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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博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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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足球24小時
先不論裁判的吹罰怎麼樣,NBA的裁判就是聯盟官方的臉面。
我們都知道主場哨,或者巨星、球隊哨,但球員並不能對裁判怎麼樣,
裁判就是場上的權威,賽後可以進行申訴等一系列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但在球場上裁判就是權威。
當年羅德曼頭頂裁判被禁賽6場、罰款2萬美元就鮮明的告訴我們,聯盟對於裁判的重視,
如果在球場上動手,那麼不就是在打臉聯盟嗎?
這樣的結果應該不用多想了吧,NBA作為一個商業聯盟,利益永遠是第一位的,而競技性的公平是在利益之下保證的,那麼公平怎麼來?
很多球星現在已經放棄了與裁判進行過分的爭論,大部分人更多的只是透過爭論或者大喊來宣洩自己不滿的情緒,但裁判依然是裁判,這場比賽和他較勁,下一場比賽和可能又會和另一名裁判較勁
這是一件非常沒有意義的事情,而且在毆打裁判上更是不可行,因為這很可能會面臨聯盟終身禁賽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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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右手邊的上帝
NBA歷史上並沒有出現過真正意義上毆打裁判的事件,最嚴重的應該是1996年羅德曼因不滿裁判吹罰,用頭頂了裁判兩下。但即便羅德曼沒有用力,賽後依舊被處罰了2萬美元和禁賽6場。
以大蟲這樣脾氣火爆的球員來說,他都不太敢正面硬剛裁判,可見裁判的地位之高和毆打裁判後果的嚴重性。
要知道NBA發展至今,裁判在球場上的權威早已確立,別說是球員對裁判的肢體接觸,哪怕是言語攻擊,甚至是讓裁判感覺到不爽(當初鄧肯替補席上因為笑,還吃了個T),球隊或者球員到可能面臨被處罰的風險。
裁判是比賽的執行者,也是規則的代表者,你可以對判罰發表自己的意見,但絕不能挑釁或者不尊重裁判的判罰,否則吃虧的永遠是自己。那麼現場毆打裁判又會有什麼的後果呢?
比賽中我們都知道,如果在比賽中出現雙方球員打架的情況,根據規定:任何球員教練或訓練師參與鬥毆事件,都必須被處以技術犯規。但此時不需要罰球,鬥毆參與者必須被當即驅逐出場。
而毆打裁判的情況自然要比球員打架的情況更嚴重,直接驅逐沒有絲毫情面可言。裁判可是聯盟花錢請來的,NBA歷史上出現過不少因為對裁判判罰不滿,而言語過激的球員,最終被罰出場的。
比賽後被當場驅逐是處罰的開始,而後面的處罰可能會影響球員的職業生涯。聯盟會根據情況的嚴重性,來判定處罰的力度,罰款和禁賽必然是不會少的。
NBA歷史上最嚴重的處罰是2004年的奧本山宮打架事件,當時阿泰斯特被禁賽73場,停發所有薪水,損失高達499.5萬美元。所以如果NBA出現了球員毆打裁判的先例,加之情節嚴重,可能就會出現NBA歷史上首次的終身禁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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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舒適家居整合系統
結果是非常嚴重的,嚴重到自己的職業生涯就此結束!
罰款和禁賽是輕的,如果惡意毆打裁判將面臨鉅額罰款和終身禁賽的後果。
球員你可以與裁判爭論,但千萬不能動手,爭論和動手那將是兩個結果,甚至這個結果你承擔不起。
動手一時爽,但後果很嚴重,遇事先冷靜,切莫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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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滑手瓜
早期的裁判都是白人 黑人打白人會被開除 超級巨星如喬丹也不例外 白人打白人會被私底下教訓 能不能挺過去看個人素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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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yi追再追
除直接罰出場外,還要禁賽.
球員打裁判在NBA是很嚴重的,直接罰下場,領到技術犯規,罰款、禁賽、並且聯盟還要開會研究更嚴重的處罰.
情節嚴重可能終身禁賽啊
禁賽20年
直接罰下,禁賽,最嚴重的可能是離開職業聯賽!
