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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冉寶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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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ulieJulia
套路。其實一開始就是想把房子給小姑子。明知你們困難,還買房。你知道小姑子出的十萬裡親媽給添了幾萬。真疼兒子,緩幾年買,或者買房時私下給兒子點錢,兒子媳婦再借點,共同把房錢出了。這兒子聽爹媽的。媳婦沒看透。不圖房子,日子能過孩子養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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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六六的日常生活
兩年前買的房,今年大年三十要籤協議?我看到這裡,想說,這中間一定發生了什麼事情,讓你的婆婆突然不打算把房子給你們了,如果開始不想給那麼協議應該在買房時或者買房後不久,時隔兩年,突然要籤協議,你應該反省一下發生了什麼?尤其是這一年發生了什麼,讓婆婆突然改變了主意。我的建議是:
1.反省自己,哪裡做的不對,積極改進,婆婆畢竟是老公的母親,相處不好,你的小家庭也可能出問題,跟婆婆溝通,積極反思自己,爭取改變讓婆婆不喜歡看不慣的一些行為,如果婆婆有誤會,也跟他解釋清楚,相信他能理解。
2.找婆婆推心置腹的談心。問一下為什麼是現在籤協議,而不是兩年前,大家是一家人,有誤會有問題可以隨時解決。
3.告訴婆婆,協議能不籤就儘量不要籤。說明都是一家人,彼此需要寬容和愛,婆婆買的房你們住著卻歸屬了小姑子,這樣你和家人心裡都不舒服,十年靠婆十年靠媳,婆婆靠不上,媳到時候肯定也不好做的。
4.跟小姑子溝通,還涉及到婆婆將來的養老問題,如果小姑子覺得自己養,沒有問題,那至少態度是好的,也可以房子給他。如果她極力反對,那就要好好再找婆婆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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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280907623
繼承權,是你丈夫的權利。房子的產權,是你婆婆的所有權。這是兩種權利。你婆婆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你丈夫也有權維護自己權利。而家庭關係,更為複雜。我記得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家庭不是講道理的地方。應該探討的是,你婆婆為什麼會這樣做?如果真的是你小姑出錢合夥購房,她當然應該擁有相應的權利。如果是你婆婆擔心身後,小姑的生活保障問題。那麼你丈夫和小姑之間,也應有溝通。總之,家庭成員之間是需要相互溝通。互相理解,互相忍耐,互相包容。如果只是一味的講道理,講法律。這個家庭關係必然不易維持。因為,親人,往往是不講道理的…親情與財產,如何選擇,我想,你丈夫已經做出了自己的選擇。而你,也只是想傾訴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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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家mxx566
這種情況的房子自己不會要,協議也不會籤,那是婆家一家人的事,讓她們自家人去商量,這時會將自己置身事外,她讓她兒子籤,他兒子想怎麼籤就怎麼籤,自己也不干涉,讓她自己一家人去商量著,看著辦,反正兒子女兒都是公婆親生的,讓她們自己看著辦,她們自己一家人好商量,媳婦兒也樂得清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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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苔花如雪
是婆婆買房子,她說小姑子出10萬,首先證據拿出來,銀行付款流水底單等詳細情況。如果證據確鑿,只能確認這套房小姑子確實出了10萬元。但是完全讓她繼承毫無道理,沒有法律依據,不尊重法律法規。擺明了婆婆偏心小姑子。
如果按照繼承法規定,兒子女兒繼承權平等,而且都是第一繼承人。婆婆的房子完全讓其女兒繼承,法律不支援,即使你們簽了這個放棄的協議,只要沒有遺產公證,都是無效的,你們有權利爭取自己的合法繼承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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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樊嶸媽咪
首先房子的房子是婆婆的,她願意給誰就給誰!況且你倆沒出錢,小姑子出錢啦!
雖然兒子女兒都是有繼承權的!即便小姑子出錢啦,屬於父母出錢的那份,也應該一分為二,屬於兩個孩子的!不明白,可以諮詢法律!我之所以上面說房子是婆婆的,是因為產權是她的,而法律上,父母願意給誰就給誰!
