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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浦北縣一名男孩竟在鬧市中開車,旁邊還有人在指點,“踩剎車,踩油門”。浦北交警稱,孩子是隨父親去小學報名回來,途中說想開車,父親竟然同意了,便坐在父親腿上,開了約200米。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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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種花家的韭菜兔

    沒有教練資格但具有駕照的機動車駕駛人教無駕照的人開車,而且不是學習駕駛的專用車輛,應當扣車扣分處理,好在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如果造成死傷嚴重的後果,可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來處理了。

  • 2 # 橙子渣渣

    暑假到了,家長們可要看緊家裡的熊孩子呀

    一不留神,他們分分鐘能上天!

    請看下面這則新聞

    前天中午兩點多的時候,在熱鬧的增城街頭

    有一個7歲的小朋友,操控著一臺巴士!

    身邊沒有任何人!!

    ▼▼

    一路上還鎮定自若地開車

    估計路人都嚇得一臉懵圈了吧!!

    ▼▼

    小朋友,你以為這是玩具車嗎?

    ▼▼

    話說,你的腿夠長踩剎車嗎?!

    ▼▼

    小朋友,你已經嚇到警察叔叔啦!!

    最終大巴車安全行駛6公里後

    在荔新公路華商學院公交站前被警察截停

    大巴被截停後,小朋友被警察叔叔

    帶去車上開始大哭

    ▼▼

    被交警帶回派出所接受教育

    官方迴應

    據增城社群報從增城公安部門獲悉,6月30日14時13分,增城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男孩駕駛一客運車輛在增城區荔城街荔新公路行駛。接報後,增城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開展查詢和攔截。14時44分,警方在荔新公路將該車輛攔停,並將車上男孩控制,車上無其他人員,其間未引發交通事故和擁堵。

    目前,警方已將該男孩帶回派出所,具體情況仍在調查中。

    小朋友是怎麼拿到車鑰匙的呢?

    涉事汽運公司表示,考慮到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公司會要求駕駛員停放車輛後,必須將車鑰匙留在車內,而值班保安人員沒有及時發現被開走的車輛,這才有了這一出鬧劇!

    看看一代車神最後的後果

    各位小朋友和家長一定要引以為鑑啊!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覺得

    這位“巴士弟”和謝飛機有點像!

  • 3 # C1554455

    我想說,不作死就不會死,孩子想開車必須達到一定年齡,一點安全隱患意識都沒有,強烈建議交警嚴懲。自己不珍惜生命,請不要禍害他人,多少交通事故都是車毀人亡,賠了自己又害了別人。多少司機因為自己的“想當然”,導致那麼車禍的發生,就算沒出人命,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也是很嚴重的。真的,開車不是兒戲,請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 4 # 建築女磚家

    影片中,一位滿臉稚氣的小朋友雙手握住方向盤,獨自在“記得踩剎車、記得踩油門”的淡定指點聲中“熟練”地操控著汽車。

    該影片短時間內迅速在網路流傳,造成較大影響。

    據警方調查:

    鄧某於7月10日下午16時許駕駛一輛牌號為桂A73XXX白色起亞牌轎車搭載其6歲半的兒子(小鄧)及兩名女性友人到金浦幼兒園縣教育局設定的報名點申報就讀浦北一小。 辦完手續後在返程途經金浦路南亞國際路段時,小鄧一時興起,逐請求親自開車試試。鄧某竟然同意小鄧這一荒唐請求。 隨後,小鄧坐在鄧某的膝蓋上操控車子沿人民醫院往舊車站大轉盤方向行駛,坐在後座的黃女士、宋女士則分工合作,一人指揮小鄧開車要“記得踩剎車、記得踩油門”,一人用手機拍攝並上傳朋友圈炫耀,期間小鄧操控駕駛汽車約一分鐘,行程200米左右。

    經批評教育,鄧某對將機動車交給小孩在公路尤其是鬧市區駕駛的危險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表示會認真吸取教訓,決不再犯類似錯誤。

    對此,網友是這麼評價的:

    不得不說,安全防範意思不可沒有啊!

