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Mer86

    由於受到小說和影視劇的影響(比如《康熙王朝》和《鹿鼎記》),很多人都誤認為鰲拜是一個謀朝篡位的奸臣。但其實歷史上的鰲拜雖然專橫,但還達不到奸臣的地步。康熙帝之所以要抓捕鰲拜,一方面是因為他思想保守,跟不上大時代趨勢;二是結黨,成為滿洲保守派的利益代表,威脅了康熙的至上皇權。

    因此康熙為了維護皇權,他需要搬倒鰲拜這個絆腳石。但是康熙在抓捕鰲拜後,卻並沒有殺他,而是改為永久禁錮。究其原因,其實還是鰲拜功勞太大了。康熙實在沒必要趕盡殺絕。

    那麼鰲拜究竟有何大功呢?不恭維的說,沒有他的努力,康熙連皇帝都做不了。

    崇德八年八月,皇太極突然暴斃,由於他沒有留下傳位詔書,於是滿洲親貴在由誰這個問題上產生了矛盾。當時最有競爭力的是睿親王多爾袞和肅親王豪格,但是多爾袞老謀深算,豪格太嫩根本不是對手。一時間風向全倒向了多爾袞一邊,比如後來位列順治四大託孤大臣的蘇克薩哈就倒向了多爾袞。

    當時身為鑲黃旗護軍統領的鰲拜沒有牆頭草兩邊倒,他堅決站在了豪格一邊。因為如果讓多爾袞當了皇帝,兩黃旗和皇太極一脈子孫的利益必然受損。鰲拜與兩黃旗的其他大臣,如索尼、譚泰等八人會集於豪格府邸,兩派“共立盟誓,願死生一處”,密謀擁立肅親王豪格為帝。誓要與多爾袞爭個高低。

    到了正式議事那天,鰲拜於當天清晨與兩黃旗大臣再次盟誓於大清門,堅決擁立皇太極之子繼位,不讓多爾袞得逞。而且鰲拜還密令兩黃旗精銳護軍全副武裝環衛崇政殿,作好了跟多爾袞火併的準備。於是,當會議之中爭論不休時,鰲拜與效忠於皇太極的兩黃旗將領紛紛離座,按劍而前,齊聲說道:“我們這些臣子,吃的是先帝的飯,穿的是先帝的衣,先帝對我們的養育之恩有如天高海深。如果不立先帝之子,我們寧可從死先帝於地下!”實際上是以武力威脅多爾袞不得覬覦帝位。

    在這種咄咄逼人的形勢下,多爾袞不得不做出讓步,提出擁立皇太極第九子,當時只有六歲的福臨繼位,由自己和鄭親王濟爾哈朗一同輔政。這一折中方案最終為雙方所接受。福臨即位,改明年為順治元年。因此可以這麼說,鰲拜之於順治,有擁立之功。如果沒有鰲拜的拼死力爭,皇位輪不到當時才六歲的順治頭上。

    順治登基之後,多爾袞仗著攝政王身份,黨同伐異,擅權自重。他首先打擊的就是他的爭位對手豪格及其擁護者。鰲拜本是豪格的堅定擁護者,又不阿附多爾袞,也遭到殘酷打擊。在多爾袞攝政期間,鰲拜多次受到迫害,兩次差點被害死,算是當時跟多爾袞硬鋼的代表人物了。

    等到多爾袞病死,順治親政後。鰲拜和索尼等人因為忠心護主,得到了順治的重用。有一次鰲拜因戰傷復發,臥床不起,順治還親自去府上慰問。足可見順治與鰲拜的關係不一般。

    所以鰲拜在政治上支援順治,這是不可忽視的功勞。若是沒有鰲拜,順治很難登基,康熙也不可能接手順治的帝位。他的這一份功勞,順治一直記著,不然也不會讓他當輔政大臣。

    儘管鰲拜後來殺蘇克薩哈,專權跋扈。但是怎麼說呢,鰲拜專權跋扈是事實,但他殺蘇克薩哈也並無不妥。因為蘇克薩哈其實也是個牆頭草,他早年依附於多爾袞,後來在多爾袞死後又迅速反正,站在了順治一邊。因此鰲拜很瞧不起蘇克薩哈的為人,覺得他就是一個政治投機分子,真小人。只是因為蘇克薩哈迎合康熙的意思,與鰲拜較勁,所以蘇克薩哈才會有一個賢臣的名號。但縱然如此,也掩蓋不了他喜歡政治投機的本色。