比如一方孩子比較窮,父母想幫幫他,家中協議完了,就走法律程式!或者另一個不孝順,父母不想給那個不孝順的!在或者父母偏心自己喜歡的那個!總之你婆婆有權處置這個房子,歸誰,她說了算!
從道德上來講,感覺講不通,為什麼買房子的時候不和你們說清楚,那時候不弄什麼協議呢?一定是這期間發生了什麼,讓她痛下決心給小姑子!
不管怎麼樣,這是她和兩個孩子之間的事情,沒必要讓你籤協議!
既然你們已經簽了,但是現在心中一頭霧水!這也簡單,可以讓你老公,他的兒子,在適當的時候找他媽談談。畢竟現在法律兒女平等,既然現在房子歸他姑娘。也就是婆婆出了十幾萬給她買房子啦!那你老公呢!問問婆婆怎麼想法!順便來一句,既然是一樣的繼承權,肯定得公平,畢竟將來都是要養父母的!
看老太太怎麼說!要是房子不給你們,也不讓小姑子給你們補錢!還農村思想,女兒不用養父母,兒子養!
那你們就得好好考慮是不是哪裡得罪她啦!還是她本來就偏心!
贍養老人是責任和義務,遇到這樣的也只能說上輩子欠的債!那就看你老公以後怎麼伺候她啦!
反正如果是我,作為兒媳,我肯定退居二線,老公家的事情自己解決,只願意儘自己能力出贍養的錢,伺候的事情,也得她兒女自己解決!
畢竟人都有私心,我要說的大義凜然,卻做不到,那不好!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願天下所有家庭最後都是拈花一笑,心中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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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郭廣吉律師
簽了是對的。
讓簽字是心理不舒服了些,但反過來想一想,你婆婆不是還透過這種方式跟你協商了協商嗎。
這套房子本來就是你婆婆的,將房子給誰,她是有權利決定的。她既然決定要將房子給了女兒,現在就給她辦理過戶,或者立下遺囑讓女兒繼承,都可以,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所以,你無需計較這些,這就是個手續問題。
至於你婆婆為何在大年三十提出這個問題,或者會不會里面還有什麼故事,都不應該影響家庭關係。
和為貴,可不僅僅是一句話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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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txd976
這套房子當時是婆婆和小姑子掏錢買的,現在讓你們小兩口籤放棄繼承權的協議,你能想的開,不去爭繼承權,我覺得挺不錯的,卻又為要不要簽字、已經簽字而覺得心裡不舒服,覺得是被婆婆逼著籤的字,有點傷感情是吧?日後相處會覺得彆扭是吧?
既然你沒掏錢,沒付出,老太太說不給你,你就平常心唄,又沒虧本,已經都簽了字,不管是不是被逼,你就想著,你沒有虧本,安慰自己唄,簽字了又沒什麼損失,當然,這是勸自己進一步想開的說法:沒損失!
換一個角度來講,你簽了這個字,婆婆安心了,小姑子安心了,你又沒損失,你簡直就是雷鋒,做了好事了,你應該覺得自己有點偉大,再這麼安慰自己,多坦蕩!做的多有境界!對!就咱這麼牛叉的好人,笑去吧,哈哈哈哈~又安慰了自己一把吧!
再進一步安慰自己,老太太小姑子讓你簽字了,他們心裡可能有一絲歉意呢,以後家裡的瑣事老太太小姑子也不太好意思讓你多承擔吧,媽媽呀~何樂而不為,省老事了不是?!你籤這個字真的是太英明瞭!這麼想徹底不難過了吧?!
