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智商欠費情商停機

    一般情況,養狗子的主人都不會認為自己的狗會傷到別人,沒有這個觀念,但是狗對自己主人和陌生人的態度是不一樣的!

  • 2 # 折射的稜鏡

    所有的罪都是以違法為前提的,法律沒有規定的是無法論罪的。儘管大型犬隻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但僅僅是有可能。目前法律僅僅能以造成的傷害結果論處,比如損害公私財物類。對於狗或其他動物造成的傷害沒有注意到有相應法律規定,(也許有,希望專業人士解惑)。當然這是個盲區或者說是法律滯後,希望今後有關條例或者司法解釋能有相應規定從而避免傷害的發生。

  • 3 # 2016漢堡包

    城市裡狗咬人百分之九十九的都是人逗狗,嚇狗,踢狗,打狗造成的,不信你去調看咬人前五分鐘的全程攝像監控記錄,特別是中大型寵物狗,人不惹狗,狗不惹人,被狗咬了的人都會編瞎話說突然被狗咬了一口,那是在騙鬼,去調看攝像記錄吧。

  • 4 # 不動冥王壇

    就這麼跟你說吧 以現在網上的狗咬人案例來看 如果 我養的狗 咬了你 沒致殘 沒咬死 先是雙方協商 協商不了 你就報警 估計你以為警察來了能幫你主持公道 警察調查的時候 我承認是我的狗咬了你 接著警察調解 如果我沒啥事 心情好 就賠著一起嘮嘮嗑唄打發時間 如果我沒空 我大可以和警察說 我晚上約了個女同學 沒空陪你們嘮嗑 沒什麼事 我先走了 看都不會看你一眼 警察最多把我的狗釦下來 然後看著我的背影 無奈的告訴你 狗咬人屬於民事糾紛 你只能去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 雖然你沒法接受 但這就是現狀)

  • 5 # 使用者489309824636

    每個大的城市都有動物園,我們完全可以按這思路建設民用住房。由政府規定,每個房地產開發商,在建小區時,必須同建兩個區,一區為人狗共居商品房區,另一區為人居商品房區,一小區為兩個完全隔離的兩小區,只有人狗共居區才允許養狗,大街上的流浪狗一律滅之,

  • 6 # 泳愛至臻

    我認為可以,因為狗自由跑動,危害到的是不特定的人群,這一點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義,關鍵是檢查機關會不會以此為理由起訴。我呼籲這個社會不應該過分重視狗的權益,而嚴重忽視人的權益,如果狗的權益能凌駕於人的權益之上,那麼讓普通人在面對狗時,是不是要畏手畏腳,不敢與狗鬥,只能被狗咬,怕把狗打傷了或打死了承擔鉅額賠償,比如這條30萬的金毛,如果碰見一條,你是願意被狗咬呢?還是賠償30萬呢?在現在社會,一個人被狗咬,如果反擊還需要對狗的死亡或殘疾負擔鉅額賠償,但是,人被狗咬,對方卻只需要負責打疫苗的錢,這樣的對等條件,讓人在與狗相遇後如何自處,實在是個大難題。我希望現代社會是一個人比狗強的社會,而不是一個人不如狗的社會。如果狗咬人讓狗主人負擔鉅額賠償,而不是隻負責疫苗錢,那麼狗的管理一定會比較簡單了,正是現在人不如狗,人的安全比狗賤,所以,養狗的人才肆意妄為,只有增加狗主人的鉅額賠償,才能有效遏制狗傷人的事件。建議,只要是狗咬人,起碼50萬元起步,按受傷害程度的2倍賠償。最後加一句,殺死沒有被主人牽著的狗和沒有戴口籠的狗,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狗主人負責。

  • 7 # 浪裡個喵

    當然可以,雖然我國不具有判例淵源,但是明知有危害性而繼續放任,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就可入罪。

    有後果的,報警後民警要是按民事糾紛和,你管他要SAHZ,並要求做筆錄,然後去醫院治療,門診等相關票據保留好,案發現場有錄影的趕緊自己先去複製一份,這是最直接的證據,前期放任的按危害公共安全,後期唆使動物的按故意傷害。

    好多真實事例,只是相關媒體不報而已,還有就是後期雙方調節的太多,想息事寧人,就看你如何選擇。

  • 8 # zcd量子

    我國物權法對家養犬有明確規定:沒有沒有犬證,有犬證但違反居民公約的犬按流浪狗處理,打死沒有犬證或者違反居民公約的狗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網路上對這樣的問題炒作是養狗產業出於利益的目的,是用心險惡。是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的借題發揮斷章取義。禁止城市養狗的難點在於養狗已經成為一個黑色的產業鏈。在於養狗形成黑產業鏈的暴利!其中包括狗糧店,狗寵物店,狗醫院和狂犬疫苗!只有狗的存在才會給這些產業鏈帶來豐厚的經濟利益,也只有狗咬人傷人才會去打狂犬疫苗!所以,禁止城市養狗也就斷了這些養狗產業鏈的財路,養狗產業鏈將無法生存!他們打著愛狗等於愛心幌子蠱惑人心,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愛狗養狗,維護產業鏈的利益!給我們的城市帶來了社會矛盾,讓我們的城市居民付出慘痛的血的代價!由於利益的目的,他們成立各種愛狗組織,反對禁止城市養狗,製造各種事端,形成了一個有組織有預謀有指揮的邪教組織,來達到他們的非法利益!成為現代社會的一個毒瘤!城市養狗汙染環境,浪費資源,傳播疾病,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城市居民的合法權益!希望國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禁止城市養狗!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保障城市居民的合法權益!!!

