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魔都之光

    男女朋友分手有很多種原因,分手後如果有一天在街上遇上了,我個人覺得不必要故意躲開,上前打個招呼更顯大方和禮貌,也說明自己對前情已釋懷。百年修得同船渡,愛過就不後悔,我說的對嗎?

  • 2 # 大洋煮紅日

    我肯定是上去打招呼,不會故意躲開。

    因為:

    1、無論什麼原因,她成為了前任,儘管責任是雙方的,原因是錯綜複雜、分不清理還亂的,但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愚某在原則問題上絕不會負情違德的,所謂光明正大,沒做虧心事,一定是迎上去主動打招呼的。

    2、作為男人,主動打招呼只會給自己加分,故意躲開,那是自己對不起人家,無顏以對,失去了起碼的禮貌,更別提有失風度了。簡直猥瑣而卑微,難怪人家離開你成為前任。而且在你灰溜溜躲開的那刻,對方可能慶幸當初選擇離開是多麼的正確。

    3、既然成為了前任,就是路人,今後擦肩而過的機會還能有多少呢?畢竟曾經愛過,懷揣的彼此的美好不會隨風散去。即便淡化了過往,相遇的那刻也會泛起漣漪,激盪情感,不計前嫌,打聲招呼,顯得大度而知性,或許還會溫暖一下你曾經不經意間傷害過的對方的心,不啻一種彌補,一個致歉意的機會。何樂不為?

    4、假設是你的原因離開前任,你若感到負心於她,故意躲開,前任會瞬間暗淡了她心目中殘存的你的美好印象,從此,隱隱記掛著你的那個身影徹底遠出視線,當然是你的缺憾。假如上去打個招呼,即便被她無情漠視,你可能償還了些微的情債,心或許依次釋然些許。留給前任的是背過身的五味雜陳。沒準你的這次主動,可能稍稍地減輕了她對你的嫉恨,不也是虧欠後的一種補償?

    5、還假如是我,明確告訴你,骨子裡是從一而終的人,婚姻字典裡沒有“前任”和“繼任”的概念,生活中做人的基準,信奉的是“寧可人負我,不可我負人”。

    人群中相遇相識相愛相處,幾十年緣來緣聚,彼此不棄不離,哪會有問題中的糾結?

  • 3 # 人品永遠比錢重要

    不管是什麼原因成了前任,如果偶遇,在沒有另一半在場時打個招呼,如果有另一半(不管誰的)還是眼睛看路,低頭而過。免得打個招呼都尷尬。也注意身邊人的感受。人心都是肉長,不多說。

  • 4 # 走不完美1

    曾經帶著物件碰見過前女友 我沒看見她 她邊上車邊往下看 我心裡想這人有病 上車不往前看回頭看 我一抬頭 前面是她 我掉頭就帶著現在的媳婦兒 坐的另一輛公交

  • 5 # 馬上發財42

    應該看情況而定,如果不是因感情而分手,打個招呼也無妨。如果是因沒有感情才離開,就不要打擾了,緣分已盡何必多情!

  • 6 # 使用者71069749880

    雖然說是一日夫妻百日恩,看是遇到什麼情況離婚,如果是男人把女人拋去,在外面有了小三和前任離婚,為什麼見面要打招呼?他忘記了當初戀愛時的友情,和你的恩情,見面也不必躲避,當做誰也不認識誰?這是我自己的看法,如果是女人有了外遇,和別的男人跑了,男人也不應該見面和他說話,女人把你們兩個的友情和愛情都忘記了,離婚還要和你爭房產,這樣的女人,前夫和她見了面以後,還有什麼語言嗎?離婚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的離婚是兩人脾氣不和,互相商量離婚孩子和房產方面都解決的很好,兩個人像朋友一樣相處,沒有忘記以前的恩情友情,這樣的人見面,還會互相打招呼,互相問好,沒人的時候可以,有人的時候打招呼也很尷尬,以我的看法是儘量不打招呼,以防造成兩個人家庭的矛盾。既然兩個人已經分開就應該當做過路人,自己心裡面記住有這麼一份情,在心裡的悲哀心裡埋藏一輩子,壓制好自己的情緒,才能解脫出自己的陰影,讓自己的生活重新開始,建立自己的福家庭。

