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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易哥雜談

    這個問題有1個節點,很重要,就是父母在與不在的時候。

    父母在的時候,親兄弟是還是兄弟。所謂血濃於水,打斷骨頭連著筋,不至於在父母面前為了算賬爭得你死我活的。

    父母在的時候,很多關係可以由父母來調和。大家聚餐,你請客我買單,你出錢我動手,你買菜我買酒,基本是圍繞父母這個軸心轉,都不怎麼計較得失。

    畢竟是吃一個奶長大,此時親情勝過金錢的,即使有什麼你拿多我拿少的意見也能由家長仲裁,也不會在父母面前臉紅脖子粗或者長期積怨。

    父母在的時候就有家,我們有困難首先找爹孃,大家兄弟基本上不計得失互幫互助和諧相處。

    父母不在的時候,大家庭就散了,親兄弟各自為家,由家庭屬性轉為了社會屬性了。私下是兄弟關係,更多時是親戚了。這個時候,就有必要“親兄弟明算賬”了,

    父母不在的時候,兄弟所處的關係也不再模稜兩可和遮遮掩掩地含糊了。兩個家庭獨立得丁是丁卯是卯,你借一把鋤頭,我借一把彎刀,都分得很清楚。

    1.親兄弟明算賬的好處是吃虧在明處,不影響兩家人感情。

    比如說,父母去世後,鄉下的老房子需要修繕。籌備資金時,家庭環境好點的錢出多點,條件差點的出少點,妯娌之間通情達理也說得過去。兩個家庭沒有糊塗賬。

    2.親兄弟明算賬的原則金錢和人情要分清,明算賬的家庭屬性是兄弟情份,明算賬的是社會屬性是社會信譽。

    再比如說,兄弟房子裝修或者孩子考上大學,有困難需要資金支援時,兄弟當著嫂子面前打個借條。借錢要還,這是社會規矩,天經地義,不然不會有下次。

    所以親兄弟明算賬,不會因說不清道不明的各種積怨而埋更大隱患,更利於家族的穩定和發展。

  • 2 # 春妮說事

    我家大哥二哥還有四第在一起合夥買了兩輛大貨車搞運輸。剛開始還好都是客客氣氣的,半年過後沒有賺到錢就發生了內訌,嫂子弟妹全都跟著摻合。由於是我二哥管賬他又是一個粗枝大葉的人賬弄的亂七八糟。哥們間就說二哥把錢都貪汙了,其實只有二哥自己明白他並沒有貪汙,因為沒有把帳管好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哥們間反目成仇。我的建議是除了你親爹跟任何人你都要把賬算清楚。合夥的生意最好不要做。

  • 3 # 面對未來黎明常在

    謝邀請!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我兄弟姐姐六個,三個姐姐,兄弟三個,姐姐都在我們兄弟們之上,我有二個哥哥,我屬於最小的一個了。以前人民公社,大隊,小隊,那時的生活特苦,那時的我很小,我六零後的,就在我小的時姐姐們就都出嫁了,以前的農村生活都很普遍的窮,都是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都有同感,我們姐兄之間幾手沒什麼經濟來往,全部都是各奮各的,都是你不向我借,我也不向你還的,就這樣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生活著,父親,母親在我來浙江之後就相繼離去,父母在的時候兄弟姐妹是親人,父母都不在的時候也是親人,總歸有血緣關係的,每次逢年過節回家他們都特別的親,都是雙手扯住不肯放手的那種感覺,顯得很親的感覺,唉想起來真令人傷感,總有種想哭的感覺,我也經常想起,人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特別是中秋節之夜最難受難忘。我總是有些懷念我們姐和兄弟的情景,畢竟現在他們都是上了年紀的人了,但我們姐兄弟之間的感情非常好,常言道,親兄弟明算帳,我們姐兄弟卻各自安好也沒有什麼帳可算的,總歸父母在時是親人,父母不在時也更是親人。

  • 4 # 時依時節

    每個家庭隨著下一代的長大都存在著“分家”,所謂分家就是獨立出自己的家庭,擁有屬於自己的空間,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可能存在,兄弟姐妹的情況,那麼父母給予你們的可能不會那麼均衡,這只是上一輩給予你的。然而同輩之間,自己有了新家肯定會站在自己新家的立場來處世為人了,你同時也得考慮自己的兄弟姐妹也要從他們自己的新家立場做人做事,因此,這個時候,你覺得還能像以前一大家的時候嗎?秉著公平公正原則,肯定是各自算好自家賬了,同輩之間虧一分誰家沒有怨言?倒是如果互相的幫扶,那是情份。如果到了與上輩的處世為孝上,就不是這樣了,那是各盡自己的心了,這個就不能說有公平公正了。

  • 5 # 夢茴姐姐

    家裡有兄弟姐妹,是什麼時候開始覺得有必要“親兄弟明算賬”的?