    康熙親政兩年後,將鰲拜逮捕,並且將鰲拜一黨全部剷除。接著康熙命議政王大臣等審訊鰲拜。大臣們審實後,宣佈鰲拜三十條罪狀,應處以革職、立斬。不過康熙後來念鰲拜曾經救過皇太極,擁立過順治,對上兩代皇帝都有的功績的情分下,保住了他的性命。遂對他寬大處理,免死禁錮。

    因此康熙除鰲拜,屬於正常的政治鬥爭。中國歷史上這種先帝指定的託孤大臣被繼任皇帝批鬥的例子多不勝數,遠的如霍光,近的如張居正。只不過康熙能耐大,他在鰲拜還活著的時候就把批鬥這事給辦了。因此站在勝利者的角度說,康熙沒必要趕盡殺絕。而且鰲拜也是有功之人,功是功過是過,不能因為有過就否定其功,否則會讓人寒心。

    後來鰲拜的弟弟,兒子未受牽連,該當官還是當官,該授爵還是授爵,並未因為鰲拜的事情株連九族。

    至於班布林善,他雖然是康熙的堂伯,對大清也有貢獻。但是身份和功勞都不大,否則也不可能僅僅只是一個輔國公。並且,皇族身份其實也是一面雙刃劍!皇族子弟雖然生下來就含著金鑰匙,衣食無憂,但是相應的代價就是會遭到猜忌。如果放在明朝,班布林善這種人是要禁錮在封地的。清初因為制度不完善,所以才會給他上躥下跳,勾結鰲拜亂政的機會。

    也就是說,鰲拜只是外臣,他頂多就是專權亂政,他不可能篡位,否則就是找死;班布林善是皇族,他的威脅更大。並且這廝身為皇族卻與外臣勾結,並且還當過領侍衛內大臣,掌管康熙的警衛工作。豈料這廝卻完全辜負孝莊和康熙對他的信任,先投蘇克薩哈,後來又背叛蘇克薩哈投靠鰲拜,實乃兩面三刀之人,太沒有底線了。他自己連臉都不要了,康熙何必要念其皇族之身份呢?被處死也是自找的!

    康熙處理鰲拜的兩百年後,慈禧太后處理咸豐託孤的八大臣,也是依次套路。鄭親王七世孫愛新覺羅肅順被處死,怡親王愛新覺羅載垣和鄭親王愛新覺羅端華被賜自盡,至於其他五個只是外臣身份的託孤大臣:富察景壽、託和絡穆蔭、匡源、杜翰、焦佑瀛則只是罷官。看見沒,姓愛新覺羅的全處死,外臣反倒沒事。這就是所謂的皇家無親情,有的只是利益。

  • 2 # 雍親王府

    電視劇《康熙王朝》中,為我們刻畫了一個狡猾奸詐、圖謀不軌的班布林善。

    《康熙王朝》的班布林善,可以用“十惡不赦”來形容,貴為皇室宗親、康熙皇帝叔父的他一直包藏謀逆之心,先是臨陣倒戈出賣了蘇克薩哈,使得蘇克薩哈為鰲拜所殺,隨後又一再慫恿鰲拜逼宮康熙,最後更是在康熙與鰲拜斗的不可開交的時候,企圖來個“螳螂不善,黃雀在後”,帶兵殺進皇宮,弒君篡位。最終,陰謀破產的班布林善也為康熙明正典刑。

    在清朝相關史料中,對於班布林善的記載並不多。

    “鰲拜入見時,侍衛以撲擊之戲抓捕之。自此,設善撲營,以近臣領之。王大臣議鰲拜三十大罪,當誅族。康熙帝詔令以其屢立戰功,免死拘禁,其黨班布林善等伏誅。"“班布林善,累進封輔國公。以附鰲拜,譴死”。

