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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吃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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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8121473698
儒家思想的核心價值觀是仁,君子愛人,愛人即情,情愛是人存在活著的依歸。人生苦短,人性脆弱,同情眾生,人格關懷,這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價值觀。
法家講法律不外乎人情。就是制定法律必須符合人性。法家又講,法不容情,就是執法如山,
法由人去執行,儒家重視人心,法家重視律條,優劣差距,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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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觀天下wen
法家和儒家是對立的統一。法家是剛性的,看表面。儒家是柔性的,看人心。兩家最終的目標是懲惡揚善,所以是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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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彥金
儒家的“仁”是唯上的核心,尊儒才導致了民族的沒落,法家是講究規矩的,一切以制度法律為準,核心就是平等。法家和儒家的本質不同就在於儒家是培養奴才的學問,而法家是培養人的學問,這才是導致儒家思想讓封建統治階級計程車大夫奉為聖典,讓某些有以上思想的人尊為國學的全部,說好聽點是學中國傳統文化,說的難聽點就是一群腦殘的人在讓人民沒有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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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陽輝881
法家是強民政策,就是像現在有的老百姓很有錢了,認為自己很了不得了。開始胡做非為。國家對他們沒有辦法約束,是帝王們不願意看到的。儒家是弱民強國政策,封建帝王很是最喜歡,最後走向極端而亡國。儒家和法家之間還有神權家 ,就是老將家。只要老將不死。在壞的棋局,都不是死棋。老將被將死了,就是臭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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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滄桑短笛
法治誕生於人治,是人治的發展和進化。兩者有前後的繼承性,又有明顯的對立性。這並不矛盾。儒家屬於人治之一,墨家、楊朱等也屬於人治;商鞅法治也屬於法治之一,法家勢治派慎到、術治派申不害也屬於法治。儒法墨同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顯學。論法家思想和儒家思想的對立,以商鞅法治和孔子儒家為例來說,比較靠譜。
一、從人治到法治治理的發展和進化
甭說國家了,即便是家庭、家族、部落、聯邦,治理都是重要內容。至秦始皇統一中國,軍權、治權、稅權成為國家的主權(西方文化落後了幾個世紀),治理之重要,由此可見一斑。
任何事物都是由低階逐漸提高了,治理也不例外。從拳頭說了算、到實力說了算,到講道理、論是非對錯,是人治逐漸形成的過程。而人治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刑罰。歷史上種種酷刑誕生於人治階段,實際上既是治理的必須,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而法治的誕生,客觀上正是針對刑罰這個最明顯的存在問題,這個突破口。所以,中華法治以徙木立信、商鞅變法為標誌,西方法治以漢莫拉比法典為標誌,最大的共同點,都是對刑罰的公開和規範,進而追求公平、公正。
所以,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第一個對立的方面,就是儒家主張隱秘(法不可知,威不可測),法家主張公開(徙木立信、商君書)。
二、人性的善惡,橫看成嶺側成峰
儒家理論,建立在“性本善”的認知上。因此才有道德宣傳、聖人治國、道德約束(禮治是用來約束士大夫的)。不要錯理解儒家不知人性有惡,而是儒家強調人性之善,從善的方面入手。總之,儒家治國屬於揚善抑惡------透過揚善來實現抑惡。法家理論,建立在“性惡論”的認知上,因此才有以奸馭善(以奸馭善不要望文生義。中華文化的特徵之一就是哲學思想的思辯性)。總之,法家治國屬於抑惡揚善------透過抑惡來實現揚善。
孔子、商鞅之後的荀子,在人性的認知上顯然是集大成的。荀子的“天性為惡、人性為善”可謂至理名言。人是高階動物,有一般動物的惡與善(“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孝並不僅僅存在於人類),更有一般動物並不具備的善(有人說,法律這個發明,是用來約束人類自己的。這顯然是一般動物不可能具備的善)。從這個意義上說,儒家的揚善抑惡、法家的抑惡揚善絲毫沒有差異,“橫看成嶺側成峰”而已。
PS:以奸馭善究竟什麼意思?
