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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貓眼看車

    龜速行駛和超速行駛兩種行為到底哪一個更可恥,關鍵看當時所處的環境、路況,從客觀角度和站在其他人車安全形度分析,兩者都應該儘量避免。下面我們結合各種路況來看看。

    如果是擁堵的市區路段,本身所有車輛就走不動,大家只能龜速行駛,再加上很多路段行人也比較多,那就要求駕駛者必須降低速度,這種情況下龜速行駛反而更加安全,倘若有個別車輛車速較快,那對於周圍的人、車來說就是一種潛在的安全隱患,那麼超速或者說強行快過其他車輛的行駛方法就是不對的、可恥的。

    如果是高速公路,本身道路限速要求不得低於70公里/小時,如果有些車輛就是走的很慢,甚至低於70公里的速度也大有人在,那麼相對於其他高速行駛車輛來說,這些慢行車輛就是可恥的,因為後方車輛車速快,他們在前邊慢悠悠的走,安全距離很難保證,一旦後方車主反應不及時,很容易發生追尾事故,在高速路行駛,速度必須要在最高速度值範圍內儘可能快起來,而不是龜速行駛妨礙其他車輛,同時龜速行駛車輛在高速路上就是一個定時炸彈,危險係數很高。

    如果是車流量不算大的國道或者其他非高速路段,因為沒有最低速度限制,在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前提下,龜速、超速其實都是合理的,但是超速要比龜速更危險,畢竟開放式道路的交叉路口多、行人多、突發狀況多,速度過快容易誘發交通事故,理論上慢一點開要比超速更安全。

  • 2 # 縹緲海Y

    城市道路那些唯一一條車道的道路,龜速行駛(與行人走路差不多)不可恨嗎?前面幾百米是空的,後面跟著長長的車隊。

  • 3 # 珠海交警

    作為司機,我們聽到家人最常說的一句叮囑,就是“慢點開車”。我們也常說,十次事故九次快,好像慢點開車才是安全的保障。不過,在現實生活中,有些開慢車的行為,真的是害人害己。

    開車在路上,你是否觀察過這樣的行為,在一段車流量較大但並不擁堵的城市路段,前方車道有輛車的車速明顯的低於平均車速,導致整條車道的通行效率下降。

    當你從其他車道超越慢車時,可能會看到這輛車的司機,要麼在單手開車打電話,要麼就是座椅調到最前,趴在方向盤上小心翼翼的開車。

    又或者,在同向兩車道的高速公路上開車時,右側車道被佔據,左側超車道的車輛既沒有快速超車,也沒有為後方的車輛留出足夠的借道超車空間,而是長時間與慢車道車輛並排行駛。此時,你只能強忍著怒氣保持車距跟隨慢車在超車道行駛,心裡那個憋悶。

    相信這兩種情況非常常見。類似這樣開車行為,雖然車速很慢,但實則並不安全,甚至令部分司機反感。

    一方面,這種開慢車行為至少降低了兩個車道的通行效率,同時車流量較大時逼著後方車輛變道超車增加了危險係數,另一方面,類似長期與貨車並排駕駛的行為,本身也是非常危險的。

    所謂慢點開,並不是說讓駕駛者在任何時候都保持低速狀態。通常認為最安全的時速,是在保持安全車距的情況下,約等於車流平均車速,這樣有利於道路暢通,也減少了不必要的超車和被超車。

    當然,除了在高速公路上低於最低限速行駛,其他龜速駕駛行為並不違反任何交通法規。但不違規不代表不犯錯。

    根據城市擁堵的主要原因調查結論中顯示,大部分城區擁堵的源頭都在於紅綠燈路口的通行不暢,除了上述這些龜速駕駛行為,在綠燈亮起時,車流本應該順序起步透過,但總有個別車輛,起速極慢,甚至因為開小差而沒有注意指示燈已經由紅轉綠。

    待發覺時,他倒是搶了綠燈尾透過,而後車則被耽誤了時間不得不在等一個紅綠燈週期,由此,紅綠燈路口通行效率下降,車流越聚越多,最終導致堵塞。

    家人們囑咐慢點開的原因是希望安全行車,而開慢車行為本身充滿了危險性,與家人們的希望相違背,從這個角度出發,開慢車確實不當。

    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快車道慢速行駛,更是有著車毀人亡的可能性,這並非聳人聽聞,每年因為快車道追尾慢車事件多不勝數,因為與大貨車並排行駛,進入貨車盲區導致的交通事故也是不知凡幾。

