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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根教父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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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仰望星空獨享自在
我很奇怪你的房款是什麼意思,是你的個人財產還是你認為應該給你的父母的財產?我覺的是母親的個人財產的面大。現在只有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的,就沒聽說有把買房的錢給父母的。如果是母親的個人財產那麼給誰由她說了算。你沒有權利要求母親必須把財產給你。
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是無條件的,財產沒給你不能作為拒絕贍養老人的條件。母親把你養大,她不欠你的。相反母親生了你養了你為你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錢財,是你欠母親的。即便把孝道放一邊,你把母親為你投入的一切還給她,她完全可以過的非常好。
說什麼收留不收留的,母親到你那住不應該嗎?百依百順做不到沒啥,但是總不能做養不熟的白眼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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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邊河靜靜流1
身為母親把自己孩子的購房款拿給她弟弟,她就是俗稱的伏地魔。作為她親生兒子在她心中還比不上她弟弟重要,理解你痛苦難過的心情!
不過我們仔細分析下,這筆購房款是誰的?如果不是你自己掙的,而是她的儲蓄,她有支配自己收入的權利,你就消氣一半吧!雖然想起自己在母親心中地位低,很傷心。
你再想想:母親十月懷胎,你還在她肚子里居住10個月,吮吸著“血為乳之源”的奶水,然後辛苦哺育把你養大成人。她對你的恩情體現在你過去沒有生存能力的最柔弱的階段,可謂雪中送炭,你就消氣報恩吧。
你現在也是18歲以上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該獨立自強。她給與不給,你要想得開。給,是情分;不給,是本分。人要有獨立自強的意識,不要有依賴父母的習慣。
我不是道德婊,我多年經受我媽無數次的重男輕女的嚴重偏見,她不但錢財、還有觀念立場寧願給奢侈賭博絲毫不管她的媳婦,都要隨意踐踏對她孝心滿滿的我(女性)!我被氣病過胃出血、崩漏,失眠無數次!現在她錢財全部被兒子媳婦榨乾,我還是主動竭盡全力的贍養她!
我是愚孝之人,我主張你收留並且善待你媽媽。親人只有一世,在世不盡力,失去將會痛悔!也希望世上做父母的珍惜善待孩子,這也是唯有一世的緣分!
我是理智之人,不管父母如何無理不得人心,知道法律上的贍養責任不變。只是知道每個子女的具體操作千差萬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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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琉璃女子2
如果是借,打個欠條還好!還好,是給的話說明你媽媽腦袋不清爽,兒女都不顧,都不去支援,舅舅也有自己的家庭,一味的把錢給舅舅家,舅舅家的人也不見得以後對你媽媽有多好!人心隔肚皮但是改撫養照顧還得照顧,父母養育之恩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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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95088489698
說到義務照顧父母義不容辭,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這是法律對老年人生活的保障,但是父母那樣做,會嚴重損壞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親情,沒有親情,生活在一起也不會快樂,有感情的親情母慈子孝,兒孫承歡膝下,生活快快樂樂,沒有感情的親情,每天面對著冷冰冰的一家人,不知道情何以堪,所以親情是需要維護的,不要到了最後用法律來尋找親情,法律尋找的不是親情,是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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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飛行者埃裡克
如果說這錢是他媽的,那那麼他媽左手把自己過日子養老的錢給了弟弟,右手又伸向了自己兒子要求贍養。你們覺得這樣的事情合適嗎?這不是錢的事。剛剛在感情上狠狠給了兒子加一下,回頭又若無其事講母子情親,這本身不是很無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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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閒雲野鶴150231799