毆打裁判是很嚴重的行為,一般沒有球員會跟自己過不去~ 真的打了估計職業生涯也差不多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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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籃視野
那聯盟官方肯定會開出最嚴厲的處罰了,毆打裁判的球員有可能會終身禁賽,禁止參加NBA,任何一支球隊都不會招募參與鬥毆的球員。之前聯盟也發生過球員跟執法裁判發生衝突的情況,拌個嘴都會被吹罰技術犯規,有身體接觸就會被直接驅逐出場。情節嚴重地,賽後還要被追加罰款,禁賽幾場也是有可能的。
在1997年公牛隊VS籃網隊的比賽中,天不怕地不怕的羅德曼因不滿裁判判罰用頭攻擊了裁判,其實就是用頭頂了裁判兩下,結果賽後羅德曼被處以2萬美元的罰款外加禁賽六場。在1997年,兩萬美元的罰款已經很多了。
後來勇士隊的利文斯頓也曾經在比賽中跟裁判頂牛,最後被聯盟禁賽一場。利文斯頓當時的情況是自己因不滿裁判判罰而找裁判理論,但不知道怎麼地裁判火氣也特別大。在利文斯頓靠近裁判的時候,裁判主動過來跟利文斯頓頂牛。之後利文斯頓由於跟裁判有身體接觸,直接驅逐出場。
賽後,利文斯頓禁賽一場,主動頂牛的裁判被禁止吹罰比賽一週。在11-12賽季的時候,隆多也因用球砸裁判的胸口而被聯盟禁賽兩場。還有威少,格里芬等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裁判的頭都會被吹罰技術犯規。之前庫裡因不滿裁判判罰而怒扔牙套都會被聯盟罰款5萬美元,這就更不要提跟裁判發生衝突或者毆打裁判了。
NBA裁判的權威在賽場上是不容被侵犯的,但如果裁判主動找事,跟球員發生衝突,NBA也會相應處罰裁判。但球員在場上跟裁判發生矛盾,衝突乃至造成鬥毆,吃虧地一定是球員。所以NBA當中99%的球員都不會出現毆打裁判的情況,像是羅德曼用頭頂裁判都是大逆不道了。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種事情,估計會被聯盟永久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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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勝利的Zi態
這個問題問的,好,首先現在nba是個暴力的體育專案,雖然平時不怎麼經常看到打架,但是真的打起來nba的球員都是狠角色,比如阿泰斯特,奧尼爾,本華萊士,都是比較愛打架的狠角色,但是如果球員打了裁判,首先先是驅逐,然後聯盟會根據事情的輕重做出停賽處罰,然後還有現金處罰,情節嚴重的這幾年你是再也見不到這個球員了,或者聯盟協會也會想辦法處理這個人,最嚴重就是走法律,有判刑的風險,nba對裁判是比較幫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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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至誠體育
NBA裁判可以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同時也是不討好的位置。不管如何判罰幾乎都會受到些質疑。
NBA球員都是高大強壯的男人,又都是處於人生最具活力的時段,作為裁判在場上面對這些野獸,需要毫不畏懼他們施加的壓力,可以說這個工作絕不好做。為了裁判安全,以及讓裁判敢於執法,不會因為球員帶來的壓力而失去判罰標準,聯盟對於裁判的保護程度是非常高的。NBA這麼多年曆史,已經逐步確立了裁判在場上的絕對權威。球員在場上只要有不尊重裁判的行為,比如咆哮、肢體接觸等都會受到處罰,情節嚴重還會追加處罰,哪還會有球員敢打裁判?
如果球員敢毆打裁判,那麼無疑這名NBA球員將會受到嚴厲的制裁。羅德曼曾經不滿裁判判罰,不敢動手,只是用頭頂了裁判一下,並且絕對沒敢用力,被隊友拉開後才脫掉球衣,打翻了一些飲料。之後就被聯盟罰款2萬美元和6場禁賽。就連羅德曼這樣的男人被氣成那種程度都不敢對裁判動手,僅僅用頭頂了一下裁判就被如此處罰,就可以知道如果真的有毆打裁判,將會受到多麼嚴厲的處罰,很可能就會毀掉自己的職業生涯。
NBA球員屬於高收入,他們一旦被禁賽直接損失的就是工資,為了職業生涯和那些錢,球員是能控制自己脾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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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籃球毒奶君
球隊贏球一大要因素:別惹裁判!