首先,何為“善”?《商君書》有白紙黑字的說明。 “合而復者,善也”,指聯合起來,相互掩蓋過錯;何為“奸”? “別而規者,奸也”,指彼此監督、揭發過失。所以,以奸馭善最直接的白話翻譯,應該是用“彼此監督、揭發過失”的辦法,來解決“聯合起來,相互掩蓋過錯”的行為。
那些把"以奸馭善"解讀為用奸人統治善良的,非蠢即壞。
三、遠近高低終不同
承前。儒法兩家的治理是“橫看成嶺側成峰”,卻為何儒家屢屢失敗、法家卻能成功,並且到現代社會,法治代表著國家治理的人性化和現代化,而人治則意味著腐朽、落後,甚至是貶義詞的存在呢?
根本在於。第一,法家的抑惡是可操作、可執行的。儒家的揚善卻是不可操作、無標準難執行的。第二,法治一直在不斷進步,適應生產力發展、社會發展,適應人們的新要求、新期望。儒家,卻2000年一成不變,被生產力發展、社會發展和人們的工作生活所淘汰。
此非臆斷:以治理國家的政治制度來說。從2000年前的中央集權郡縣制,到新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都是拋棄儒家而建立的。而儒家,在同樣的歷史上,對政治制度的建設,毫無建樹。“2000年皆秦政也”。歷史學家對儒家的無所作為,早已有過定論。
四、創新與守舊,為人與為己
人治不是儒家發明的,儒家繼承了前人的治理,卻並無創新。周公易經是顯示自己的優越,自證領導地位的合理性。儒家把人治改名為德治,同樣試圖證明自己有當官、管理民眾的合理性。然而,周易雖然並沒有被現代科技所證明,但卻是歷史上實實在在的一個發明。儒家有能比肩周易的嘛?唯一的舉孝廉,不是成就反而是汙點。甭拿諸如仁義禮智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儒教理論說事。這些,或屬於盜版且沒有進步(仁義智信是老子的,禮是周公的),或屬於馴化不屬於治國的範疇。
法家的公開然符合現代人的崇尚,法家的思辯繼承了中華文化的傳統。法治都現代化了,體系化了。從畫地為牢的過失殺人判處死刑,但今天的殺人分故意殺人、傷害致死、過失殺人、防衛過當、正當防衛,法家思想的進步有目共睹。
反觀儒家。現代人公開的崇尚儒家就做不到。比如說,道德標準,猴年馬月能拿得出來?傳統文化的思辯儒家就缺太多。比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只講了己不欲漏了己欲;己不欲還要分他欲、他不欲兩種情況,儒家也沒講清楚。猴年馬月能把這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話,講齊全了?現代人都是經過義務教育的,邏輯思維能力遠超孔孟。
總之:
能力上的鴻溝,才是法家思想和儒家思想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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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哲海衝浪
儒法之爭,從漢朝至今的二千多年間,爭議不斷,成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又一公案。其罪魁禍首是孤立,片面的形而上學方法論。
1,《易》揭晝夜之《陰陽》輪迴規律;《道德經》發展為萬事萬物皆由《陰陽》正反兩面架構而成的:無生即無死,無長則無短,無黑則無無白,萬事萬物皆然。馬克思創立_對立統一哲學,毛澤東說,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
2,按照上述理據,法治與懦(德)治,兩者之間實際是一對相生相伴的對立統一體,同時都是治國安邦的重器:缺失法制,無規矩何以成方園?必亂象叢生,慘不忍睹;缺乏德育,社會喪失人倫道德,惡行氾濫,則法不責眾,社會必亂。故之兩者缺一不可。不同的是:亂世重典,常年重德(育)罷了!豈可以贊貶論之?
