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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學繪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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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號的好
看了你這個提問,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會悲催到迷失在叢林裡。
假設你這個“迷失在叢林裡”的情況已經發生,你首先考慮的應該是怎麼活下去,生存第一,所以到時候你能吃到什麼物種就看你能不能找到了。
根據墨菲定律來說,一個壞情況是肯定能發生的。既然你已經存在了這種“迷失叢林”念頭,也許某一天這種情況真的會發生。那麼,建議你多去看看貝爺的荒野求生系列節目。
至於吃不吃野生動物?不要說得好像你能抓到它們一樣。所以說,既然你們迷失在叢林裡,為了生存下去,能抓著你就吃,先活下去。抓不著,呵呵,看老天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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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專業養寵
迷失在叢林裡,如果你沒有隨身攜帶工具,沒有火種,想吃野生動物也吃不了。當然了你的問題主要是說人在危險環境中能否吃野生動物?我個人覺得當然可以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雖然全國都提倡保護野生動物,但是人類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肯定以人為本。
比如人在動物園裡掉進了野生動物的籠子裡,肯定首選是趕走野生動物,如果情況非常緊急,野生動物趕不走要威脅人類生命的時候,肯定是要殺死的。保護野生動物主要是保護人類的環境,保護與人類一起生存的生命,這是人類文明、素質的體現。
叢林中能吃的東西有很多,比如果子、魚、小兔子或者很多不是保護的動物,希望你沒有迷失在叢林裡的那一天,更希望人類不會受到大自然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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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晚漁舟
謝約
有三種不能吃。第一是有毒的。有毒的野生動物,吃了小命不保,或是毒蛇類,受到攻擊也很危險,所以不能吃。第二是國家保護動物。國家保護的瀕危動物,吃了就沒了,一嘴下去,吃絕了一個物種,你成了罪人,所以不能吃。打不過的不能吃。如果你遇到了一頭獅子,非要吃它,一個回合下來,大機率是自己成了食物。
人命大於天。如果你有殺死任何野生動物的能力,又馬上要餓斃於叢林之中了,任何野生動物,也應有點犧牲精神,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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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航母5號
吃貨的人生,你永遠不懂,真的讓人歎為觀止。
你已經迷失在叢林中,自己都要小命不保了,還想著野生動物的美味,要不要給你送點酒過去,讓你蘸著吃?真的是l服了you!
先不跟你講什麼保護野生動物的大道理,迷路了,你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如何走出來吧。手機有沒有電?能不能向外界傳遞訊息?晚上住在哪裡?從沒有螞蟥和毒蛇?
野外求生沒那麼容易,你有帶刀嗎?有沒有火種可以煮熟,還是先找水和可以吃的野果子更實際點。
清醒點吧,寶貝!在叢林的世界裡,不知道是你吃野生動物,還是野生動物把你看成野生的,開開心心地美餐一頓?!那個地盤畢竟是人家的。
你快回來,生命因你而精彩,別再想吃那個野生的了,保命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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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歲月饒過誰Q
首先你就不能去叢林,既然要去,那就準備充足的食物和水,野生動物還是不建議食用,一是危險性太大,二是你吃一隻野生動物,這世上就少一隻
為了平衡動物與人類的共同發展,建議保護起來,
人類與動物是一樣的,試想一下,如果動物餓了,他能把你吃了,你的家人,你的孩子,會怎麼樣,是什麼心情
動物也有自己的家族,有子女,有後代,請問你還想吃嗎?當全社會都在倡導保護野生動物的同時,你怎麼可以冒天下大不韙跟全世界人民做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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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康安樂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生存面前,所有物種也只能一律平等了。迷失叢林,吃不吃野生動物應該不是首要考慮的問題關鍵,其他可以供養生存的都可以成為食物吧。在叢林生存遊戲裡,人也不過是其中一個角色,至於這個角色能走到哪種程度就是實力、能力的問題了。
生活沒有假設和如果,我們已經進化到高階生物這個階段,是不可能倒回到茹毛飲血的時代了。我們還創造了道德、法律、世俗等等互相彼此約束,我們可以活得很優雅啊。不是吃野生動物才能證明你出在食物鏈的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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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客家小田田
如果迷失在野外,可以找些可吃的植物來吃,各個季節有各種植物可吃,有些可生吃,有些不可以生吃的就要生火煮來吃,生火用砧木取火。還可去河邊找些田螺、河蚌、蝦等煮來吃,還有蜂蛹或小昆蟲的㓜蟲吃。野生動物沒工具比較難抓,又不安全,野生動物病菌多最好不要吃。邊找吃邊找回家的路,只要找到有人的地方就沒事了。