    如今是感受頗深了!說說我老公這邊的情況吧。

    婆婆一共生了七八個孩子,老公最小,是婆婆高齡生下來的。在老公兩三歲的時候,親生父親因病去世,婆婆把家留給了兩個大哥,帶著年幼的老公和姐姐改嫁了。

    那時候窮,加上婆婆也不是過日子的人,根本不會勤儉節約,一輩子都在欠債過日子。直到我和老公結婚,我接管家,把婆婆欠的再還完為止。

    因為老公最小,婆婆並非賢妻良母,所以一直以來幾個姐姐都對老公特別的關心,特別的好。老公成年了該操心以後娶媳婦的,姐姐們兌錢讓讓婆婆蓋房子(錢是我們結婚以後還的),老公該結婚了,姐姐們連忙準備結婚事宜,等等……

    姐姐們對婆婆也很上心 ,吃點穿的都是人家閨女們買,不用我和老公操心。老公也養成了習慣,凡事比較依賴姐姐們。

    直到這幾年,我和老公都外出工作,婆婆一個人在家。那年婆婆病了,三姐姐打電話讓老公回去,老公說:“這麼老遠的,我回去也不方便,我回去也不能光做在家裡看著她。”三姐和婆婆是一樣的——婆婆個性強,永遠覺得自己高高在上,最為重要!老公說:“是我的媽,也是你們的媽,你們照顧一下也不是不行啊!醫院花的錢都是我一個人出,我回去不方便,你們只是照顧一下就好”。

    誰知三姐還是不願意,其他姐姐們也不願意,哥哥們就更不用提了。四姐提議,讓三姐照顧婆婆,我們得給三姐拿工資,她給別人幫忙,一個月1500塊。我們也給她1500塊。老公同意了。

    沒一個人願意照顧婆婆,現在都推給了我們,沒有其它辦法,拿錢也比回去專門管婆婆強啊,自己還有兩個上學的孩子要養呢!

    可是沒想到,春節回去給三姐錢的,說給她1500的,她不願意呢,要2000才行!2000就2000吧,也不能不給,人家給照顧婆婆了!

    這一連幾年我們不在家,婆婆都在她閨女家住,要我們給她閨女拿錢,一個月一千。婆婆另外自己是有錢的,有養老金,有田地補貼,有我房子的租金,她都拿著。每月一千是給姑姐的工資。去年因為疫情,滯留在了湖北,沒能回去結賬,姑姐和婆婆都不高興了!過完年婆婆打電話給老公說:“你姐說了,一萬塊錢,給錢了才來接我去她家,不拿一萬塊錢來,不來接我!”給我老公氣的!三個月沒有上班,開銷大不說,還在隔離中呢,少不了借了錢也拿給姑姐。

    這可是親兄弟親姊妹的,因為照顧自己親媽的事情,算的這麼清!親兄弟姊妹不明算賬能行嗎?

    我覺得雖說是兄弟姐妹,但是各自成家以後確實有必要“親兄弟明算賬”。因為大家都不容易,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姊妹們經濟條件好些的,可能在小事上,小錢上不太計較,但條件差就不一樣了。即使是小恩小惠也要有來有往才好,以免誰心裡不痛快,親姊妹之間因為錢的事鬧得不愉快就不好看了。

    大家覺得呢?

  • 6 # Melissa5156

    借姑姐十萬塊錢幾年,還錢時給了三萬塊錢利息,雖然她說不要,但我們堅持給,親兄弟明算賬沒錯了,這樣關係才能長久。

  • 7 # ……

    各自有了家庭,參與人員多了,親兄弟不在是一個單純的親情了,裡面就會摻雜著一些別的因素,不像一開始大家都在父母哪裡,父母跟子女是一個整體,有他們在,那就是一家人,當自己都成家立業了以後,那兄弟之間就分成了倆家人,親情還在,但是個體不一樣了,這時候就需要什麼事情都要有個清楚的界限,如果在像以前那樣不分你我,時間久了,難免會有矛盾產生,到哪時候,就會傷了兄弟感情。

    尤其是在有利益參與的事情上,更要說的清清楚楚,身邊很多人因為利益糾紛而弄得兄弟不和睦,有些事不要覺得不好意思,不要和稀泥,清清楚楚比糊里糊塗更能維持人情本分。

  • 8 # 幻克

    因為親兄弟明算賬,這看似很見外,實際是維護兄弟情義,家庭和諧的做法。畢竟以後都會有各自家庭,即使親兄弟之間不計較,難免自己家媳婦小心眼。我爺爺那一輩的家族,我算是見識到各種是是非非,基本上大家都對彼此有不滿,特別是那些叔婆伯母之間的關係,有時候就差冷兵器相見,每次他們吵架,什麼陳年舊事都搬出來,作為後輩的我除了觀戰,毫無辦法,因為她們裡面涉及的問題年久長遠,根本無從考究。我想她們爭吵到最後都不是誰佔誰的便宜原因,而是因為以前的雞毛蒜皮小事經過時間的發酵是她們產生對對方厭惡。所以說誰都不佔誰的虧,也沒什麼好爭吵;就好比如一單生意去對待,公平公正沒什麼爭執。

    具體怎麼做就不好說,兄弟之間彼此說好,大家遵守約定,那就什麼都好商量了,但是什麼樣的情況下要親兄弟明算賬?總的來說就是涉及到借還的東西,無論貴重與否都要算清楚。因為如果真有什麼矛盾爆發,很小很小的東西都會成為助燃品,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儘量算清楚為好。

    一家人能和睦在一起,不僅僅是因為血緣就能解決所有問題。有時候,一些事情,一旦家人之間發生了,造成的後果是一輩子的隔膜,所以一定的規則還是很有必要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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