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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城—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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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度懷舊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對於不按規定發放降溫費的企業 職工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電話12333 也可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並可依此解除勞動合同 其違約責任由單位承擔 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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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譽堡科技專注智慧財產權
如果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而不發放的,屬於違法行為,請注意,是違法,是法律層面,而並不是道德層面。
中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具體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各省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而且高溫津貼只能是現金支付,不能以其他物品替代。
因此,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高溼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並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而且,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那些該補貼的崗位,都是很辛苦的,比如說環衛工人、建築工人、鐵路工人、高空作業人群等。他們工作不容易,若用人單位在該發放高溫補貼的情況下,故意不發放,在道德上過不去,法律上也違法了。
掙錢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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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競舟江上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對於不按規定發放降溫費的企業,職工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電話12333。也可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並可依此解除勞動合同。其違約責任由單位承擔,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回覆列表
昨日天氣夏日酷暑,今日高溫補貼來了
夏季來臨,許多戶外工作者開始要面臨高溫的工作環境。為了保障這些人在工作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中國每年6-9月都會發放高溫補貼,一些省份的發放時間甚至擴充到4-10月。今年28個省份的高溫補貼標準已經出爐,快來和江城一兄弟一起看看吧!
哪些人可以領取高溫補貼?
凡是單位安排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該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室外工作中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工作者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如果單位不發高溫補貼,勞動者可以向工會求助,也可以向社保部門或者安監部門舉報。
高溫津貼是否計入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單位想要安排員工高溫作業,除了要合理發放高溫津貼,還有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01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02最高溫超40℃停止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37℃以上、40℃以下,全天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35℃以上、37℃以下時,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作業時間,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03高溫天單位應為勞動者體檢
高溫天氣來臨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04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高溫作業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05因高溫停止作業不得扣減工資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為有效防控夏季高溫天氣導致勞動者中暑及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高溫作業對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損害,切實維護廣大職工勞動安全健康權益,全國總工會近日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工會把服務和保障職工健康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日程,提早安排部署,推動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切實維護職工安全健康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要調整職工防暑降溫舉措
《通知》指出,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已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的態勢不斷鞏固和拓展。各級工會要準確把握國內外疫情防控和經濟形勢的階段性變化,因時因勢調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著力點和應對舉措。
要督促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
《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群眾監督職責,督促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要求,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要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及時發現、指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並監督其整改
要走訪慰問高溫一線職工
此外,各級工會還將以職工需求為導向,開展形式多樣的暑期服務職工活動,走訪慰問奮戰在高溫一線的職工,督促並協助用人單位開展防暑降溫教育培訓。
特別是以室外露天作業集中、農民工集中的用人單位為重點,積極開展“送清涼”活動——
高溫津貼不能這樣發
不少省份相關規定中明確提出——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綠豆湯等解暑飲料不能衝抵高溫津貼。
關於高溫津貼的小知識你學到了嗎?江城一兄弟祝大家在炎炎夏日裡擁有好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