總所周知,NBA作為國際籃球賽事,裡面的規則是非常嚴格的。最能夠體現出來的就是聯盟對裁判的保護措施,不會像CBA一樣,裁判大多數都是兼職教練,而NBA選擇裁判的標準非常嚴格。那麼很多人就會考慮,如果裁判誤判導致某支球隊輸球,那麼會不會有球員控制不住脾氣現場毆打裁判呢?實話說,還真的有,不過那是以前,現在還真沒有球員敢這麼做年代較為久遠的一次只能說是羅德曼了,曾經因為對裁判的判罰不滿,過去頂了一下裁判的腦袋,但根據錄影來看他並不敢真的用力。但也就是因為這一動作,禁賽6場,罰款2萬美元,在當時那個年代,2萬美元已經算很多的了。
很多人說之前森林狼的狂人斯普瑞維爾直接掐裁判的那一次,打球期間如果對裁判的判罰不滿,失去理智的“狂人”會瞪大眼睛與裁判理論。但在這裡需要澄清的是,他並不是掐的裁判,而是自己隊的主教練,當時是在1997 年12月1日,勇士隊進行對內訓練,但他漫不經心,於是與主教練卡萊西莫產生矛盾,最後脾氣上來掐住了卡萊西莫,後來被隊友拉開,離開訓練場不就又回來給了卡萊西莫幾拳,最終被禁賽68場,損失640萬美元。(注:狂人不是打裁判,而是主教練)
除此之外,讓人印象最深的應該是沒有於裁判對峙卻到了區別對待。這個人就是鄧肯,場下微笑吃T,這也是聯盟最奇葩的一次了。事情是這樣的:2007年4月15日,馬刺客場挑戰小牛,第三節鄧肯在一次進攻中被克勞福德吹了進攻犯規,回到場下鄧肯一直跌跌不休。隨後吉諾比利被吹了一次防守犯規,場下的鄧肯不滿,於是吃到裁判的技術犯規。之後小牛隊罰球沒進,這下鄧肯笑開了。
也許是克勞福德感覺面子上過不去,之後馬刺在奧博又被吹了個犯規,鄧肯實在忍不住了,用毛巾捂著頭在笑,這時克勞福德走到他跟前再給了一個T,鄧肯就這樣被驅逐離場了。事後鄧肯因辱罵被罰25000美元,而克勞福德也因為這場比賽的不合理判罰,聯盟也對他施行了禁賽,包括當賽季的所有季後賽
不過論打裁判,我還是最服布澤爾!布澤爾在2013年比賽中,有次中路突破強行打進,底腳裁判多給了他個加罰,他因為太激動,揮起自己的右手狠狠地給身後來了一拳。而那時站在他身後的,正是當時的裁判克勞福德。不過裁判並沒有給他吃T,看來打裁判還是需要點智商啊
現在聯盟裁判才是老大,如果對裁判有什麼不滿的,頂多就是辱罵,但這也會造成一定經濟損失。聯盟對裁判的保護非常大,現在球員打裁判幾乎看不到,就連辱罵都會被禁賽,如果真的動手了,怕是職業生涯就報銷了。但這並不能說的太絕對,就好比喬丹如果當初跟裁判發生爭執,想必也不會中斷職業生涯。畢竟這都是商業化的聯盟,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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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體壇侃吧
我們常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NBA這個商業聯盟為了保證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制定出相關的保障措施來維護切身的合法權益,而裁判則是這個環節的重要一環,自然也出臺了相關的符合法律的文書,用法律的手段來保障裁判的合法權益。
1. 對裁判不尊重的稱呼會被處以一次技術犯規。出於對裁判的尊重態度,球員都不能在場上對裁判有任何不尊重的稱呼。
2. 和裁判的身體接觸會被處以一次技術犯規。鑑於NBA球員都是身強力壯的高大莽漢,和裁判的身體接觸就有可能造成裁判的身體傷害。
3. 公開抱怨一次吹罰的行為應該被處以一次技術犯規。這條規則我們應該熟悉,在勇士和火箭的西部半決賽中,保羅對裁判的判罰不滿,就喋喋不休的一直抱怨,結果10分鐘不到,保羅就被吹兩次技術犯規而判罰下場;主帥安東尼在場外也不滿裁判的判罰抱怨個不停,結果也吃到一次技術犯規。所以即使對裁判的判罰有異議也不能在比賽場上公開抱怨。
4. 使用褻瀆類語言應該被處以一次技術犯規。這種侮辱裁判的行為在NBA賽場是堅決不能出現的。
5. 主教練在未經裁判允許的情況下入場應被處以一次技術犯規。這種情況在NBA賽場很少見到,因為能在NBA執教的都是非常熟悉規則的人,即使有事也會讓球員過來而主帥是不會主動跑軍球場的。
6. 詛咒和辱罵主裁判不應被作為是否吹罰技術犯規的唯一標準。連續不停的激烈指責,不斷的批評和發牢騷都可能會領到一次技術犯規。如果行為過度,將可能被直接驅逐出場。當初詹姆斯在比賽場上發脾氣,狠狠把球扔到地上,結果裁判追過來對他吹了一次技術犯規。
7. 球員,教練和訓練師向裁判扔球或者其他任何東西的行為,都將被吹罰一次技術犯規,並被驅逐出場。庫裡在我們眼中是一位“萌神”,可是在一次比賽中也許對裁判的判罰相當的不滿,用牙套直接砸向裁判,結果就是被裁判驅逐出場,事後被聯盟處以5萬美元的罰款。。
