元費用,一年下來就是6000元,這對於他們來說又是一筆不小的支出,現在全國都在減稅降費,這絕不是國家稅務總局想要的結果。
所以,那些說個體工商戶必須做賬的,建議你們出門調查一下,隨便一條街上都有幾十家甚至幾百家個體工商戶,隨便一間門面房都可以申請註冊個體工商戶,像水果店、理髮店、糧油店、小吃店、賣雞魚肉蛋的等等,按照規定,也許他們當中很多人符合建賬的條件,但是請看看,他們哪一家建賬了?哪一家因沒有建賬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了?這麼多沒建賬的,難道稅務機關一點都不清楚嗎?那麼稅務機關為什麼沒有處罰他們?因為稅務機關對政策的理解掌握更準確,更能理解相關部門的政策出臺的本意,而不是像你們這樣生搬硬套!
當然了,我說的是大眾情況,如果你的個體工商戶做的比較成功,往後會有更高層次的發展,那該做賬還得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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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稅眼看世界
關於這個問題回答如下:
1.目前個體工商戶基本上都採取的核定徵收方式,因此基本上個體工商戶都沒有做賬,現在各地稅務機關對個體工商戶在記賬上沒有嚴格規定,也就是說基本上沒有要求記賬核算。這種徵收方式實際上在稅收徵管上是比較粗放簡單的,存在很大的稅收徵管漏洞,很多與個體工商戶實際經營情況不相符。
2.隨著稅收徵管資訊化的發展,未來個體工商戶實行查賬徵收個人認為將是一個發展趨勢。因為從目前一些發現和查處的涉稅案例發現,個體工商戶不僅自身納稅申報、發票開具等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同時也會影響到企業類納稅人的稅收徵管。
3.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將進一步擴大綜合所得徵收範圍,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徵管相信也會進一步深化,查賬徵收是有利於公平稅負的。
4.個體工商戶作為解決社會就業的一個重要群體,相信國家未來一定會在支援其發展的前提下,透過科學的稅收徵管,特別是透過逐步推進查賬徵收,公平稅負,堵塞稅收管理漏洞,防止稅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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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財藝新勢力
個體戶並不一定要做賬!根據稅法規定,個體戶稅收徵收方式分為“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是否建賬,需要結合個體戶的註冊資金、銷售額等因素。具體分析如下:
一、中國稅法規定,個體戶的稅收徵收方式包括“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
1.查賬徵收是針對有建賬能力的個體戶,收入-成本-費用後的利潤額作為應稅額,按個人所得對應5%-35%的稅率計算。
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對建賬戶採用查賬徵收方式徵收稅款。建賬初期,也可以採用查賬徵收與定期定額徵收相結合的方式徵收稅款。”
2.核定徵收是針對沒有建賬能力的個體戶,核定徵收分為“定期定額”或“定率”徵收。
(1)定期定額徵收是按期繳納固定金額。適合規模小的,核算不健全的個體,一般是稅局核定月收入,然後按收入額來納稅。
(2)定率徵收是按核定固定稅率徵收。適合規模小的,核算不健全的個體,一般是稅局核定月收入,按照收入*徵收率確認利潤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同時,我們還要注意:
(1)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要結合所在地稅務部門具體規定。一般經濟發達地區是上限20000元,只要銷售額不超過20000元,是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銷售金額超過2萬元,要全額徵稅。
(2)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起徵點為開票金額按月不超過10萬,按季度不超過30萬的開票金額是免徵增值稅及附加稅的,無論是核定還是查賬未超過這個金額都免徵,超出則要全額徵收。
二、個體戶達到一定條件,就必須要建賬
1.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定複式賬:
(1)註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3)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定複式賬的其他情形。
2.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定簡易賬,並積極創造條件設定複式賬:
(1)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定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因此,個體戶註冊資金、銷售額的多少將決定是否需要建賬。
總結個體戶是否建賬,需要結合個體戶的規模、銷售額等因素。若達到法律標準的,就必須建賬;未達到標準的,可以選擇性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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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典財稅
不一定。
咱們國家對個體工商戶的稅收管理一般比較靈活,分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兩種方式,什麼情況下需要做帳?什麼情況下不需要做帳?舉幾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稅務人員結合老張的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範圍,看了房屋租賃協議,又向老張了解清楚具體情況,認為老張的經營規模較小。然後把老張的手續給辦齊了,告訴老張好了。
老張問怎麼交稅?稅務人員告訴他,你這菸酒店規模小,只要不給客戶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什麼稅都不用交。
老張的這種情況,稅收就屬於核定徵收。且因規模較小,正常情況下,每月的營業額肯定小於十萬元,屬於免徵增值稅的範圍。
老張的這種情況,當然也就不需要做帳。本來開個菸酒店,利潤就很低,再讓老張找個會計來做帳,不僅沒必要,而且不現實。
事實上,大家仔細留意一下,就會發現,像老張的這種情況非常非常的多,可以說滿大街都是。允許這種情況不做賬,是非常人性化的、切合實際的做法,說需要做帳的都是扯淡。
再舉個例子,什麼情況下需要做帳?
小李兩口子在市裡租了間門面賣服裝,辦完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剛開始稅收也是實行核定徵收,所以沒有做帳。
但後來生意越做越大,經常有企業去定製工作服,而且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剛開始小李到稅務機關代開增稅專用發票,稅率只有3%。有的企業要求必須開具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小李的店是小規模納稅人,當然滿足不了這個要求啊!所以這樣的客源就流失了。
即使這樣,小李一年的開票額超過了500萬元。稅務機關找到他,說你們年營業額突破了500萬元,必須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收不能再實行核定徵收了,要改為查賬徵收。而且告訴小李,必須要請人做帳了。
根據規定,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必須能夠準確地計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增值稅額。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建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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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核定徵收,還是查賬徵收,個體戶必須要做賬。查賬徵收的個體戶,可以複式記賬,也可以簡易記賬,核定徵收的個體戶,必須建立進銷貨登記簿、收入支出登記簿,出於規範化的考慮,國家肯定會大力推進查賬徵收,再說了,建個賬有啥難的?自行申報在現行條件下也很簡單,不要有什麼畏懼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