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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徐說事999

    這件事最近鬧的沸沸揚揚,所以也知道一二,

    據我所知,是百雀羚臨時違約在先,

    在直播的前三四天,李佳琦就開始大張旗鼓的預告,

    其中不乏百雀羚的廣告。

    可見當時百雀羚還沒有毀約。

    人家預告了兩天,百雀羚從十號推到十一號,

    從九點推到十一點,要上的時候又不來了,

    這麼不誠信,空手套白狼嗎?

    讓人家白白給你預告兩天,還好意思說人家嚷嚷?

    作為一個國民老品牌,

    連最起碼的信譽都沒有,以後誰還敢買?

    臨時爽約?最起碼應該提前通知人家的吧?

    結果一直推一直推是幾個意思?

    如果換做我,我也會很生氣的好嗎?

    一方不遵守合約,這是誠信問題。

    單就這個問題,百雀羚屬於違約行為。

    但就這個事情來說,百雀羚總得給個解釋吧,

    品牌方不給,李佳琪自己解釋有什麼錯的,

    合作靠緣分已經很仁義了啊,其他的也沒說啥過分的,

    我覺得他已經很剋制了,一共也沒說幾句

    我很少買李佳琦推薦的東西,路人。但是覺得百雀羚這次是挺過分的。

    李佳琦這邊爽約,那邊薇婭開始開一個百雀羚的廣告,

    是臨時截胡還是百雀羚在搞什麼么蛾子?我想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但無論是怎麼樣子,但就這件事情來說,

    李佳琦真的已經很給面子,很禮貌的了。

    我支援李佳琦,百雀羚這次,真的是丟了西瓜換芝麻。

    連最起碼的誠信都沒有,一個品牌怎麼做強做大?

  • 2 # 愛豆大衣櫃

    首先看雙方是否籤商業合同?如果有,這是違反合同,要去要求賠償的。哪怕是口頭協議,只要有證據證明確實答應給李佳琦了,這個商家就得承擔法律責任。再者,是否有坐地起價或是其他額外要求,導致合作出現問題,這個肯定不是李佳琦的問題,應該是合作團隊的問題。或者“陰謀論”的說法,是雙方預設的一種炒作行為,可能性應該不大,這對品牌方來說算是汙點了。

  • 3 # 服裝新零售之火玫瑰

    知道為什麼嗎?如果是你,估計你也會毀約。

    第一、李佳琪賣假貨,剛剛不粘鍋翻車事件,如果你還用他打廣告,群眾會怎樣想,會不會認為自己產品也是這樣?范冰冰這樣大明星出了問題,品牌還都趕緊解約呢,更何況只是一個賣貨的網紅?

    第二、這次這不又翻車了,陽澄湖大閘蟹事件,幸虧陽澄湖這個品牌沒有註冊在個體公司下面,不然估計有企業會告他。

    第三、網紅賣貨是拿至少20%提成的,如果一個產品沒有那麼高的純利潤,賣多少賠多少,你作為廠家你會怎樣?

    其實不用過度迷戀任何所謂的名人,因為他們的存在,部門剛剛再次強調電商法,也單獨強調,如果網紅帶貨的貨品是假冒偽劣,消費者可以直接投訴,起訴賠償,相關平臺、網紅、企業都有同等的連帶責任。

    實實在在的才是真正的經商之道!

  • 4 # 房車憶

    這件事情可以分兩方面進行獎,第商人自古以來例子當頭,無論你任何人都阻擋不了商人進行利益腳步。

    其次,當事人雙方應該都有責任,無論是商人或者是個體經商的過程中,都要有誠信為第一,如果不把誠信作為首要原則的話,在今後的社會上,你沒辦法站住腳,

    最後這場活動也不乏有炒作的一個嫌疑,就像當時優衣庫的這個視訊,即使在雙11,他當事人沒有出現,但是這個活動,但是這個話題已經成為熱門,從另一方面講,對它這個品牌也進行了一個很好的一個推廣

  • 5 # 名將安邦

    企業的誠信不知大家怎麼看,百雀羚是老牌子如果他品質優良,使用者滿意,作為消費者來說誠信可贊!但對此事件中的兩家傳媒來說腳踏兩條船,似乎不講究誠信。但只要沒有違法純屬公司操盤運作也是人家的自主權利。有一方不爽的可訴之法律以求公平,但如果借平臺抹黑合作方也是不道德的。都是出來混的一爭兩醜一讓兩有。揪住不放未見有好,反而自取沒趣,畢竟被放鴿子也不是什麼光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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