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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稜鏡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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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訓兵
答:如果不是故意撞死仇人,車上裝有車載記錄儀,附近監控攝像頭,有人在現場可以證明你不是故意撞死他的。比如車上記錄儀和監控記錄仇人橫穿馬路,撞紅燈,違反了交通規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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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偉的視覺記錄
現在車上基本上都會裝行車記錄儀吧,有這個最好辦了。而且警察蜀黍也不是擺設,他們會對車禍現場進行勘察,看你是不是故意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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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暖夏涼
可以說我當時喝了酒,有點腦子不清醒,朦朦朧朧好像撞到了什麼,我也不知道是什麼,下車檢視發現是我仇人,我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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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文頻道天宇
這是一個交刑同時出警的案件。交警介入在先。首先是證據蒐集,包括剎車痕跡,制動序列資料採集。個人駕駛狀態及血液採集分析。首先認定是否構成意外條件。如果諸多專案都不符合。那麼故意殺人的傾向明顯。就會移交刑警並重點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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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京漂追夢人
有句話叫做:毛筆描狗,越描越醜,一定不要過度解釋,只要你主動報警,警察來了之後會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責任認定。
這個問題說大就大,說小就小,如果你撞死的這個人,他家人一口咬定你是故意殺人,這個就麻煩,故意殺人可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你需要蒐集證據,證明你不是故意傷害,這個事全靠警察在現場的證據來判斷,就看證據對你是否有利了。
以靜制動是你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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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心學999
大家好我是心學,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駕車外出就是駕馭一隻老虎,時刻需要保持清醒的駕駛,才能保證安全。但是常在河邊走,難免不溼鞋,出交通事故也是有可能的。如果說出了交通事故,而且受害者還是你的仇人,這件事情的機率簡直就是太低了。如果說是故意而為之,那麼你一定會露出蛛絲馬跡,難逃法律制裁。如果純屬意外,我想也不用解釋什麼,只要實事求是回答民警的提問。到底是什麼原因?我想一定會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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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裝機帝
事故科的民警能證明你在事發時是否存在故意,這事你不用操心,唯一需要擔心的事是防備仇家家人是否會動用關係“製造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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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機使用者墨客兒
有犯罪嫌疑,或者叫犯罪動機,具體由交警部門查察實際為準,建議你立即停止此種想法,仇拿恩解,不戰屈人之兵,乃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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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嘎布迪多
一般交通事故和偽造交通事故是不一樣的,透過剎車印記,碰撞距離,變速箱檔位,車鑰匙的點火位置都能看出蛛絲馬跡的。不是當事人口說就能定性的。比如你毫無理由莫名其妙的開車跑去了人家上下班的路上,然後衝上人行道撞死了特定人物就是明顯的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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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律師Tamara
一個人是否有罪,是需要由檢察機關證明這個人犯罪的事實,而不是由這個人證明自己無罪的。這是一個刑事犯罪證明責任的問題。
同樣,如果您意外撞死人,這個人正好是您的仇人,確實是有殺人的嫌疑的。但是如果一個人是清白的,這只是一場意外,公安機關也不會僅僅只因為他是您的仇人而認定您是殺人兇手。
如果真的遇此情況,您能做的,就是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等到他們調查完畢之後,您是無辜的,案件自然就了結了。您不必過度擔心,過度的擔心反而顯的您心虛。一個人如果做過什麼事情,是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的;如果沒有做過,除非有人想陷害您,才會把所有證據都指向您。
綜上所述,您不必擔心自己沒有證明自己故意的證據,只需要配合公安機關工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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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張偉律師—金亞太
首先,你不負責證明自己無罪(不夠成故意犯罪)。
法律規定,指控行為人構成犯罪的義務是由公訴部門承擔,也就是檢察院負責。至於證據,一般由公安偵查收集,檢察院和法院也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偵查機關既要收集行為人有罪的證據,也要收集行為人無罪的證據。
接下來,如果最後你被指控了故意犯罪(故意撞人),則檢察院需要建立在現有證據的基礎上。而你(包括你的辯護律師)則需要去推倒對方的指控,包括否定對方不利證據以及提供己方有利證據。
如果只是指控你是過失犯罪(交通肇事),則你不需要證明自己不夠成故意犯罪。
對於被告人無需自證清白這一原則,中國的法律此前並未明確規定,只是透過法理推斷出,而到了2017年最高法出臺“三項規程”後,這一原則才算明確寫進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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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實現一個曉目標
是故意殺人?還是交通事故?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
方向完全不同。都需要充分的證據。無論什麼案子。民事賠償是無法免除的。如果被判定故意殺人。保險公司可是一分錢不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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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Day27
你不需要證明你不是故意的,這需要公安來調查並收集證據。如果認為你是故意的,就會移交檢查機關起訴你,在法庭上檢查機關(也就是起訴方)要證明你是故意的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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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聖果樹
你作為當事人,而且撞死的是你的仇人,這就不是你自己能證明的了的。是一般的交通肇事還是刑事案件,需由公安機關偵查後才能確定。你只有如實供述事件發生的全過程,公安機關會展開調查最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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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陳豪俊律師
律師答疑:刑事案件不需要犯罪嫌疑人來證明自己無罪,而是由公安和檢察院證明你有罪,如果你不是故意的,你就無需過於擔心,只不過在公安眼裡,你的嫌疑確實很大。故意和意外的區別
其實,要想故意撞死一個人,是必須經過精心策劃的,沒有策劃基本上是不可能準確的撞死自己想撞的人。
既然有策劃,就一定有留下策劃的痕跡,在查詢痕跡方面,公安作為偵查機關,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如果你不幸被查到確實有做過這方面的計劃,只是後來放棄了,這次又發生意外又正好撞死了你的仇人,那隻能說是巧合中的巧合!
