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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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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陶媽說

    這個要看在房子過戶之前還是之後吧,過完戶才租出去的話,應該和你沒啥關係,是原房東欺詐的問題吧;過戶之前發生的,看你們的購房合同如何籤的吧,有沒有這些方面的條款,過戶之後租金應該給你的吧!

  • 2 # 管家大院

    買賣,買賣要談的,當初怎麼談怎麼辦,按合同走就是了。假如當初談的是價格低原房東在收3年房租,你現在就要房那就是你的事了。

  • 3 # 泰山木32140178

    你付款並過戶前,應瞭解這幢房屋是否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騰空交付。如果你知道這房租期未到,你應該掌握租房合同中租客資訊、剩餘租期、租房用途、租金價格、租金預交和欠交情況,租價調整率和限制範圍、滯納金約定,以及房屋設施裝修或其他事項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的。這些要在購房合同或附屬合同體現出來。並對房租水電氣暖費用收取在老新房主割接清晰。

    房東隱瞞出租或在交易完成後將房再出租,這是房東違約,你有權不認可並追究房東責任。

    “你買了房子”證明你已房款交付並過戶,你作為新房主身份與租客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起碼按租客要求保證合同租期。如果租客同意提前或要求延續租期,如果你在不違背原合同條款的進行租金調增,如果你對房屋附屬設施和裝修的條件提出附加約定,雙方協商統一意見後在合同中寫明。

  • 4 # 大軒哥

    你買了一個房子,原房東把房子租給別人了,你該怎麼辦?

    買賣不破租,怎麼樣維護你的權益

    第一:買之前你就已經知道房子租出去了對吧

    第二:你們協商房子價格,有沒有把租金算進去

    如果沒有算進去的話那就簡單了

    如果你買了這個房子,答應不破租的話,需要和租戶從新簽訂租房合同,以原合同為版本,從新簽訂你與租戶的合同,以後租金由你來收,在合同裡表明,房主已更換,房源資訊位置寫清楚,需從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作廢,房主,租戶,原房東簽字,按手印,提供身份證影印件,把身份證影印件貼買附加協議裡,在身份證影印件,邊處,按手印,一半在合同,一半在身份證影印件裡

    以後就是你和租戶的事了,原房東無權過問了,最好你把手續抓緊辦了,以免日後有糾紛

  • 5 # 庭院月季

    房東能出租房子說明房子還不屬於你。房屋買賣只有房產過戶手續齊全了才能算買賣結束。房產證名字過戶到你手上了房子才可以說屬於你了。既然房子你買了,你會不收房不看房不換鎖。你是房主了哪裡還有什麼房東呢!別人怎麼可能還能出租你的房子呢。你的問題不真實。

  • 6 # 小豬房論

    如何處理取決於租賃事實是發生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還是之後。

    如果賣房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即已將該房屋出租,且未如實告知你,那麼你可以透過訴訟請求法院撤銷房屋買賣合同,由出售人返還購房款並賠償經濟損失。

    如果賣房人是在出售房屋之後將房屋出租,那麼,可以請求法院裁定對方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並交付房屋。

  • 7 # 太原大獅子

    法律?

    那你試試吧!

    你可以先請律師、

    起訴、

    等待判決、

    開庭、

    取證、

    判決、

    判決生效後,人家依然不搬、

    申請強制執行、

    然後等待……

  • 8 # huangyinyli

    租戶享有租期優先權,房租屬於你,原房主預收款你與其協商解決,合同餘剩租期房租當然是你收,租期滿由你決定續不續租。

  • 9 # 含有無意義的字母

    主要是看買房合同和租房合同的前後順序。

    如果租房合同在前,買房合同不能成為租房合同終結的依據,除非租房合同中有相關約定。如果由此約定而原房主賣房時並未告知你,你可以起訴原房東要求賠償或者終止買賣合同。但是你無權趕走租房者。你也不可以起訴租房人。

    如果租房合同在買賣合同之後,因為房主已經是你本人,原房東已經喪失房子的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租房合同無效。你可以趕走租客,要求原房主賠償經濟損失。如果你不想趕走租客,可以按你的租金價格和租客重新簽訂租房合同,租金自租客入住時間起計算至於前面租客已付租金,那是租客與原房東的事,和你無關。租客可以要求原房主退款,如果原房主拒絕退款,足可以以欺詐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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