    因此,慢點開絕不等同於開慢車,在規定限速的範圍內,與車流均速保持一致,才是真正的安全車速,減少不必要的超車與被超車,才是確保安全的唯一法則。

  • 4 # 深漂的小周

    遇到過超車道時速80的,還一直在超車道行駛,按喇叭提醒也是無動於衷,結果變道超車過去發現在打電話,真想豎箇中指給他。

  • 5 # 黃司機峰劍劍

    龜速容易引起大塞車,甚至引發追尾等事故。超速的話,如果老司機翻車,一般都是惡性事故。

    但是從交通的宏觀來說,龜速確實比超速可恨,超速在不出事的情況下,對交通沒什麼影響,而龜速會讓交通擁堵甚至癱瘓。

  • 6 # 東方馬

    看什麼情況吧,過馬路的時候我可不希望碰到超速的,自己開車,特別是隧道里我也不希望碰到龜速的,這兩種情況都一樣可惡,還有開車看手機接打電話的。

  • 7 # 宋先生951

    龜速行駛如果是新手等因為害怕駕駛還友情可原,最傻逼的是你超過去的時候看丫在玩兒手機呢,前面沒車這傻逼踩剎車玩兒,早晚得死於非命。

  • 8 # 天和Auto

    龜速行駛比超速造成的風險更大,這是毋庸置疑的。

    汽車超速駕駛影響的基本是自己的車輛安全,即使剎不住車造成碰撞也只是一臺車和車內人員的報廢;而且這些車在超速駕駛時應該是有直面死亡而毫無畏懼的“精神”,駕駛技術也不會差,所以這些車只要控制得當並不會對其他車輛造成嚴重的影響。

    但是龜速駕駛則不然

    “龜速”在汽車領域可理解為低於公路上車流的平均行進速度。

    “公路”只公用共用之道路,公路屬於公共資源而不屬於個人,那麼在公路上駕車則要遵照少數服從多數。

    所謂的多數指絕大部分能按照接近限速最高車速行駛的車輛,這些車輛以相當的速度行駛則匯聚成車流。那麼在這一車流中一旦出現一臺車低於整體的行進速度,那麼這臺車則會成為所有車輛的障礙物,正常行駛的車流則要悉數做出變道超車的動作。而多數車輛做出這一動作總無法保證所有車輛都不會出現意外,如果有一臺車出現側滑失控或幾臺車擠在一起導致碰撞,責任溯源的話是不是應該由低速車去承擔責任呢?

    答案顯然是肯定的,一臺低速車會對車流的整體安全造成影響,同時也會拉低車流的行進速度,堵車就是這麼出現的。所以“龜速車”確實令人憎惡,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能夠以“可恥”評價。因為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為120km/h,車輛的行駛速度很快無法做出快速的變道避讓動作,而在夜間照明條件差的時候又無法準確判斷前車車速以及與前車的車距,如發現龜速車的速度過慢則有可能造成碰撞,或者下意識的變道避讓造成己方車輛與人員的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

    不過在高速公路對龜速車進行準確定義和處罰標準後,只要瞭解這一規定的駕駛員都會掌握一條規則:讓速不讓道。遇到龜速車能讓則讓,不能讓則把穩方向直接碰撞,這種追尾事故基本前車負全責!所以龜速行駛的車輛害人害己,萬萬不要養成這種駕駛習慣,關於高速公路的限速參考以下標準,並不是普遍理解的不低於60km就行。

    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不得超過120km/h,最低車速不得低於60km/h。

    雙車道高速公路左側車道最低車速不得低於100km/h。

    三車道高速公路左側車道最低車速不得低於110km/h,中間車道不得低於90km/h。

    道路限速標明車速與上述規定不同的話,按照標誌限速行駛。

  • 9 # 明其他

    法無禁止即可為,既然沒有交通法規定普通路段的最低車速,那麼即使有車輛在路中龜速前進就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出來說三道四,像你這樣認為別人可恥的就完全是你的錯了,典型的道德綁架。這種行為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見,比如公交車上因為索要座位蠻橫地坐在別人腿上的老人,比如指責別人是小三並當街羞辱的已婚婦女,比如你那麼有錢就應該怎樣怎樣的鍵盤俠。

  • 10 # 手機使用者6481709532

    我碰到一個龜速行車真想扇他,雙向二車道對面有好幾輛車過來前車龜孫子開車跟本沒法超,當開過二,三百米後車道變寬可以超前車時龜孫子也突然加速快到連打都打不到

  • 11 # 山巔上的風

    1-感情上我同意你,理性上龜速和超速都不對。

    2-國內只管理超速,不管理龜速。國外有對龜速行車的處罰措施。

    3-基於國內法,龜速無罪,但確實有問題。

    4-遠離龜速,遠離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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