該幹啥幹啥,有啥不開心的哦!陽光明媚,她們在家收拾廚房呢,沒你啥事,哈哈哈~~
開心了嗎?發個儲存的友友的賞心悅目的圖片舒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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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大春
這確實有點過分 房子是你婆婆的他願意給誰是他的自由可是選在大年三十籤這麼個協議就有點下馬威的意思了 其實這個協議的法律效力遠沒有公正大 公正也不麻煩 不影響家庭和諧這完全是為了給你個下馬威.這事換我我就不籤除非養老協議一起籤 他給你們個下馬威你要怕了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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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墨不傾城
如果是我,我不會籤,但是我絕對不會打那個房子的主意。買房子小姑子出錢了,這是不爭的事實,婆婆不過戶到小姑子名下,可能考慮到她自己的出的一部分錢,一旦過戶了,姑娘日後不行了,房子也收不回來了,這個老人可見非常有心計,是兩手準備的。
但是不籤的理由是,日後老人一定會有老的那一天,會生病,那個時候買房子治病沒毛病,否則房子完全給了小姑子,老人生病了錢你拿不拿?
有些人說,房子是老人的,願意給誰就給誰,有病就的拿,有錢行,沒錢憑什麼拿呀?明明可以賣房子,卻把房子給姑娘,然後讓別人拿錢?這邏輯我認為行不通。
放在我身上,我不會籤,但也不會惦記那房子,跟老人明說,這房子留給她養老用。日後她真要不行了,那時候如果房子還在,隨便她處理。
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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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波波心語
誰能證明這錢就是小姑子出的?婆婆既然這樣說,直接過戶得了。讓你們籤這樣的協議,等於變相侮辱你們啊,這你也簽字?真是傻的夠嗆。
你婆婆做事夠狠的,小姑子也不是個好東西,總共價值22萬的房子,還防著你們以後跟小姑子掙,婆婆死後,小姑子還跟你來往不來往?他們兄妹手足還做嗎?沒有隔閡嗎?
我婆婆四個兒子,有一年也是如此,據說她三兒子給她在縣城裡買一套房子,也讓哥四個簽字,證明是她三兒子買的,用老頭子的名字,但日後其他幾個兒子以後不許掙。
我當時反對,明確告訴他們,你家有座金山,我也不帶要一個角的,讓我簽字,沒門!說心裡話,還說了些不敬的話,等於把他們臭罵了一頓,後來不知為什麼,沒買,可能害怕掙吧!
區區二十多萬,只要努力,誰掙不來?就這麼公開懷疑別人的人性,你這婆婆,從現在開始,跟她交往你得拿出點顏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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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夏天裡冬眠的蛇
如果是我,我不會籤。房子是婆婆的,她願意給誰是她的事。既然房子是婆婆的,她可以直接過戶給小姑子,或者立遺囑去公正,別人無權干涉。幹嘛弄個什麼放棄繼承權協議?不知道這個婆婆怎麼想的。再說,婆婆的房子,媳婦又沒有繼承權,為什麼找媳婦籤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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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看得見的影子
首先房子不是小姑子全款買的,其次小姑子出這筆錢時是否已經有了要這套房子的打算或者婆婆想用這種方式給她一套房子,最後寧可租房子住也不會籤。現在簽了之後住著也彆扭,找機會買套屬於自己房,哪怕小一點都無所謂,畢竟是屬於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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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蔡洪峰
前期有沒有什麼問題?有沒有附加條件?感覺問題沒有那麼簡單,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前期不知道有什麼問題,作為兒子中間問題不說,評判沒有意義……
兩年前婆婆買了一套房,當時我們剛要了二胎,手頭比較緊張,就沒有出錢。大年三十晚上婆婆突然拿出一份協議讓我們籤,說是當時買房時小姑子出了十萬塊錢(房子總價22萬),所以她說應該是小姑子繼承。我當時講的是,房子我們可以不要,你可以直接把房子過戶到小姑子名下,但這協議我不想籤,因為站在親人的角度,簽下這協議我心裡拔涼拔涼的。最後可以說在婆婆的逼迫下,我和老公還是把協議簽了。這兩天心裡一直不平靜,總感覺婆婆做得太絕情了,以後都不知道該如何和她相處了。這樣的事情如果放在你們身上,你們會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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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籤。因為本來也沒想要,二來讓婆婆和小姑放心……親是親財是財。弄明白了更好。最討厭裡裡外外模糊不清的……這樣挑明瞭更好。一起把怎麼養老的事兒一起談了吧!也籤一個協議……到時候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省的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