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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onica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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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刺激戰場火焰羊駝
如果是上學期間發生的,和學校,賣鞭炮的還有孩子有關係,如果是放學後只是賣鞭炮和孩子,不過要看老師有沒有在上課的時候宣傳教育過不能亂扔鞭炮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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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麗9188
這個不用老師負責,因為不屬於學校範圍,就這麼簡單!賣鞭炮的也不用負責,因為喝酒醉死的同樣不用追究賣酒的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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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記憶中的猹
首先,賣鞭炮的肯定不要負責。因為鞭炮本身沒有錯。至於誰承擔責任,個人覺得,如果是學生在上學期間做的。老師肯定有一定的責任,因為他們沒有管好學生的行為。
但是如果是放假了,或者放學了,肯定這責任是家長該負責的,這就是家長沒有管教好,肯定跟老師扯不上關係了。
至於賣鞭炮要負責,也只存在於賣給小孩子,那種非常大的鞭炮,俗稱“魚雷”,那種非常危險的,那種情況下出事,賣鞭炮的肯定要負責。但是普通鞭炮肯定不需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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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2017
事件重現:
1月5號,安徽省臨泉縣三名未成年人見路邊停了一輛貨車,故意將鞭炮點燃後扔進貨車駕駛室,隨即貨車開始燃燒,幾十分鐘就把貨車燒成了廢鐵,幸虧車上沒人,所幸沒有人員傷亡。隨後車主報警,警方調取了周圍的監控錄影才發現肇事者居然是三名看起來歲數不大的男孩子,在點燃鞭炮後他們便逃離了現場。等到有人發現貨車起火的時候,火勢已經無法控制,人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貨車被大火燒成了空殼子。目前,警察根據監控影片透過指認,已經找到了三個孩子,正在與孩子的監護人協商被賠償的責任。
我們分析整個事件會發現,這三個是完全不懂事的孩子,其動機純屬是惡作劇取樂,而非有意燒燬人家貨車,那麼,對此起事件誰來負責呢?
首先我們來看賣鞭炮的有沒有責任?據瞭解,安徽省目前沒有規定鞭炮不能直接出售給未成年人規定 ,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沒有。既然沒有,那麼商家賣鞭炮給三個孩子就不會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也有人認為可能鞭炮質量有問題,即使質量有問題,那也是質量監管部門的事,和本案無直接關係。
其次我們來看學校老師有沒有責任?作為一名教師兼班主任,我深知安全知識是我們學校教學的頭等大事,我們每天都會對學生進行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並且儲存著大量的安全教育材料,我相信這三個孩子的老師也不例外。如果三個孩子是在上課期間,偷跑出去玩鞭炮,而學校疏於管理,沒有發現孩子逃課,也沒有及時的將此事告知家長,那麼學校才應該會承擔一定的責任。 但是我們注意下具體的時間,1月5日星期六,既然是星期六,孩子本來就是正常的雙休,自然談不上什麼逃課玩鞭炮了。
然後作為孩子的家長有沒有責任?毫無疑問,三個孩子的監護人肯定要承擔相關責任。安全教育絕非學校一方之責任,作為家長,我們理應告訴孩子一些安全常識。好在沒有人員傷亡,此次事件必須讓家長用錢買來教訓,這是他們疏於教育的代價。
最後就是我們整個社會對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要不要負責?如今的未成年犯罪越來越多,情節越來越嚴重,與氾濫的網路影片、遊戲不無關係,加上某些媒體有意無意的宣揚,給未成年人一種未成年人犯罪不判刑,未成年人殺人不償命的錯覺,造成了未成年人無法無天,甚至做出了殺父弒母的惡行。
家庭、學校、社會三方應該聯起手來,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預防犯罪教育,我們的立法機關及政府更要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立法、執法等相關工作,給我們的青少年一個健康純潔的成長環境!
