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木子李
-
2 # 纖手破新橙
當然不是。不然怎麼有日久生情的講法。像霍建華與林心如也是熟悉之後,才慢慢由朋友發展為戀人的。
是不是適合做朋友或者戀人,與時間和熟悉程度無關。而是與兩個人的個性與生活習慣,三觀有關。
我倒覺得足夠了解,做戀人才更穩妥可靠。
-
3 # 躲爺
有一個朋友深知我睡眠點晚,她也會常常失眠,經常深夜發我簡訊。有一晚,我與她說讓她改一改,我怕她養成習慣,而她又不願於我走在一起,那麼,沒有一個男人會願意自己的女友習慣深夜簡訊另外一個男人,簡訊的內容在這個時候無關緊要——自此之後,她再沒有深夜給我發過簡訊。
我想如若真的是太熟悉了,做不成戀人,那麼更不適合(應當)做朋友。太熟悉,太多東西就會慢慢變成習慣,甚或是一種身體的自然反應,這是危險的。我們的身體會不自覺地就站在了那個已經缺失的身份上去行事。現在的我是支援“太熟悉可以做戀人的”,或許太多人看到過太多的“做不出”只是因為那些太熟悉的人沒有走出第一步而已,想一下,電影中經常會有這樣的情節:當一個人選擇成全,會對著將託付他/她的另外一個人進行囑咐,告訴那個人他/她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要在麼相處,那個點喝水之類的,然後這個人就主動放棄了,並回頭告訴他/她,選擇成全的這個人有多愛他/她。電影的橋段或許不可全信,但它畢竟源自於生活。
愛情的起初或許跟熟悉掛不上鉤,但是,愛情終將走入婚姻,愛情也要昇華為親情,這一切都是一個兩個人、兩個靈慢慢熟悉的一個過程,這過程養成的身體習慣便是支撐的基礎。那些白髮互攙看夕陽的兩人,不都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兩個人嗎?
而且,人有怎麼可言太熟悉了另外一個人!
-
4 # 走進小四的書海
太熟悉了的雙方可能有一人一直暗戀另一方,也有可能是因為倆人都沒有朋友,於是互相做伴。並不一定就不能成為戀人,還是要順其自然
-
5 # 微易管家
對於我的愛人我瞭解但更多的是理解
相愛久了就會膩,分手是因為彼此太瞭解
其實男人像個孩子他也有害怕懦弱的一面,它需要自己女人的瞭解但更需要的是理解。理解是對了解的昇華
不要錯過理解你的女人,當一個女人有時把你當孩子對待,對於你對她忽視,傷害……都報以理解的態度。委屈,但理解那麼請別猶豫了這就是最愛你的人!
年輕的男子不要迷戀轟轟烈烈的愛情,不要一味的要求對方怎樣,試著理解對方這樣的話即使你們不能相守一輩子,但是你們的愛情不會給你帶來太多的悲哀,不成夫妻可成知己!
-
6 # 稻花香香6
我根本就不相信男女之間有什麼友誼,所以根本就不存在適合做朋友還是做戀人一說。
就像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或許剛開始因為彼此太熟悉,相處的氣氛就算有點像兄弟姐妹,但是隨著環境的改變,各種因素的發生,僻如在他們身上發生了一些戀情卻總是覺得對方不滿意而分手之後,這個時候會發現,其實內心真正愛著的是這個最熟悉的異性朋友。
所以,不管是熟悉的,還是不熟悉的,關鍵還是看來不來電。有人說,一些男女一輩子做朋友都沒電,但我覺得可笑,因為我是個從來不相信男女之間有純友誼的偏執份子,所以,就算這二個人當時不來電,在一起廝混久了總會發生一些不應該發生的事情的。
於是乎,我個人認為,男女根本就不存在什麼適合不適合做朋友的問題,而是男人和女人之間根本就沒有純友誼的問題。
你們相信男女之間有純友誼嗎?