3,從儒法在中華文化字典中出現以來,經歷數千年曆史實踐的檢驗早己證明:兩者是手掌與手面的對立統一關係,為什要把它們視為水火不相容呢?站在《易》和老子及近代偉人面前,豈不數典忘祖,無地自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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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楊朱學派
法家思想與儒家思想,在各個方面都針鋒相對,水火不容。
一、法家是幫君主馴服奴才。而儒家認為,把人民當奴才的暴君必須誅殺。
法家才是讓人民做犬奴。韓非子謂之:從主之法,順主之為,專心於事主者,為忠臣。寡聞從令。 韓非子還提出了三綱理論: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韓非子甚至提出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主而誅臣,焉有過!
而儒家認為,把人民當奴才的君主,必須誅殺。孔子謂之湯武革命,孟子謂之,湯武誅獨夫。
二、法家是法治的死敵。儒家提倡法治。
1、法家主張法律必須體現君主的意志——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
而儒家主張,法律必須體現人民的利益——奉法以利民。
2、法家主張君主必須牢牢鉗制刑獄——主握度量,所以操生殺之柄。
儒家提倡司法獨立。孔子批判君主折獄無倫,以意為限。反對君主鉗制刑獄。
3、法家提倡寧枉勿縱。商鞅謂之:刑用於將過,則大奸不生。韓非子謂之:禁奸於未萌。
而儒家主張疑罪從無,利於被告的無罪推定論。孔子曰:大辟,疑,赦。五刑,疑,赦。
4、法家主張夷族連坐。儒家主張不罪無辜——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三、法家讓君主擁有無限的權力。儒家是約束和限制君權。孔子曰:君君、臣臣。首先,以君道的標準約束君主。然後,再以臣道的標準約束臣子。就是以禮法把君主和權力關進牢籠。而人民卻擁有廣泛的自由——禮不下庶人。今日謂之——憲政。
四、法家提倡愚民。儒家提倡智民。
商鞅謂之:民愚,則易治。韓非子謂之: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其目的是使人民成為沒有思想,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任由君主趨勢。
而儒家提倡智民。孔子曰:君子不器。器物只有專業用途。而沒有思想和靈魂。孔子要求君主不但要有專業技能。還要有思想,有靈魂。
孔子又曰:君子以振民育德。即啟民智,立民德。
五、法家為推行愚民政策,扼殺思想,扼殺言論。立誹謗之法。
儒家提倡言論自由,子產不毀鄉校。孔子盛讚其大仁。所謂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秦始皇立誹謗之法。漢文帝時,儒家大師丞相張倉放開言論,廢除誹謗之法。漢武帝時,法家酷吏張湯重立誹謗之法。隋文帝是,再廢誹謗之法。明清時,再立誹謗之法。
六、法家提倡弱民。反對人民擁有兵器。儒家認為人民可以擁有兵器。
漢代以後,既沒采取法家,也沒采取儒家。而是採取黃老主張:人民可以擁有劍戈矛以及弓弩。但不能擁有盔甲。私藏盔甲者,等同於謀反,滅族。
七、法家只允許一種人存在——耕戰之民。戰時用其死,安平盡死力。寡聞從令。法家認為,工商業者是國家的蛀蟲,必須消滅。
而儒家認為各行各業平等。所謂農夫赴時,百工制器,商賈趨利。
自漢代起,採用黃老學派主張,允許工商業的存在。但在經濟上打壓他們。在政治上歧視他們。視工商為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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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3110401675783
就徵稅這件事來說,儒家主張從小洗腦,納稅光榮,逃稅可恥,法家主張,一次倍罰之,兩次沒其家財,三次徒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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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太樂78558821
栽看竹同夫子的看法比正確。儒是以仁為核心。以德歸道使社會復會自然規律要求人們行為。道家是人們的行為必須按規則來行為。我認兩家合一也並不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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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手機使用者56656613524