打官司也得要回來,就算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也得把你爸的那部分要回來,伏地魔很恐怖的。你都這麼大了,你舅舅也不小了,把親姐家折騰成這樣還是要心安理得的拿走你們家的錢,以後苦日子有你受的。該撇清的早點撇清,要不就得像你爸一樣,都這麼大歲數了還得離婚。你以後會有你自己的生活,得養你爸媽,甚至你舅,錢在你手裡你還自在點,在他手裡早晚得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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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頑童168666666
說實在你媽媽把你的房款給了舅舅不應該。但是你只說把你的房款並沒有交代這筆錢是誰的,如果是媽媽的錢,媽媽有權利支配。不夠媽媽的錢應該給兒子不是給弟弟。現在你爸爸媽媽離婚了,你是跟爸爸還是跟媽媽,還是自己已經獨立生活了。如果你自己已經成家立業,(1)顧及母子親情可以收留你媽媽。如果這筆房款是你的,不應該收留你媽媽,讓她自生自滅。(2)向舅舅討回那筆錢,讓你媽媽做養老金。(3)無論怎樣必須討回那筆錢,今後你媽媽怎樣打算再說,或許你媽媽還要嫁人呢?(網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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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扈荼
這個情況可以分析如下:
1.您的房款是您交代您母親為您代管,那麼您母親沒有處置房款的權利。您可以起訴法院,要求舅舅歸還借款。您的房款在法律上是受保護的。
2.您的房款你屬於您母親的個人財產。這個就沒辦法了,您母親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您沒有理由也沒有資格反對。
3.您的房款屬於您父親和母親的共同財產。您母親在使用時與您父親商量過,而您父親也同意了您母親使用共同財產,那麼這筆房款您也沒有資格和理由去追究。
但是您母親在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您父親隱瞞,您父親不知道共同財產的去向,那麼作為兒子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舅舅歸還屬於父親的一半。
您的房款問題解決了,在來看看您該不該贍養您的母親。請注意:
1.在法律面前。
《婚姻法》第30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2.在社會面前。
每個人都會老的,你,我,他,都避免不了衰老的到來。
當我們老了,走不動了,白髮蒼蒼,行動不便。沒有收入,我們需要子女承擔一部分經濟責任,用於老年後的生活。
其實我們也不願意給子女添麻煩的,只是因為我們無法照顧自己了,需要子女來照顧我們了。
子女幼小時,我們牽著子女的手散步。我們走的快,子女走的慢。
我們年老時,我們牽著子女的手散步。我們走的慢,子女走的快。
回想起懷胎十月的辛苦,彷彿還在昨天。
看著調皮搗蛋的小傢伙們變得成熟穩重,我們都有一種成就感。
在我們的晚年,有子女的陪伴,陪著走過最後的日子。
(養育之恩大過天,別忘了多陪陪自己的白髮蒼蒼的父母,父母和你在一起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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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醉逍遙O夢一場
孩子,你怎麼能這樣想呢。錢乃身外之物,再不濟,她可是你的生母。而且,給的是你舅舅,難道你舅舅不給你親嗎?或者你舅舅真的有困難。父母也是會做錯的,作為子女,我們也要能寬恕,他們。就如,我們小的時候,多次做錯事,都是父母幫我們擦屁股,包容我們。我習慣了這樣,習慣了被父母愛,而當他們做錯事時,我們長大了,也要學會去包容父母。金錢,又哪能比得上親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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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手機使用者50773992611
別收留,讓你媽到你舅家去,你媽把房款給了你舅,倒置你買不成房,取媳婦泡湯,你媽千不該萬不該把房款全給你舅,你舅有困難可以幫,但不能全擔下來,你媽要是體諒你家就不會這麼做你爸也不會和她離婚,肯定在你爸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媽自做主張,要不你爸能跟你媽離婚嗎,你媽肯定沒少幫你舅,這次你爸忍不了了,你就的讓你媽知道,只有你和你爸才是她依賴的人,別人靠不住,讓她常常苦頭,你舅肯定不收留她,幫你舅半天忙,人家也不管她的死活,讓你媽清醒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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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聽天命盡人事77838342
首先得看,這個房款是誰的。如果是你父母準備給你買房的錢,那麼,你媽把錢給了你舅舅,是她不對,但是這筆錢,怎麼說也有一半是她的,你可以糾結,但是還是要提供給她最起碼的生活保障。如果這筆錢是你掙得,被她拿去給了別人,那你直接問她要,否則就拿這筆錢來抵生活費,抵清楚為止。要麼就出具欠條,把錢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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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雲龍天地
我認為該收留。
如果媽媽離婚後,沒有著落,沒有去處,你就應該把媽媽攬過來。媽媽和兒女有割不斷地血緣關係,媽媽把你帶到這個世界,為你成長付出了很多,你怎麼報答都彌補不了她對你的付出。當媽媽有困難的時候,你不能不問,更不能眼看媽媽到處流浪。寸草難報三春暉,何況人呢?