-
7 # 王梓佑
男女之間太熟悉了是怎樣的狀態那?某個電影裡有個女主,自己上次來大姨媽的時間也問另一個男閨蜜,這樣子算太熟悉嗎?也不盡然,一個男人就算知道女人每次來大姨媽的時間,也不一定知道她昨天跟誰吃了飯,或者她心裡隱隱的傷,或者她暗戀的人,每個人都是那麼的複雜和立體,彼此之間的熟悉程度也是很難量化的,相識十幾年的人,可能還不如一個陌生人知道彼此的秘密多,或者一個陌生人可能更容易說心裡真實的感受,所以“太熟悉了”本身是一個偽命題
從來沒有兩個人會“太熟悉”,每個人都在創造很多新的記憶,每天都是新的,所以兩個人做朋友,還是做戀人,跟認識時間無關,愛就勇敢的說,不夠愛就做朋友,若談了戀愛,更要保持一顆好奇心,用更多心思和時間瞭解這個喜歡的人,越熟悉越親密,心理深層的柔軟和愛也會激發的更多,勇敢的愛吧,“人生每次如初見”是非常美妙的感覺,輕鬆而歡樂
-
8 # 蘇夭千
林心如和霍建華在還沒成為戀人之前,原本就是好朋友,蘇有朋這個知心好友出現比霍建華還要早,卻依舊只能是好朋友。
這並不是說,霍建華就是比蘇有朋好,也並不是說,蘇有朋就比霍建華更加了解林心如。所以林心如選擇和還不是非常瞭解自己的霍建華在一起。
從相識到相知,這一個過程是非常漫長的。
可是在這一漫長的過程中,為什麼有人就可以成為戀人呢?而有些人卻不管怎麼熟悉,始終只能是好朋友,好閨蜜?
我認為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一種磁場的存在。這是一種非常奇特的磁場,是一種讓人捉摸不透的磁場。
所以,往往會有一見鍾情存在。
男女之間非常熟悉,彼此的優缺點對我們來說,是可以包容的。比如說,男人的花心,並不能阻礙我和他成為好朋友,因為我和他可以成為好朋友的,並不要求他是完美的。而對於戀人來說,那就不一樣了,男人的花心,絕對會引發特別大的矛盾。
而介於到底能不能成為戀人,這一種奇特的荷爾蒙起了絕對的作用。
如果散發出來的荷爾蒙,磁場表示不般配,那麼再熟悉,我們也只能做朋友。可是如果是般配的呢?即便是再不熟悉,我們都會成為戀人。
所以,並不是因為男女之間太熟悉了,所以更適合做朋友而做不成戀人。
-
9 # 微榆林
對於我的愛人我瞭解但更多的是理解
相愛久了就會膩,分手是因為彼此太瞭解
其實男人像個孩子他也有害怕懦弱的一面,它需要自己女人的瞭解但更需要的是理解。理解是對了解的昇華
不要錯過理解你的女人,當一個女人有時把你當孩子對待,對於你對她忽視,傷害……都報以理解的態度。委屈,但理解那麼請別猶豫了這就是最愛你的人!
年輕的男子不要迷戀轟轟烈烈的愛情,不要一味的要求對方怎樣,試著理解對方這樣的話即使你們不能相守一輩子,但是你們的愛情不會給你帶來太多的悲哀,不成夫妻可成知己!