孔子提倡仁義、禮樂,墨子反對禮樂,提倡兼愛。楊朱反對兼愛,提倡為我。孟子反對楊墨,提倡仁義。老子莊子反對仁義、禮樂,提倡無為、任自然。荀子反對孟、墨、老、莊,提倡仁義。荀子弟子韓非,博採荀、老、名、法各家要旨,整合韓非的刑名法術之學。孔子仁義學說至孟子得到充分的發一揮,孟學結合陰陽五行家成一大學派。孔子禮樂學說至荀子得到適時的修正,透過韓非結合黃老名法一成一大學派。荀子在儒家中是和孟子有同等地位的大師,在諸子百家中也和孟子一樣,善於評論異家,表彰儒學,是孟子以後最大的儒者。再者,荀子主張性惡論,是從統治階幻人看被統治階級的性是惡的,所以要用統治階級的刑法來強迫被統治階級順從,事實上荀子也以為統治階級的性是善的,否則不可能有制禮的聖人,也就不可能有遵禮計程車大夫。性善、性惡說法不同,本質都是宣佈統治階級權二利的不可侵犯。即便如此,荀子人勝天地萬物說,是有進步意義的,由此造出專制主義的學說,在當時也是適合政治需要的。可是荀子否認命運,不敬天地,不信鬼神,不法先王,輕視仁義,人本性惡諸說,對統治階級並不合用。因為統治階級要利用命運、天地、鬼神來鞏固自己的地位,要利用先王、仁義、性善來文飾自己的政治,赤裸裸地用刑法來實行專制主義,是和王霸雜用的統治術不合的。所以在形式上合用的還是孔孟傳統儒學,而荀子在儒學中地位不得不落後於孟子。後世孔子廟中沒有荀子的位置,雖然專制主義是他倡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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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馬寶良14正大光明
法家講因果報、修道。儒家學。志在聖賢。因果報應。也是教育人的。聖賢教育是正統的文化。根本。實用。落實在生活因果教也有道理。可是證實不了、下不了結論。無法使人相信。也無法落實。只是講因果。沒有知識和學問。沒必要學也可以。可是知識和學問。當然得學。尤其現在社會。跟本就提不到法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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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李子正傳
其實,法家出自於儒家。荀子兩學生,韓非子和李斯,兩人是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子著書立說,闡述法家思想,李斯在秦國做宰相,實踐法家思想。法家思想就是帝王思想,是儒家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儒家主張德治,荀子主張德治和法治結合,而韓非子和李斯發展了老師荀子的思想,法治為統領,帝王說了算,嚴刑峻法就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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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突然不想交朋友
儒家和法家應該是相輔相成的,儒家思想的精髓是仁,法家思想是不仁,對待觸犯刑律的一視同仁,儒家思想則認為皇權至上,刑不上大夫,儒家思想的仁則顯得小器了,正如法家的推行者商鞅所說的,小仁則成了不仁,大仁則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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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一真濺血
並不存在對立,儒家和所有思想有相似處,因為儒家本身就是在試圖融合所有學說而誕生的產物。但也因為這樣,儒學完美的繼承了什麼都會什麼都不精的精髓,也因此成了統治階層攪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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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東方自遠
本質來說,二者作為社會治理的思想並無太大的不同,都是從人性的基本點出發,而且至少在孟子之前,孔派都沒有明確提出“性善論”主張,所以從立場來看,他們的主張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只是,孔派繼承華夏正統資政思想,提倡仁政禮樂治世;法家也知道華夏正統,但是對“仁政”的不足有清醒的認識,提出用法來強力規範社會行為和構建社會秩序。這裡面要提出一些參考變數,那就是戰國時期有許多新的技術發明和應用,導致生產力進步,私有制明顯更有物質基礎……從這些可以看出,他們只是手段側重點不同,後期,二者都被過度解讀,根據自己立場發揮闡述,其實都不是作者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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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御印璽公子