  • 9 # 冬哥和狗狗的異想世界

    1.很抱歉,據我所知,目前還沒有涉及狗狗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關法理制度,暫時無法起訴。

    2.對於這種遛狗不牽繩導致咬傷人的情況,建議受害者可以報警處理。一般這種情況,警方會對雙方進行協調,督促遛狗人進行相關賠償,應屬於民事糾紛類。

    3.由於現在社會的人口老齡化、獨生子女多,養狗陪伴的人越來越多,造成的“狗災”、“狗擾民”等糾紛也越來越多。什麼會出現這些問題?根本原因,還是在“人”。一部分養狗人的素質教育沒有跟上,管理的規章制度也沒有得到完善。

    4.支援文明養狗,依法養狗;提倡出門遛狗要牽繩,及時處理大小便;提倡狗狗早做絕育,以“領養”代替“購買”。相信一定能更好的構建人與小動物的和諧關係。

  • 10 # 老方同志

    除非:

    《刑法》第二章裡增加以下條款(或出臺司法解釋):

    第一百ⅩⅩX條 放任犬隻在公共場所肇事有下列情節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違反犬隻管理規定多次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造成一人輕微傷的;

    (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的。

    造成多人輕傷或者一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二人以上重傷或者一人以上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唆使犬隻致死或者傷害他人身體的,依本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從重處罰。

    ……

    否則:

    適格的案例難找,可能也沒有法官會輕易適用。

    申明:

    魯班門前弄斧,權當笑話,非喜勿噴!

  • 11 # waizug

    屢屢惡性的狗傷人的慘案?為什麼不借鑑日本、美國的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不立規矩則沒有方圓!危險大多數人的利益的人或事?必須要有強勢的制度約束!公交車上的個人搶奪方向盤?不能“慣著”少數人的自私自利的行為,嚴懲不貸!!!!!

  • 12 # 快樂一家84400

    這種事在美日歐等發達國家會被提起公訴,狗主人會被罰的傾家蕩產;在天朝即使狗把人吃了,也算不上危害公共安全罪!自求多福吧!

  • 13 # 內森詹姆斯

    這個罪名太輕了。應該以暴恐分子論罪,根據國家反恐法去定罪。用狗攻擊襲擊普通百姓特別是孩子與那些持刀在校門口砍殺孩子性質相同,就該重判!

  • 14 # 使用者5570124231584

    從目前看,養狗沒有那麼多的危害,狗是人類的朋友,狗類中不排除有個別暴劣之個體,若傷了人該主人責擔相應的侵權傷人責任的,這是總量中的極少數而已,這如同飛機方便人類交通快捷時偶有空難一樣的事,我窮困不養狗但我支援讓狗狗在城市與人們親密為伴.

  • 15 # 使用者9983651555641

    溜狗不牽繩導致狗傷人,對惡犬應立即棒殺,對狗主應按故意殺人罪或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並處於鉅額罰款。以平民憤,還老百姓一個安全美好的生活環境。

  • 16 # 抗菌草

    狗咬了人再怎麼做都晚了,尤其是帶狂犬病毒的狗咬了人。

    我相信,真正操縱愛狗運動的人,狗是咬不到他們的,他們不是生活在直接受到流浪狗和家養狗威脅的環境中。基層的百姓包括盲目跟隨愛狗教跑的人,也避免不了免受到狗的威脅。

    狗咬了人,愛狗人士不會負責,他們的最終目的就是愛狗、護狗、寵狗、宣傳愛狗,狗咬了人他們會視而不見。他們最標準的回答是“都是人造成的,狗是無辜的”,但他們掩蓋了他們崇拜的狗是狗患的載體。

    有人說,人被狗咬占人群比例不大,但是放到一個家庭比例是100%,被感染狂犬病毒對一個家庭是天塌下來了。

    以人為本的口號喊了多少年了,其中的“人”是包括每一個人,不包括任何一條狗。

  • 17 # 使用者1570373216338

    絕對可以到法院起訴其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罪,犬類動物本身就是具有攻擊性和危險性,養狗主人本身就有義務保護他人免受大型犬的攻擊,一旦發生其必然要承擔起法律後果。

  • 18 # 城河邊上

    足笨慫,還是是瓜慫,一個小矛盾硬要鬧的臉紅脖子粗,重的還要打捶格業划來不?一少塊肉或火腿腸都把一切都解決了,不吵不鬧,不打捶多好!!!

  • 19 # 使用者8583520254118

    對待弱小對待小動物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尺!貓狗陪伴人類的歷史源遠流長 走進家庭 成為我們最有愛最忠實的家人朋友 5000年文明古國960萬平方公里 難道就沒有弱小一片棲身之地 善待弱小就是善待自己 生命輪迴 善惡終有報 希望更多的人為不會發聲人類最忠實最有愛的家人朋友而呼籲 希望小動物保護法及早出臺 將殘害生靈的惡魔繩之以法!!

  • 20 # 永恆的太陽34274461

    遛狗不栓繩判狗主人和狗關一個屋監禁六個月,危害公共安全罪,咬人狗主人和狗根據情況判一年到十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狗主人判死刑!震懾狗爸狗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是會員還喜歡穿印著某某攝影家協會的馬甲招搖的是什麼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