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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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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海石
因果律是人類邏輯思維的基本特徵,這特徵和屬性也規定了人類認識對於客體物件的先驗性,也即沒有形成因果律的東西,人類是無法認識的。但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客體世界的存在先於人類社會甚至先於人類的存在,所以因果律只能是關於人類自身認識的有效認識方式,並不是關於客體世界的。人類關於客體世界的認識其本質是感知性的,是透過對客體世界的不斷地否定性認識而達成了“肯定性”認識的積累。這是純粹認識論問題,我要把它論述清楚,可能不是一會半會的事,它很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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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午夜片
所有事物存在是沒有目的,只能說巧合地碰撞在一起,然後產生新事物。
有一句話是活真理:不管缺誰,地球照樣轉。
從地球出現到現在,很多事物經過時間變遷已經消亡,如恐龍,現在只剩下一堆骨頭而已。還有許多看不見的東西早化成歷史,或消失在歷史長河之中。
不管出現過什麼存在多長時間,它都是沒有理由的,也許今天好好的,明天就毀滅了。像我們人類,作為地球上的高階動物,有存在的理由和目的嗎?沒有的。
因為我們依賴地球生存,對地球的改變、對時間、對空間,我們是毫無能為力。即使是突然間宇宙發現變化,我們不見了,世界還是好好的。
很多人的錯覺是事物存在必有它的目的,這是錯誤不對的,比如有人反駁說生存就是目的。
看看我們自己,從出現人類開始,地球上的動物、植物、水、地域,全部成了人類維持生存條件,人類殺它們吃它們,建立社會建立國家,互相撕殺對抗,農業擴充套件大片森林消失,工業向前推進汙染自然環境,看看事實,我們的生存是建立在以命換命的基礎上。
如果冥冥中註定我們生存是目的,被我們吃掉、破壞掉的東西呢?它們的目的是為了作貢獻嗎?
並不是的,我們生存是維持人類生命的延續,目的在哪裡,誰也不知道。世界更沒有因果關係的存在,一切是推想出來。
比如說某人幹了件壞事,然後因為這件事而失去生命,這是因果關係嗎?不是,而是巧合而已。做壞事卻逃脫法律制裁的壞人不在少數,他們隱藏行蹤,現在可能活得好好的,有女人或男人背叛丈夫或妻子出軌,事未暴露之前也是好好的。
所以,目的,因果,全部是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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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瀚墨飄香3
比如趨利避害是成長過程中形成的原因。目的因的形成跟事物發展有關。所有事物由生起,到長。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因。
回覆列表
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是一個“從生到滅”的過程性的存在,而且這種過程是連續不斷的。如果說是有目的的話,那麼這個目的就是“完成這個從生到滅”的過程。除此之外,沒有其他。
其二,由於每個事物自身的狀況或特性不同,所以它完成整個過程的方式方法是不一樣的,這就如同很多人逛公園一樣,同樣都是進了公園的大門,最終也都是走出公園大門,完成這次逛公園的過程,但是,每個人所採取的逛公園的方式以及所獲取的內容則是不同的,它是由每個不同的人自身的狀況所決定的,狀況,決定了需求,需求,產生了方式方法的選擇。比方說,你現在身體不舒服,這是你的狀況,你的需求就是解除不舒服的狀況,那麼,接下來你就會去休息或看醫生或買藥吃藥。你會選擇其他的事情做嗎?當然不會。其三,由於每個人的過程性的需求是不一樣的,每個人所具有的能力是不一樣的,而且:萬物是共成一體,共存一體的,是緊密相連的關係,所以,一定會發生彼此之間的互動作用關係以滿足自身或對方的需求實現。這是一個自然性的常識,哪有那麼多的“因”呀?哪有那麼多的“目的”呀?
目的,只有一個:這就是完成從生到滅的過程,而且這樣的過程是一個接一個的,是不間斷的。
當然,你如果相信西方哲學家的觀點,我尊重你的選擇,祝你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