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說公安機關了,就是我也很難相信你不是故意的!
公安的偵查手段1、訊問
你作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公安肯定免不了要對你進行訊問的,如果是意外,你的回答肯定和故意策劃是不一樣的,除非你是訓練有素的老手,否則一定會露出馬腳的。
2、痕跡
交通事故發生意外一定是有原因的,可以透過對痕跡的分析找出意外的原因,而故意開車撞人則是無法透過痕跡解釋說通的。
當然,也有少數情況下,是司機誤把剎車當油門踩,不過一般這樣的都是新手,很難相信一個老司機還會犯這樣的錯誤。
如果你撞死的恰好是你的仇人,你又是老司機,正好那天誤把剎車當油門踩了,不要說公安機關了,就是我也很難相信你啊!
總體而言,我相信這個世界上存在很多的恰合,但是有的事情如果是恰合加恰合,這種恰合的機率過低,公安機關作為正常人懷疑到你身上也是情有可原的。我國就存在很多這樣的冤假錯案,因為所有的證據都指向被冤枉的人,所以才判他有罪的。我們得承認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人力所不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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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GY1958
“不是”、“沒有”是不能證明的,只能證明“是”或者“有”,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用證據說話。這是“無罪推定”的邏輯基礎。所以你不必證明自己不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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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靠譜先生wp
法庭上證有不證無!你不需要證明。你可以讓對方提供證據,證明你是故意撞人的,如果不能提供,法律就沒發制裁你。但是我有一點要提醒你,你現在可能沒有開車撞人呢,你只是有這種想法,非常糾結到底撞還是不撞,非常矛盾。現在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打消這個念頭吧,在大資料面前任何人都沒有隱私,你最近用的百度搜素,關注的事件,常常談論的問題,包括微信記錄,都會赤裸裸的出現在法庭上,僅僅你今天的一個這樣的提問,法庭就可以宣判你是蓄意殺人,預謀犯罪。故意傷害導致對方死亡,故意殺人。至少可以叛你個無期徒刑了。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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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過橋的人生
沒有完美的謀殺!
要知道在一個老練的刑警眼裡,一個人不是正常死亡,首先懷疑的就是他身邊最親近的人,更不用說你們之間這種有仇恨的關係,所以你還是老老實實的待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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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麥向北方
只需如實向警察和法院描述你不是故意的即可。
首先,咱們的法律是無罪推論了。如果警察或者對方家屬懷疑你是故意的,需要他們調查舉證你是有罪。你不是故意,他們當然拿不出來證據,所以沒事。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這個問題的反面也很值得思考:一個人如果故意撞死了他的仇人,然後他說他不是故意的,只是意外交通事故,怎麼證明他是故意殺人?
我談談我的看法,交通肇事和用駕車的方式故意殺人從外觀上看確實非常相似,但是還是有本質不同:交通肇事是過失犯罪,故意殺人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說,如果是交通肇事,行為人對於造成他人死亡這個結果本身是反對的,只是因為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過於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或者車輛效能)導致事故發生。而在故意殺人中,行為人對於他人死亡這個結果是積極追求,或者是放任這個結果發生的。
在具體案件辦理當中,我們不能光看一個人怎麼說,關鍵是要看他怎麼做,從他的行為去反推他當時是怎麼想的,也就是所謂的“論跡不論心”。
那麼答案其實很明顯了,想要故意殺人的人,在要撞到人之前他會不會踩剎車?當然不會,他還會踩油門。在撞到人之後,想故意殺人的人當然不會報警叫救護車,說不定還會反覆碾壓被害人,直到確定他死了,然後逃跑。另外,透過排查社會關係也能發現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間有仇這個情況。
而如果是交通事故,因為他並不想讓人死,撞人的人會用力踩剎車,在地上會留下很明顯的剎車痕跡,一般只會撞到一次被害人,撞人後還會報警搶救傷者,一般也不會逃跑,還可能會積極主動賠償傷者的治療費用等經濟損失。透過周圍鄰居,親朋好友也能證實他們之間沒有仇怨。
可以看出來,故意殺人和交通肇事還是有很多區別的,你想證明自己不是故意殺人,就要看你有沒有前面說的交通肇事的表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