NBA球員都是高大強壯的男人,又都是處於人生最具活力的時段,作為裁判在場上面對這些野獸,需要毫不畏懼他們施加的壓力,可以說這個工作絕不好做。為了裁判安全,以及讓裁判敢於執法,不會因為球員帶來的壓力而失去判罰標準,聯盟出臺對裁判的保護規則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們都熟悉的阿泰斯特,當初火箭隊打球。後來在CBA也打過球,其人的暴脾氣在NBA是出了名的,當初毆打球迷被聯盟禁賽一年,可就是這麼一個大炸彈,被裁判處罰後最多轉過身私自抱怨兩句,對裁判也不敢作出什麼出格的事。因為所有球員都明白一個道理,在比賽場上,裁判就是他們的衣食父母,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失去收入甚至失去工作,沒有那個球員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再說也沒有跟錢過不去的人。
因此在NBA即使對裁判不滿也不敢公開挑戰裁判的權威,毆打裁判的現象在NBA就更是少之又少,除非誰嫌錢多沒處花。當年喬丹時期,羅德曼就是一個聯盟的刺頭,在一次由於對裁判的判罰不滿而用頭點了一下裁判,你猜下場是什麼?罰款2萬加禁賽6場的處罰。那個時期的2萬放到現在應該有20萬吧,羅德曼職業生涯跟球員發生過無數打架事件,可是對裁判卻不敢動手。所以在喬丹時期的時候聯盟就已經確定了裁判在比賽場上的權威。
因此在NBA賽場上幾乎不會出現毆打裁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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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觀影雅客
裁判在比賽中處於關鍵環節,球員與教練以及觀眾都得尊重裁判的判罰!
NBA賽場至今還沒有球員毆打裁判的例子,但是小摩小擦倒是有的,由此也能看出NBA體制管理的健全性。好的聯賽需要好的管理,我覺得國內聯賽值得學習和借鑑!
聯賽至今,球員與裁判也就是鬥鬥口角,動手還從未發生。1996年羅德曼因不滿裁判吹罰,用頭頂了裁判兩下(看過錄像,羅德曼沒有太用力)。賽後羅德曼受到禁賽6場和2萬美元的處罰。
勇士隊利文斯頓曾在比賽時與裁判頂牛,並且互噴過垃圾話。賽後利文斯頓被禁賽1場,當值裁判被禁賽一週。
NBA對於裁判有明確的保護制度,比賽中對裁判語出不敬;肢體接觸裁判;對裁判使用垃圾話等等都會被處罰以技術犯規。如果有一些比較惡意的行為,賽後聯盟會追加處罰,犯規升級,並給予禁賽和罰款的處罰。
所以在強悍的球員也不會去冒犯裁判,那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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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即刻足球官方
會遭受到禁賽處罰+罰款!無論是NBA還是CBA 不管足球還是籃球,只要運動員在球場上出現辱罵,推搡,報復裁判行為,那一定會遭到重罰!我承認裁判判罰有時候並不一定準確。很可能有一支球隊會遭受到不公平待遇,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訴或者停滯階段找裁判溝通,沒有必要動手去幹擾裁判判罰。裁判在場上執法,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利,動手毆打裁判只有自尋死路。之前有NBA球員動手毆打裁判,直接被判半年停止打球+處罰重金,這就是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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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BA裡面,除了超級巨星地位非常的高以外,還有就是裁判員了!在NBA,最牛的就是裁判,裁判有任何的權利,裁判有很高的地位,可以吹球員,可以吹主教練,就是鄧肯坐在下面笑一笑,裁判都給鄧肯犯規。就是這麼的任性。
如果裁判員看見哪位球員喋喋不休,那麼給一個犯規很正常 在場上裁判就是老大。有些球員要是跟裁判動手,那真的是不想活了,後果非常的嚴重。
平時球員之間打架罰款2萬美金禁賽三場很有可能,要是球員跟裁判動手,那麼罰款50萬美金終身禁賽,這是很可能的,廢掉一個球員的職業生涯,就是跟裁判動手,裁判要是說你不對,那就是不對,最好是閉上嘴,最好是不要說話,說什麼是什麼,要是真的對裁判不滿意,可以反映 有專門管理裁判的人部門。
現在球員沒有說我職業生涯不要了我要跟裁判動手,犯不上,球員一年好幾百萬為什麼不努力打球跟裁判動手,可能性非常的小,球員不可能這樣,要是這樣,也不適合做球員,這樣的人怎麼能進NBA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