法家儒家並不對立,漢承秦制,沿用秦律法,法家思想,約束人們行為,用道家思想休養生息提升人們修為,漢元帝沿用法家,提升了儒家地位,晉朝末年南北朝時期道家為主儒家為輔,宋朝儒家思想是主導,並有儒家各派,也會融合法家道家思想,皇帝也會根據自己國家情況沿用法家門生或儒生,政策有時儒家思想,有時表儒理法,並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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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皇城順知理
我真希望中國某些人別總拿歷史的人物思想套用在今天!古思想不可今用。更希望在當下研究研究如何將社會改革的更民主!更公平!更和諧!更公正!沒有必要搬出歷史博物館裡的思想“軟體”往現代人的“電腦”裡裝。歷史事實告訴我們,曾打過我的國家都沒有孔孟教唆,今天仍然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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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吳山野士
荀子是孔門弟子,而所謂的法家其本都是荀子的弟子。
孔門是儒家學說,那麼也就是說法家是儒家的一個分支。
孔子曰仁,孟子說義。仁即仁愛,義即擔當。仁愛與擔當是普世價值。孔門傳播的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人人有用。
荀子講的是治國之學。治國須要有方法。所以,荀子講的是法。學法之人必須要成為國家重臣才有用。對普通人沒什麼用處。
也就是說,儒家與法家在不同頻道中,所以兩者是不會有衝突的。而且儒家思想相對來說是搞基礎與基層的。法家思想是上層建築的。所以兩者有相輔相成的作用。
回覆列表
我在一個地方法院網站法學園地裡面看到一篇文章,非常不錯,也很好的詮釋了法家與儒家的對立方面 ,給大家轉述一下:
無論是儒家思想還是法家思想終極目的都是維持社會秩序,其區別只是在於他們對於社會秩序的看法及達到這種理想秩序所使用方法的不同。
儒家思想根本否認社會是整齊平一的,認為人有智愚賢不肖之分,社會應該有分工,應該有貴賤上下的分野。勞力的農工商賈是以技藝生產事上的,勞心計程車大夫是以治世之術治理人民食於人的,各有其責任及工作,形成優越及從屬關係的對立,一切享受(包括慾望的滿足)與社會地位成正比例也是天經地義的。
貴賤上下的分野,是基於社會上每一個人的才能情性的,可以說是以社會優異或社會成功為條件的社會選擇。此外,還有一種分異則存在於親屬關係之中,以輩分、年齡、親等、性別等條件為基礎所形成的親疏、尊卑、長幼的分野。貴賤上下決定著每一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與行為,尊卑、親疏、長幼則決定著人們在家庭中的地位與行為。儒家思想認為這兩者同樣重要,其所認為的社會秩序,即是這兩者的綜合統一。然而如何使這種社會秩序得以維護呢,此時,禮便應運而生,儒家思想認為禮是維持這種差異的最好工具。禮的內容有多寡豐陋繁簡以及儀式上的種種差異,同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倫既已形成,這是儒家思想的中心。
法家並不否認也不反對貴賤、尊卑、長幼、親疏的分別及存在,但法家的興趣並不在這些與治國無關、無足輕重,甚或與治國有妨礙的事物上,他所注意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維持,認為國之所治,端在賞罰,有功必賞,有過必罰,何種行為該賞,何種該罰,完全是一種客觀的絕對標準,不因人而異,必須有同一的法律,這樣才能使人人守法。若考慮尊卑、貴賤、長幼、親疏的因素,則違背此種原則。因此,法家並不否認這些因素的存在,但認為法更重要,法律不應為這些因素所影響,所以法家認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不具有差異性。儒家主親親,以親親為人之本,法家的努力原在於去私任公,親親愛私恰與明法的精神背道而馳,自不為法家所容。
總之,儒家思想著重於貴賤、尊卑、親疏、長幼之異,故不能不賦予差異性,以複雜的禮為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而反對歸一的法。而法家思想則欲以同一的,單純的法律約束全華人民,著重於同,故主張法治,反對因人而異的禮。兩家出發點不同,但結果相同,異曲同工。禮治、法治只是儒家法家為了達到其不同的理想社會秩序所用的不同工具而已。
有時我私以為,若是法家先於儒家進入到政治中,現在的中國是否是另外一種模式,隨後又想,人治的土壤基礎如何能容得了法治的存在?不禁莞爾,法家與儒家思想均未能得到充分實現,中國的統治者只不過將其二者融合,內外兩套法則,打一棒子給顆甜棗,說到底,它們也只不過是用來統治人們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