    生命很脆弱,請你們好好珍惜!

  • 5 # 快樂庭院

    這又是一個家庭教育中的原則問題。不出事造成傷害很多人認識不到這種做法影響有多大,一旦出事造成傷害後果之嚴重不可想。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對於原則性問題家長一定要堅持,可很多時候做為家長的我們一時無法區分這是不是原則問題,很多時候還沒有想好,就似乎已經無法拒絕孩子的要求,其實是我們家長自己內心的原則性不強,自己沒有意識到我們的言行對孩子的影響有多麼重要。

    1, 安全是第一個原則:

    安全包括自身(孩子和家長)的安全,也包括別人的安全、物品的安全。

    這位6歲娃的父親顯然是對自己和自己的孩子非常自信,認為自己和孩子一起就完全沒問題,其實他沒有看到更遠:對孩子的這種要求他能答應,那麼孩子就可能在以後對他提出其它過度的要求,他也可能答應,或者他不答應,孩子也會想辦法達到自己的目的,隨著孩子年齡的長大,父親不可能總能掌控孩子的所有想法和行動。這是教育中的不安全,家長沒有安全底線或者安全底線不清。

    2, 遵守法律是並列第一的原則:

    機動車駕駛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70週歲以下”。6歲的孩子父親允許他在鬧市區操縱車輛,這本身是就是法律意識淡薄,無視交通安全。

    做為家長守法的概念就如此淡漠,那麼怎麼教育孩子守法呢?法律是對安全的一種必不可少的保證。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我們自小為他樹立起一種守法意識,是對他以後人生的一個保障,也是父母之愛的深切體現。

    真正的愛孩子,不是有求必應,而是要有限制地放手,家長一定要堅持原則,懂得拒絕,這是對孩子最深切的愛,也是在為孩子樹立他人生原則和信仰。

  • 6 # 長春綠園123786626

    孩子能在鬧市街頭開車也是好事,至少可說孩子是用心做的,不過出於安全考慮還是不主張小孩子開車為好,難到成人開車就都安全嗎?那些出了交通事故的車輛哪起不是成人所為?不鼓勵兒童上路駕車,但也不能都打死,靈童在這世上還是不少的。

  • 7 # 放飛夢想成就2019

    搞不好這個熊孩子是他爸媽充話費贈送的吧,或許孩子他爸是白痴還是腦殘的可能吧。縱容孩子去做成年人才能夠做的事,他們父子倆玩命的同時也是在禍害其他的無辜的人群。所幸的是沒有造成其它事故和嚴重的後果,這段影片圖片上傳到新聞媒體網路平臺。丟工作的事少不了,孩子的父親肯定要遭調銷駕照。涉事單位或者個人車輛管理單位的責任人可能要遭行政和經濟處罰的,縱容孩子等於犯罪。坑害的不緊是孩子本人還有自己和其他關聯人員,建議嚴懲涉事孩子的父親!

  • 8 # Vagrant默寶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說家長溺愛過於嚴重,怎麼可以在馬路上讓孩子開車玩?

    孩子才六歲,想開車的話鄧某作為家長應該阻止,畢竟是在鬧市中,孩子也只是六歲的小孩子,並不具備開車能力,且玩心很重,不知道輕重,如果亂開且在不注意的時候加速,造成的嚴重後果是不可想象的!

    身為家長應該正確引導孩子什麼是他可以做的,什麼是他不可以做的事,然而鄧某隻是因孩子想開車就讓他開,還拍了影片傳送到了晚上,這種更為嚴重,帶來不好的社會風氣,過於溺愛孩子了,大錯特錯!希望各位家長能正確的教育孩子,不要過分的溺愛,只要是孩子想要的想做的事都準了的話,會亂套的,而且會帶壞你的孩子,希望各位家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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