    但是從康熙皇帝為班布林善定下了二十一條大罪進而下令處死的情況來看,康熙對於班布林善必然是深惡痛絕、極度的厭惡,這也最終決定了班布林善的身死結局。

    康熙皇帝囚禁了專權的鰲拜,沒有將其處死,反而是處死依附於鰲拜的班布林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還是因為鰲拜的功勞實在太大了。

    鰲拜出身名門,是努爾哈赤“開國五大臣”之一的費英東的侄子,他一生侍奉皇太極、順治、康熙三位大清帝王,在攻佔皮島、松錦大戰、南下追擊李自成等諸多戰役中,立下了汗馬功勞,被皇太極譽為“第一巴圖魯”。在皇太極去世後,鰲拜始終堅定的站在了皇太極的兒子豪格和順治皇帝這一面,堅決與多爾袞進行對抗,進而贏得了順治皇帝的高度認可,這才有了其輔政大臣的身份和地位。

    所以,當康熙為鰲拜定下三十大罪狀準備將鰲拜處死的時候,鰲拜亮出了自己的一身的傷痕,就連康熙皇帝都為之所動,最終不予處死,將其囚禁。

    其次,班布林善作為皇室貴胄,非但不站在康熙一邊,反而與鰲拜為伍,讓康熙深惡痛絕。

    班布林善是努爾哈赤的孫子,是努爾哈赤第六子塔拜的兒子,但是塔拜不管是名氣上,還是爵位、地位上,相較於代善、皇太極、莽古爾泰、多爾袞、多鐸等這些兄弟,實在是有著天壤之別。儘管出身非常的不好,但是班布林善仍然透過自己的努力和功績,做到了領侍衛內大臣及秘書院大學士的位置。

    但是作為宗室成員,又是康熙皇帝叔輩的班布林善,面對鰲拜的專權,不但不支援、協助康熙,反而是“助紂為虐”,站在了皇帝的對立面,這讓康熙對其非常的不滿,並且更加讓人懷疑其圖謀不軌,有企圖謀朝篡位的野心。這樣的班布林善,康熙是斷然不會讓他留下的,必然會除之而後快。

    再次,鰲拜沒有為康熙處死,那就必須要有人代鰲拜去死。

    鰲拜專權可以說引發了朝廷上下的極大不滿,上至康熙和孝莊太后,下至沒有依附鰲拜以及被鰲拜迫害的文武百官,對於鰲拜及其同黨是深惡痛覺。

    康熙念及鰲拜的功勞可以放過鰲拜,這一點可以得到百官的支援和理解,同時是推行仁政進而籠絡人心的所在,但是鰲拜一黨不進行清算和懲治,必然難以平息朝中大臣的怒火,這個時候依附於鰲拜的班布林善就成為了必須要死的人。一方面,班布林善是宗室成員,並且位列朝閣,有一定的地位,他的死可以產生一定的影響力,在一定程度上,平息輿論的壓力;另一方面,處死皇室成員,可以彰顯康熙打擊鰲拜一黨的決心與雷霆手段,進而樹立自己的帝王威嚴和皇權威信。

    最後,還是鑑於滿清政權一貫的政策,即對於功臣非常的仁慈,但是對於愛新覺羅家族的人卻是異常的決絕。

    在康熙除掉鰲拜,清算鰲拜黨羽的過程中,鰲拜沒有被康熙處死,只是被康熙囚禁了起來,而一直為鰲拜馬首是瞻的另一位輔政大臣遏必隆,也沒有為康熙所過多為難,僅僅是將其革職,一年之後又重新啟用,晚年依然得到了康熙的敬重。

    而縱觀清朝初年,並沒有出現漢、明帝王那樣屠戮功臣的事件,為滿清政權奪取天下的功臣們幾乎都已善終收場,即便是犯了錯誤,也得到了較為寬和的對待。

    與之相對應的是,滿清政權的統治者們對於犯了錯的愛新覺羅家族的人,確實非常的決絕,細數一下,包括舒爾哈齊、褚英、阿敏、莽古爾泰、阿濟格、碩託、阿達禮等,這些人儘管也是立過汗馬功勞的人,但是他們依然沒有逃脫被處死的命運,更不要說是班布林善了。

    所以班布林善的死,也就成為了必須和必然。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極限挑戰》男人幫為什麼是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