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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斂意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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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生一世虛驚一場
初中畢業不到一個月開始出來打工,99年,那時候家裡窮,而且並不認為上學是唯一的出路。後來一直在外面,跌跌撞撞的,一開始飯店服務員,後來看別人穿黑色領導工裝我也要穿,就做到,領班,後來經理,後來店長。再後來轉行自己做生意,過程很艱辛,但是現在還好,沒給父母丟人。
主要是有目標,多賺錢,就算沒上學也不要放棄努力,因為父母年紀越來越大,可以把父母接到身邊。
每個父母都不想讓孩子離開自己身邊,都想著看著孩子長大,看著孩子成家立業,為孩子照顧下一代。
但現在的社會卻不能讓父母實現自己的心願,年輕的我們都懷著很大的夢想,想去外面創出自己的一番事業,打造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空。
而我也不例外,在我十九歲那年,背大包小包,帶著自己的夢想來到了省城,因為自己什麼也不會,所以只能在一家酒店做服務員,從迎賓做起,幹到領班。後來發現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於是和別人在服裝城自己盤了個小店,賣東北冷麵,那時候年輕,敢想敢幹,做了一年,也多少賺了點錢,於是就想幹大的,再次包了個大一點的飯店。因為年輕和本地的社會人員混在一起,在自己的飯店瞎吃亂喝,掙的錢轉眼就全賠了進去,狐朋狗友也四散而去,於是灰溜溜的又回到起點。
那時候離開父母獨自闖,是想著衣錦還鄉,想著高人一等,想著光宗耀祖 。所以在外面掙多少錢就花多少錢,到頭來一分錢沒有存到,還要父母給自己張羅婚事,父母出錢讓我成家。
那時候還不以為然,覺得父母應該的,直到結婚後父母先後去世,才知道自己錯的離譜,長這麼大,沒有讓父母享一天福,還讓父母為你操碎了心。現在特別恨自己,特別後悔,如果倒退到父母活著的時候,我願意付出所有,讓父母多享幾年福。
還是那句話,父母在,家就在,父母在,我們還有去處,不要等父母都不在了,才想著父母的好,所以奉卻大家一定要多陪陪父母,多聽父母嘮叨嘮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