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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豬房論

    關於物業費的交納義務人,在《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已有明確規定,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業主應當依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2、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承擔連帶交納責任;

    3、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因此,對於房屋出租,既可以由業主交納,也可以由租客交納,關鍵看業主與租客之間簽訂的租房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如果合同約定房租不含物業費,物業費需要由租客另行交納,在租客搬走欠交物業費時,業主就必須承擔交納責任,清繳欠費。

    對於物業來說,無論是業主,還是租客,所提供的物業服務並沒有什麼兩樣,只要能夠收到物業費就可以了。多數業主自行出租的房屋,租金基本都包括物業費,租客不需要承擔額外的物業費。但是對於一些透過連鎖機構租賃房屋的租客,可能需要自行交納物業費。而有些物業公司對於這樣的租客往往會提高物業費的收費標準,實際上是一種歧視,如此收費並無法律依據,屬於亂收費。

  • 2 # 重慶房產線上

    如果租戶與房東沒有具體約定

    在簽訂租房協議的時候,由於沒找專業的中介公司,可能租房合同就是隨意擬定的,裡面很多細節問題沒有提現出來,這種沒有具體約定細節的情況下,一般就會按照約定俗成,誰享受了服務誰付費的原則,租戶雖然是租的房子,但是在租住期間同其他業主一樣,享受的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理因為此買單,繳納物業費。

    如果租戶與房東就物業費有具體約定

    有的房東為了增加自己出租屋的競爭力,有的會免物業費,或者水電費包含買房租裡面,讓租客覺得這個房子比較划算,從而提高房東的出租效率,這樣在簽訂租房合同時,合同裡面會有具體的條款說明免除租客物業費。當然這裡的免除是指房東自己繳納物業費。這種租客就只需要按時繳納租金就行了,無需繳納物業費。

    總結

    如果大家在外租房,在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前一定要想清楚那些事情應該約定在合同裡面,包括租金、押金、物業水電交接這些,都註明在合同裡面,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權益。希望大家透過努力有能在自己奮鬥的城市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不用再為房子而煩惱。

  • 3 # 實現一個曉目標

    這個並沒有什麼一定之規。不完全絕對。

    水電費誰交?水錶電錶可都是業主的名字。換句話說明天你跑路了。所拖欠得所有水電費,自來水公司供電局不可能找你去催討。你跑也就跑了。屁股只好房東去給你擦。雖然水電都是你用的。

    水電費既然應該是誰用誰交。怎麼到了物業費就糊塗了那?真糊塗?還是裝糊塗?不光物業費,扯皮的還有采暖費。也是一樣的。還有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太多了吧!

    這些誰來付?還是要看合同約定。是否房租包含了這些費用?

    你住賓館。跟你要過水電費嗎?是不是因為沒單獨要,你就沒付?白用了?其實沒有。商家再收房費時,已經把所有這些費用都包括進去了。

    但民間租房屬於有點盲區。有的經驗匱乏的房東和租客。沒意識到這些費用,初期沒有談到這方面。也為後期留下隱患。

  • 4 # 重慶江北區房產小何

    看所在地方的一般市場是怎麼樣的。

    東北那邊的很多地方是業主交的,南方基本沒有特別約定的話都是租客自行承擔。

  • 5 # 大連房小墅1

    物業費是由房東出!

    涉及費用是這樣的:

    房東:

    1.物業費

    2.取暖費

    租戶:

    1.水電費

    2.寬頻費

    但是房屋交接前,要結清之前的水電費用!

  • 6 # 風輕雲淡之女子

    如果小區房,設有物業管理公司,房子出租了,所涉及的房屋的相關費用,一般都是租客繳納。物業管理費是其中的一部分。

    一套出租房屋,管理費到底由誰來交,沒有“明文規定”。一般可以分成兩種情況。

    第一種:房東把房屋的管理費包含在租金裡面。比如,房屋租金為每月3000元,房東為了防止租客拖欠管理費,給自己造成麻煩,就把租金每月租高200元或者300元。

    表面上看是房東交了房屋管理費,實質是映襯了那句老話“羊毛出在羊身上”。還是租客買單了。而且房東這樣做,租客也容易接受。房東也省去了麻煩。這樣以來,這部分租客在搬入第二個出租房屋時,對管理費由誰來支付就會造成一些誤會。認為,管理費應該由房東來交。

    第二種:凡事設有物業管理公司的小區出租房屋,房東都會在原發展商統一安排的銀行開一個賬號,對該房屋的相關物業管理費、水費、煤氣費、電視費進行扣款託收。使用房屋的人可以一次預存整年的相關費用。這樣既放心又省事。

    租客與房東簽完租賃合同後,房東會把這個扣款賬號直接給租客,由租客自己預存費用。於是,在租房之前如果沒有說清租金不包含任何費用,很容易讓租客誤解,以為租金裡包含了房屋管理費,很多租客在簽完合約才知道還有管理費要交,發生不愉快的糾紛。

    因此,房屋出租,管理費由誰來交,一定要在簽約租賃合同之前協商好。

    但是,無論以何種方式,最終還是租客來交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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