-
10 # 使用者6565973002
沒有情侶能一直保持熱戀,戀愛的結果無非兩種,一是結婚變成家人,彼此熟悉到如同一個人,二是分手。如果一對男女朋友已經熟悉到了洞察彼此的地步,並且能夠接納對方存在於自己生活裡,說明已經認可對方整個人了,差的不過是一點來電,或者說一次契機。沒有男女做不成戀人是因為太熟悉,戀人的最好結果之一就是熟悉到不分彼此,談戀愛就是走過摸索對方的過程,既然已經摸索清楚對方,且接受,那麼唯一缺的只有一個未曾來電的機會,或者其他別的深層原因,而這個原因同樣會阻擋陌生男女成為戀人,是個人原因,而不屬於男女之間太熟悉這個問題了。總而言之,男女朋友太熟悉,有的會做戀人,有的會做朋友,是個人原因,而不是你逃避愛情的藉口,不然請看霍建華和林心如。
-
11 # 給愛情下個套
有些人喜歡知己知彼的安全感,有些人喜歡保留神秘的新鮮感。
對於追求安全感的人來說,找一個彼此熟悉的另一半可能更為合適,他和你有很多共同的記憶和朋友,知道你喜歡什麼討厭什麼,見過你平常生活中的嬉笑怒罵和醜態百出,他在你面前摳腳摳鼻屎,你在他面前蓬頭垢面不修邊幅,這何嘗不是一種幸福的戀愛。
對於追求新鮮感的人來說,他們希望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和另一半,會製造驚喜也渴望收到驚喜,享受在感情昇華的過程中一點點揭開對方的神秘面紗。這樣的人,可能一般很少對熟悉的朋友產生戀愛衝動。
戀愛不是建立在合適不合適的基礎上的,這就是一種感覺,愛了就是愛了,不管熟悉與否。真正要考慮到條條框框,合適與否,要到婚姻了,婚姻才有合適不合適,因為是放到一輩子的長維度,伴隨著柴米油鹽。
-
12 # TT疏影清淺
這要視情況而定,可能很多的人熟悉以後更願意做朋友,因為害怕失去,朋友可以天長地久一輩子,有時候會有小打小鬧,生氣鬧彆扭,但終究還是朋友,可能會很久都不聯絡,但一見面還是分外的親切,有什麼事情,朋友總是那個挺身而出,拔刀相助的人。男女之間太熟悉,就會把對方視為自己的知己好友,(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紅顏藍顏)如果打破這層關係,成為了戀人,世事難料,這段戀愛能堅持多久,未可知,如果走到了最後,那自然是好的,從友情到愛情然後升級為親情,一切都是那麼完美,但是一旦因為接觸太多,問題也會變多,考慮到以後要一起生活一輩子,對方的壞脾氣小性子,都不是自己長期能夠忍受的。就會導致分手,這樣一來,一拍兩散,從此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不僅做不成戀人。就連朋友也做不成了,所以很多時候不是不適合做戀人。而是害怕做戀人,因為害怕失去。
現實生活中其實就有很多的例子,一個朋友,性格特別好,人緣自然不會差,所以追她的人實在是太多了,她有一個我們所謂的藍顏,默默地對她好著,她們可以說是彼此瞭解。說實話在我看來是有點相互喜歡的感覺,但是時間久了。你不說,他也不說,朋友算是坐實了,6年過去了,男未婚,女未嫁,但仍然沒有打破那層關係,依然是很好的朋友,看過太多青春偶像劇的我,隱約感覺的到,她們對待這段關係很是小心翼翼,用心的維護著,因為在意,才會小心翼翼吧,總之,我不知道幾年後他們會是怎樣,我只想說,很多時候因為害怕失去而不願捅破那層窗戶紙,未必是件好事,凡事都有利弊,不試一試怎麼知道就沒有好結果呢,喜歡就在一起吧,有時候讓生活多一點轟轟烈烈才證明我們的生活並不是那麼的枯燥乏味。
不要因為害怕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小心翼翼的藏著心底的那份愛意,反正就我個人而言,我是覺得很多時候有些話不說出來會後悔一輩子的,讓我們深深地話,淺淺的說,不要錯過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那個人。
林心如和霍建華2006年拍攝《地下鐵》時相識,戀情公佈後,林心如的經紀人給出的時間表是,兩人一直是朋友關係,直到最近也發展為戀人。同樣相識多年,林心如和蘇有朋曾表示,兩個太熟了做不成戀人。你認為男女間太熟悉了,還能在為戀人嗎?
回覆列表
有個詞叫:歡喜冤家。就是所謂的不打不成交。
愛沒有具體的表現形式,所以不用被某些條條框框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