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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c5279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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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後散戶
我們小區的物業,啥都不管,監控沒有,門禁系統沒用,車在停車位颳了不管!但是車位費隨便漲價,沒交物業費的還不讓租車位,車位沒到期,發個通告,宣佈以前租車位全部作廢,重新開始選租車位,造成業主之間鬧的不愉快!我就想問一句,要物業幹嘛?不是有社群嗎,讓社群指導小區業委會接替物業的工作不就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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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頭16
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業主雖然有物業為你服務,你們也不能忘乎所以,應該嚴格遵守物業管理規定,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不能拿為你們服務的人不當人,一整這不行,那不行的,橫挑鼻子豎挑眼的,認為我交物業費了,不能白交,就沒把物業當回事,而是當小媳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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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女媧補天造人
管理與被管理始終是一對矛盾。矛盾本身是正常的,但是矛盾尖銳了就不正常了。真正和諧了,沒矛盾了是不可能的。全國有多少物業,多少小區,每天說的這些尖銳的矛盾,實際上還是少數。假如,打個比喻,如果物業與業主每天勢不兩立,每天都發生大規模的群毆互鬥。影響到社會的正常執行的話,那才要找到新的方式,解決問題。現在總體還在和諧的範疇之內,所以沒嘛!繼續!!!還有,天真的想法是社群管理,社群不是服務機構,更不是伺候人的。社群以前叫居民委員會,是政府的最末一級管理機構,社群主任是公務員待遇。在編人員。社群不是服務行業。。。換句話兩,社群是老師,是佈置作業的不是學生,不是寫作業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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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亞軍207253809
這個命題是極其錯誤的。有先入為主,混淆視聽,誤導觀眾之嫌。理由如下:
第一,人之初,性本善。任何人與人之間都不可能是天生的冤家對頭。
第二,當今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系法律概念不清,責任不明造成。
第三,業主在繳納物業費後,潛意識裡認為,我家發生的任何事情(如被盜,漏水,房屋質量出現的各種問題等)物業都應該全部負責維修或賠償。
第四,物業由於是專業公司,非常明確自己的責權利。但是由於專案負責人或員工水平參差不齊,在回答業主提出的各種問題時五花八門,態度強硬(有時甚至惡劣),不僅未能向業主做出很好的解釋,反而把一個有理的事情變成無理了。
第五,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從媒體上來看很多,很大,有些甚至讓人義憤填膺。但在實際生活中這些案例所佔比例較少,負面效果被放大。而且經過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介入後,大部分矛盾都得以解決。
第六,當今物業管理模式在設計上存在重大缺陷,也是導致物業和業主容易產生矛盾的重要因素。
所以說,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而不是天生的冤家。
想知道如何做到的嗎?心中有業主,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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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吾老3
社會秩序遭到破壞,很難想像物業管理能按規則去辦事兒,當然了,業主要道德水平也不齊,也存在刁蠻的也主發生矛盾和衝突是必然的吧!缺少了公平的社會只能是問題越來越多,特色不特色說明不了什麼,口號自吹自擂是解決不了現實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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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劉貴81
重慶有個映江花園小區就沒有用物業,就業委會安排小區內無業人員組成的管理隊伍,根據當月實際發生的費用由全部業主分攤,至今快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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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w苦行僧
物業企業是根據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向業主提供服務的,業主是透過《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享受服務。他們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業主依靠物業企業提供的服務享受乾淨、優美、舒適、安全的生活,而物業企業透過提供優質的服務取得合法的酬金和利潤,雙方各得所需,符合社會主義市場規律。但是就是這樣一個互相依存的關係,被活生生的改變成了冤家對頭。如何減少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個人認為購買新建樓房的業主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及消費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小區,而那些老舊小區是否需要物業服務,需要怎樣的物業服務由業主自己去決定,政府只要協助業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就可以了,不要去幹涉業主自己的選擇。
