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月10號有個民事訴訟的案子要開庭,我是原告,但是現在疫情時期這邊封村封路,基本是去不了法院的,我當時收到的電子通知上註明了原告確診的話會判我撤訴,請問我該怎麼辦?[祈禱]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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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侯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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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請你吃瓜
聯絡開庭法院,說明情況,詢問法院方面是否如期開庭。
疫情當下,政府各個已經在積極處理這種問題,例如已經有在疫情期間透過網路開庭的案例了。估計你這種會延後開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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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律師
這個我們福建省高院已經有通知,2020年2月10的庭全部取消,另行通知。
@所有人 各部門請注意,按照省院緊急通知要求,2月10日(含)前開庭、調解、詢問、聽證等所有訴訟活動全部延期。請案件承辦人逐一通知當事人。案件承辦人因故無法通知的,所在業務庭部門負責人要牽頭安排其他人做好通知工作。
這是我們省法院的通知。我一個2月10的庭也已經取消。一般來說,書記員會及時電話告知,我是已收到電話通知。建議你及時跟書記員聯絡確認是否開庭。若沒有,及時申請延期開庭,避免缺席而按撤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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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沃盾法務
民間借貸糾紛,被告能參加庭審就很不錯了。法院沒通知延期,說明被告能參加。作為原告,就各種辦法跟法院聯絡上,進行網路開庭,畢竟此類案件事實相對簡單,現在網路、通訊那麼發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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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辛雙成
這個你不必耽心:民訴法在訴訟時效和期間上有明確的規定,今年的疫情符合: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疫情滅失後,及時和辦案法官聯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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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陳豪俊律師
律師答疑:這個不用擔心,最高院已經發問明確做出了指示:“對開庭等活動原則上推遲,該延期審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審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出行和聚集”,不出意外,你應該已經收到了法院的延期開庭通知。
我原定在2月18號前有四個案子開庭,都一無例外的接到通知延期開庭了,所以你正常情況下也會接到相應的通知,除非你在西藏、新疆等受到疫情影響較少的地區,否則延期開庭是非常正常的情況。
最高院的發文名稱為:“對開庭等活動原則上推遲,該延期審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審理”。
1,可以委託律師去代理呀,
2,也可委託律師給法院打個電話
3,可選擇日選擇新開了庭日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