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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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姐說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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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聽竹軒主A
謝謝相邀。過來人直說,請勿怪。第一,能不離就別離。離婚肯定有好多理由,但若十年二十年後(尤其60歲前後)再看這理由,簡直就小孩子氣。可以先分居一段時間,再說離與不離。這樣就不存在你所提的問題了。第二,若你鐵心離且主動,那他應得繼承的遺產本就沒你的份,你就別再想了,即便上法庭讓法官判也肯定沒你的份。再則人家遺產,你搶分也失自已的身份人格,見利忘情忘義乃小人所為,傳出去好說不好聽,肯定影響你再嫁和後面的人生。此說不知您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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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夏荷芙蓉
這個問題看淡些,很多人都是為錢財大官司告狀,到頭來兩敗俱傷恩情斷盡,想開了更好,該是你跑不悼,不是你的拿不到,不如自己多努力掙點乾淨錢,一生自安然。
依法辦事,酌情處置
婚姻法明確規定:(一)指定贈與的。指遺產贈與人指定自己的遺產只贈予夫妻中一人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二)夫妻雙方婚前有約定的。夫妻有婚前約定的,遺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置的,屬於個人財產。
因此,如果不存在以上兩種情況的話,離婚時你是可以要求分割遺產的。但也顧忌孩子和雙方家人的感受,切不可為了分財產讓彼此再受二次傷害!
另外,奉勸一句:結婚有風險,離婚須謹慎!如果說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那麼離婚就是三個家庭的事情。一對夫妻離婚了,雙方的父母和親人會難過,共同的孩子肯定是最大的受害者。
所以,你們現在首要考慮的不是財產分割的問題,重點要考慮如何妥善安置孩子的教育和撫養,如何安撫自己的父母和至親的情緒。就算真離婚,恐怕也要等到疫情結束了吧,何不趁現在,好好努力一下,看看有沒有挽回的餘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