我國現階段屬於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貧富差距較大。人們對是否需要優質的物業管理服務的要求是不相同的,那些先富裕起來的人群他們需要的是高階、優質的物業管理服務;那些白領和專業人士他們需要的是舒適、安全的優質物業管理服務;而普通老百姓和打工一族他們對物業管理服務的要求就不那麼高衛生、安全是他們考慮的第一因素。因此,這就要求我們業主在購買樓房的時候,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小區及適合自己的物業管理服務,避免入住後交納物業管理費成為生活負擔。就好像我們買車一樣要買得起還要能夠用得起,不能買一部寶馬車要求按國產車的保養費用標準,加92號的汽油。
購房後的物業管理是一種消費,而這種消費標準是由小區內全體業主共同制定的,不可能因為你一家交不起物業管理費,而降低整個小區的物業管理標準,也不可能因為你一家不需要高標準的物業管理服務,而降低整個小區的物業服務標準。業主理智消費可以避免物業企業與業主的矛盾。
老舊小區有其特殊的原因,是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矛盾最為突出的地方,政府應該給予一定的支援,幫助老舊小區更新改造老化的設施裝置,保證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至於選擇何種物業管理模式,讓業主大會說了算,政府不必過多的干涉。這樣物業企業,業主的矛盾就會大大的降低。
物業管理服務應該適應市場的各種需求,提供多檔次物業服務。管理模式也應該創新,允許專業的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也應該允許業主自行聘請職業經理人進行管理或者由業主自行管理自我服務。多種模式的物業服務,更能適應市場的需求,減少業主和物業企業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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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8254672074803
我們這兒有家醫院小區就把物業公司趕走了,業主自己組織管理自己的小區,小區內公用設施歸全體業主,房屋的維修基金也全要回來。他們拿物權法來維護業主的權益,很得人心,值得其他小區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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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aoda
一切按消法執行,虛假產品,質量不合格產品,提供的服務不達標,業主可以要求三倍賠償。本來物業公司也是想盡辦法掙錢,既然是商業目的的公司就按商業規則進行。先提供服務後付費。參考淘寶模式,業主付費到第三方監管平臺。考核合格後物業公司才能拿到錢。現在的物業公司就是空手套白狼,開發商前期費,業主預繳物業費。而且物業公司進行的相關專業承包也是先施工後結算。物業公司有什麼付出,基本不需要資金投入。而且現在對物業公司只是說說而已,根本就沒有真正的嚴格管理,聽之任之,作為業主很無奈,自己的權益收到傷害不知道該如何維權。即使維權了也是阻力大困難多,搞的你筋疲力盡。業主就是弱勢群體,本來和諧幸福快樂的生活讓無良的物業公司給毀了。取締物業勢在必行。物業公司是針對商業體的,不適合老百姓居住小區,老百姓應該還是由相關部門統一管理,不應該以掙錢為目的,應該屬於社會福利性質。以上純屬個人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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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春曉guo
恢復以前的社群物業。只收成本價,不以盈利為目的。可以減少普通百姓和窮人的生活成本。避免了被物業公司的剝削和壓榨。緩解了社會上的貧富差距的加大。提高了人民群眾的生活和消費水平。體現了社會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恢復社群物業是全國人民的統一願望。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減少了嚴重的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物業公司可以為富人和有錢人服務。為他們提高社群服務質量和服務享受。中國的普通百姓和窮人,貸款買房子以後,連吃飯都得算計,不可能享受的起市場化的物業公司。任何人都不應該強迫中國普通老百姓和窮人,用市場化的物業公司。加大普通人民群眾的負擔。比以前租房子都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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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祝福送給你65
把心放正 別幹下三爛的事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千萬別嘗試無知的代價 會很殘 人無德成就不了大事 勿以惡小而濫用職權 儘快棄惡從善 兩個人的事 就不是秘密 一個人的事 上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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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曦睿
今年2月1日,習近平主席“看望慰問了街道、社群工作人員和物業員工”。
習主席看望慰問物業員工,是對物業行業和物業員工的勞動的肯定。物業員工憑自己的勞動掙錢吃飯,他們的勞動是光榮的,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他們的合法權益必須受到法律保護。
電梯樓房的電梯和二次供水執行需要有人24小時監管,由物業人員承擔較為合適。
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公司是業主聘用的管家,兩家依照物業服務合同各自履行職責,互利共贏,合則雙贏,鬥則兩敗。
在市場經濟年代,享受服務就要付費,小區事項誰受益誰付費。有的業主的思想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要求享受免費優質服務,落伍了。小區無論是由物業公司管,還是由社群管都不可能有免費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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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講者理正義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回覆列表
不是冤家的意思!是物業維護,誰的利益,業主(百姓’)就象它的想吃的肉,想怎麼搞都行!漲價,停水電,供暖,不誰進小區,這叫什麼,流氓,黑社會!總的來說物業,就是不務正業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