我們要讓每一個花朵都能燦爛地綻放而不是過早的枯萎凋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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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嫋嫋一縷煙
個人認為老師沒有責任,像這種情況按照私了的情況下家長全責。因為孩子買鞭炮的錢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家長給的,另外一種是從家裡偷偷拿的。
先說第一種,給孩子零花錢至少家長要了解孩子的錢花在哪。根據現場的環境來看,所處的地方應該是農村。如果知道孩子是買鞭炮的情況下給的零花錢家長至少沒有做到提醒孩子要有安全意識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種情況,如果孩子偷偷拿的這種情況下家長沒有結合好學校讓孩子樹立道德觀念。
現在的教育不單單是在學校,更重要的事家長要和學校結合共同努力讓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還要樹立正確的道德標準和準則。孩子的成長要經過家庭和教育機構共同努力才能讓他們的未來有更好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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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英武
1.週六,小孩惡作劇,跟學校沒有關係,跟老師也沒有關係。好險,幸虧是週末,否則學校還真的難逃干係。
2.至於鞭炮質量問題,那就找質量技術監督局(現在好像在整合新的部門),但是與此案無關;
3.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監護人,自然需要進行各種賠償,但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4.安徽,也沒有正式的明確:不讓炮仗售賣給未成年人。所以,還真的找不到商家的責任。
總之,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等跟學校很好的進行了迴避,實在是學校的幸事兒!而對於未成年人的管理與教育問題,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問題,確實是一個盲區,需要重點關注。 -
8 # 寒石冷月
如果非要把老師和賣鞭炮的人生拉硬扯進來,那就屬於葫蘆僧判葫蘆案了。因為孩子肇事是在學校外面,惹了禍之後,責任要追究到合法監護人——父母身上。
或許有人會在那提出很多假設,假如孩子從學校逃學到外面惹的禍,不該學校老師負責嗎?這種可能性幾乎不可能,學校可不是公園想進就進,想走就走。何況是三個孩子在一起玩耍,並且玩鞭炮點燃了路邊停放的車輛。
最有可能是放學路上,或者是週末時間,才有可能發生。看題主提供的時間1月5號,正好是週六,印證了是週末發生的事情。
對於賣鞭炮的人,也扯不上責任問題。有記者就未成年人買鞭炮問題採訪南京焯燃律師事務所主任虞興東,虞主任講,目前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煙花爆竹不能賣給未成年人。但虞興東認為,銷售商應該告知前來購買的小孩子產品的危險性。有一些爆炸力太強的煙花爆竹,其商標上會有諸如‘×歲以下小孩禁止燃放’等提示,商家此時就要注意,若大人不在場,是不能賣給規定年齡以下的小孩的。這是商家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另外,法律上最好還是明確規定禁止將煙花爆竹賣給某個年齡段以下的孩子。
因此,透過這個問題,也給家長們提了醒,平時要對孩子進行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否則,孩子缺少安全知識,真不知道要給你惹出什麼禍端來呢。就如本題中的三個孩子,最終肯定是家長買單,給被燒燬車輛車主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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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緣聚176536234
應該負責的有多好:車主如果不把車停在這裡,就不會燒了;車裡如果沒有可燃物也不會燃燒;孩子的父母如果生一個殘疾的孩子,這孩子爬不到這裡也不會燃燒;如果這些孩子都很小,扔不到車裡;救火的人再及時些;如果車的廠家不生產這臺車;如果鞭炮廠生產的鞭炮是次品;如果包裹鞭炮炸藥的紙不能燃燒……如果你不提出這個弱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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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73221341387
賣鞭炮的,和老師一毛錢關係也沒有,他們又沒讓買鞭炮,他們也不知道學生買鞭炮,就是知道也沒權利管,警察都沒權利。我就不明白了一出事就想找個承擔責任的,都想讓別人為自己擔責,說好聽的推託責任,說難聽的就是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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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有一群熊孩子啊,熊娃娃無處不在,對於孩子丟鞭炮把路邊的車輛燒燬了,跟老師沒有關係,至於埋鞭炮的人,是否要承擔責任,也要看具體情況。
真正應該承擔責任的是家長,父母監護人,缺乏教育和監管,承擔燒燬汽車的經濟賠償責任。
老師只是學校裡面的老師,你的孩子幹壞事,跟老師沒有關係,不要什麼都扯到老師身上,何況,孩子燒汽車行為不是在學校發生的,跟老師沒有任何關係。
老師在什麼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那就是,比如熊孩子是在本應該上課的期間,偷跑出去玩鞭炮,而學校疏於管理,沒有發現孩子逃課,也沒有及時的告知家長,尋找孩子。 那麼學校才可能會承擔一定的責任。
至於賣鞭炮的人,要看當時孩子買鞭炮時,是否有大人在跟前,是否透過家人父母允許。如果是大人帶領下,監督下,同意商家把鞭炮銷售給孩子,那麼,賣家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此外,如果鞭炮是父母買來的,孩子拿去放,或者鞭炮是其他成年人給的,那麼,賣家同樣不需要承擔責任。反過來說,如果未成年孩子們去鞭炮點購買鞭炮,商家明知道不能把危險品單獨銷售給娃娃,他們為了利益,而銷售了,則要承擔責任。
查了下,國家對於鞭炮是否可以銷售給未成年人,沒有明確規定,但各地走的地方有寧缺規定,如重慶就做了這樣的規定,事情發生地安徽是否有這樣的規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明知道他們是未成年人,明知道把帶有一定危險性的鞭炮賣給孩子們,賣家依然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追根到底,主要責任還是父母,作為孩子監護人,監管存在缺位,所以,孩子的父母,承擔賠償貨車司機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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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小學英語精修
這問題真是沒事找事做,可以告訴你,老師不用負責 ,賣鞭炮的如果真要追究都還可以有可能。不過你燒了別人的車,孩子犯法,家長就一定要負責。但是我們的法律可能有規定不可以非法售賣鞭炮,但是沒規定不能賣給多少歲的孩子 ,賣給了孩子要負什麼責任,這真是聽都沒聽過。要老師負責就真是無稽了,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找上老師,我願意跟他們鬥爭到底,你告上法庭吧,我一定會去應訊。家長知道沒有辦法了就不會再做這樣無謂的事情了。只要自己站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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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找這個意思,是開車的問題出了車禍,是不是造車廠和賣車4s要負責?如果不是煙花爆竹質量問題,是玩的消費者自己負責,小孩就要家長負責了,關賣傢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