至於媽媽把房款都給了舅舅,我想,當舅舅看到自己的外甥對姐姐或妹妹那麼孝順,也不會把錢留在自己的腰包裡不放的,他還得考慮姐姐或妹妹的生活,考慮到姐姐或妹妹的養老等問題。
千萬別為了幾個錢,忘記了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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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談天說地道東西
這裡面是包含三件事,三層意思。
一是房款,房款得確認到底是不是屬於你的,是你的,當然你有權利追回,不是你的,那你母親當然也有自行處置的權利,不管哪種原因,如果你要追回,那麼你們之間的關係無疑就有可能到此為止;二是你爸媽離婚,既然離婚了,那他們之間就沒有什麼關係了,但你卻不一樣,你和他們都有血緣關係,是永遠更改不了的,不管他們之間發生過什麼,你和他們都是一家人;三是收留問題,如果你是判給你爸的,你又和你爸生活在一起,那肯定不能收留你媽,不然就不叫離婚了;如果你沒和你爸住一起,從情理、倫理道德上來講,都應該收留你媽,不管她曾經對你做過什麼,和你始終都是有血緣關係的。
所以,不管從哪種角度上來說,都應該收留你媽媽,畢竟血濃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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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屁屁196738397
必須收留,這是責任。但是沒必要強裝歡笑,她不一定不愛你,可我覺得也肯定不多。不聊、不接話、不吵,能不回去見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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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實話144243558
首先要看是什麼原因,你這問題不清不楚的,誰能說出個一二三來?到底是你媽為離婚做準備轉移財產?還是贈送給你舅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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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陶陶知事
父母不易,都是為子女好。看看自己的意願,你覺得良心過得去,就跟著自己的想法來。事都要有個頭,無原則的事沒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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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張月167016650
媽媽給的肯定是家庭共同財產,這個媽媽的心裡兒子還不如自己的弟弟,你收留之前,應該帶著你媽媽去找她的弟弟,讓她的弟弟先收留你媽媽才對,實在沒辦法收留也可以,誰讓她是我的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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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CN髮型師
這得看你的內心!你能忍心你母親露宿街頭!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如果你還有親情,不忍心母親受罪!你可以給租個房子或者接回家!這事就得看你內心,只要狠下心來,就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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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亢龍有悔44
是不是因為她把房款給了舅舅導致離婚的,如果這樣你該更關心爸爸,畢竟你媽有舅舅好靠,最好搞點事讓你舅舅也離婚,再撮合你爸和舅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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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母親無處可去,收留肯定是收留的,對於母親,她可以“無情”,你不可以無意,沒有母親就沒有你,如果母親把你的房款給了舅舅是一種不合理的行為,那麼就當是一種“吃一塹,長一智”的事情,以後你可以養著母親給予她急需的錢,但是不合理的錢需要考慮!
倘若母親當初把你的錢給舅舅有苦衷,那麼毫無疑問理解包容母親!
對於我們的母親,無論何時我們都要盡我們做兒女的贍養義務,這不僅是一種道德底線,也是法律規定的,兒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些我們在上學時都學過的!
所以那些說不收留的人我不知道是什麼心態,縱使自己的母親對於自己有過一些過失,難道就不管母親的死活了,先不說母親給了我們生命,從小到大的養育之恩回報的了嗎?
就算母親把自己的房款給了舅舅,如果要談是否合理,不論從哪個角度去看母親都有這個權利,我們做兒女的只知道一味的向父母索取,當父母向我們索取一些時我們就翻臉了,那麼是否需要算一下我們應該給予父母多少錢來衡量一下幾十年的養育之恩呢?幾百萬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