  • 7 # 123手可摘棉花

    首先我跟前任在街上碰上的可能性不太大,因為我們都不同一個城市生活,去哪裡了也不知道,分手就要狠,以後都不要再聯絡。

    雙方都各自有家庭應該避嫌,我覺得沒有哪個這麼大度能當對方是朋友,另一半還不介意的。

    萬一在街上遇到都看到對方的話就當久違的朋友很自然的打個招呼就好了。

  • 8 # 順心191887499

    沒有前任,但個人性格。碰到也是(緣分),如果是我的話,一定會過去打招呼閒聊幾句的,但不留電話,不問地址,知道對方的近況足巳,因雙方都有各自的家,不必無事找事也。

  • 9 # 賀州老揚

    沒有前任,難以感受,我是這麼認為的,真的碰到前任的話,要是故意躲避他(她)的話,肯定是做錯了什麼事情,所以避開,感覺無顏面對,好和好散,肯定有招呼打的

  • 10 # 豫西老楊

    這個要看你了!有的夫妻離婚後形同陌路,有的還是朋友,而有的成了仇人!本人認為不想成朋友但絕不至於成了仇敵!必竟一日夫妻百日恩,見面打個招呼也很正常!想聊幾句也行,不想聊也可以!

  • 11 # 相信明天的純蜂蜜

    如果你釋懷了、過的幸福

    定會上前去打招呼

    如果你心裡還有那麼一點點……

    那你就溜掉吧……

  • 12 # 豐山岡

    碰到了就碰到了,打不打招呼,是看個人,最好是當陌生人一樣不認識,哪怕內心波瀾;當然了,假如分手是和平分手的,碰到了就打一下招呼也沒什麼。個人觀點,僅此而已!

  • 13 # 彩霞197337915

    如果我看見他的話就當不認識.我走我的路去。這輩子的緣分沒到,何必再聯絡呢!大家都忘記過去,把握未來。珍惜當下。

  • 14 # 冷情噬新

    前任,每個人都是過客,每片記憶,也都是曾經,笑著過去和她打個招呼!

  • 15 # 情感老生

    避而不見向來不是成熟的表現,與其狼狽地當個逃兵,不如落落大方的走上前去,寒暄幾句,微笑著聊聊天。

  • 16 # 蜜蜂90550

    前任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當做沒看見的瀟灑的擦肩而過

  • 17 # 無風剪輯影視

    當然打招呼,還要擁抱一下。

  • 18 # 花苗荘荘

    既然已成為過去了,每個前任都是經過相愛到相殺,何必去見面觸碰彼此的傷心,各自安好

  • 19 # 長骨朵的大蔥

    我會當做沒看見,不會躲也不會打招呼,這是我性格原因!我提個簡單例子,雖然不是前任,但曾經是我最好的一個朋友也是我的同學!真的當時我們倆好的可以說形影不離!她有點小脾氣,但還算可以,我們倆的友誼都是我處處讓著她,一直到她做了一件事,讓我覺得她不只是小脾氣的問題,人品也有點問題!我當時直接攤牌說好,既然如此從此不再聯絡,她有點懵但嘴很硬說絕交就絕交!從哪以後都不聯絡,同學聚會我都把她當空氣!有的同學還特意問過我!印象最深一次就是我們很多人,她還特意站在我身邊,但我就當沒看見!直到今天我都沒聯絡過她!我就是這種性格放下就漠視,也不做吃回頭草的人,我有點不可思議就是那種分手還能做朋友的男女!我屬於分手了就當他死了!什麼都會處理的乾乾淨淨!

  • 20 # 哎義義

    又不是仇人,當讓要打聲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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