下面列舉幾種可吃的植物和動物小昆蟲,圖一是春天生長的野菜叫撅菜,要煮過才可以吃。圖二叫杜娟花也是春天開花,可摘花生吃。圖三竹筍春天生長,要熟吃。圖四夏秋交替時成熟的野果可直接吃,我們本地叫地果子。圖五叫河蚌,營養豐富要熟吃,可烤可煮湯。圖六叫蜂蛹,生熟都可以吃,蛋白質含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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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瓜大牛
首先野生動物一般都有一定的自我保護能力,在吃之前肯定要去抓,這樣的話自己受傷的風險會增大,這樣的話就得不償失。而且有些動物是有毒的。如果用陷阱抓住的野生動物,建議生活煮熟,殺死動物體內的細菌以及寄生蟲,這樣我們患病的機率也會減少。近期“新冠肺炎”的暴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食用野生動物導致的,人類的損失已經不可估量。保護自己的同時也要愛護我們的家人和身邊的人。
同時也想告誡我們的人類,減少原始森林的開發和人為入侵。隨著人類的不斷延伸擴充套件。第六次大滅絕似乎已經無法避免,而溫室效應則加速了物種的滅絕速度,新生的物種數量已經趕不上滅絕的數量……
生物圈的物種都是相互影響的,沒有一個物種是獨立存在的,任何一個物種的突然消失,都有可能影響到其他物種的存在,所謂蝴蝶效應也就是如此。包括我們人類。
北極高達32℃高溫的字眼出現在新聞時,人們尚覺得遙遠,無法共鳴。
直至,看到北極熊媽媽,摟著熊孩子,瑟瑟蜷縮在一塊漂浮的、難以再維持他們重量的碎冰上時,我們的心,才起了波瀾。更加希望我們能與動物和諧相處,共生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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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夜貓來了
一種情況是,你迷失在叢林裡,不是一定要吃野生動物才能活命,這種情況下我認為不要去吃野生動物,因為在能活命的前提下,我們應該考慮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問題,在你去捕殺野生動物時,可能會有危險,另外野生動物體內體外都有我們未知的病毒,這對我們身體健康也是威脅。
另外一種情況是,你迷失在叢林裡,沒有辦法只能吃野生動物才能保命,那麼我覺得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而且必須要吃野生動物了,因為畢竟生命是最寶貴的,首先要保住性命才能考慮其他的,這個時候安全和健康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總的來說這個問題就是要看身處的環境,首要任務是保住性命,其次是考慮安全和健康,能不吃野生動物儘量不要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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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正氣頌歌
迷失在叢林裡第一求生應該選擇的是野生植物野生果,後才可考慮是否去捕食野生小動物。
因採摘野生植物野生果方便,若是遇上野果成熟期,只要能分辯出可食不可食的、有毒沒毒的、靠採摘吃生存沒問題。
因野生植物野生果隨處可見,採摘起來方便,不會像捕殺野生動物需捕殺工具會遇危險境,更不會因食吃野生動物染上病毒或是捕殺國家保護動物坐牢獄。
應該講;只要不是迷失在原始大森林裡長久找不著出道口出不去,選擇採摘野生植物野生果充飢屬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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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粵農名特
不可以。如果你迷失在叢林裡,可以先找水源。維持生命最為亟需物質的順序是氧氣、水分,其次才是能量物質。為什麼一定要吃野生動物?
假如你找到了水源,人在完全沒有食物只喝水的情況下,空腹幾個小時後,就開始分解蛋白質和脂肪生成葡萄糖。24小時候,糖原消耗殆盡,能量來源完全轉為燃燒蛋白質和脂肪。由於人體有保護蛋白質的機制,蛋白質分解受到抑制。禁食3天后,能量來源轉向脂肪分解產生的酮體為主。1周後,能量消耗幾乎完全依賴於酮體。
據研究,一個營養良好、體重70公斤的人,脂肪形式儲存的總能量儲備總計約161000千卡。如果依照人體不同能量消耗水平,每24小時消耗能量1600千卡~6000千卡計算,總的能量儲備可以滿足約30~100天,即1~3個月所需。
因此,並非像通常的傳言所說,一個人超過7天不進食就會被餓死。相反,忍受長達1~3個月飢餓而生存是完全可能的。即大量實踐證明,絕大多數人靠喝水可以維持40天會安然無恙。
所以你迷失在叢林裡,40天還走不出去,野生動物就別吃了,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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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從北向北
這是一個假設性問題,請允許我假設性回答。
人的價值高於其他動物,在一個人與一個動物必須做二選一的選擇時,你有權保全自己。上帝在創造世界時說:人管理地上跑的,天上飛的和水裡遊的。
既然迷失在叢林裡,那裡應該沒有警察,所以,不會有人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你在迷失的時候能遇到珍惜動物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即便那是我們在正常情況下不該吃野生動物,吃了它似乎問題也不多。
如果你是極端的理想主義者,吃了野生動物會良心終身不得安寧,還是你自己拿主意吧。
回覆列表
要看情況。你的生命安全受飢餓的威脅,是不是已經到了非要吃野生動物才能保命的程度了。野生動物受法律保護,但是,如果野生動物對人類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脅,或者只有吃野生動物才能維持生命的情況下,那麼,哪怕這隻你要殺死的野生動物是世界上最後一隻,你也可以選擇先保命,這就是天賦人權,人的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但是,這個權利不能濫用,不能動不動就以這個理由去殺死野生動物,更不能以欺騙、造假的手段去盜獵野生動物。比如,預謀好,帶上武器到森林、荒漠,尋找野生動物,然後以野生動物威脅到生命為由去獵殺野生動物。這樣的案例中外都有,最後法網恢恢,兇手被繩之以法。所以,首先,要避免自己的生命安全和野生動物有衝突,也就是說,你去叢林,先要做好充分準備,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就可以不用去獵殺野生動物。其次,在任何時候,要保證自己和家人遠離野生動物,哪怕有些野生動物看上去人畜無害,弱小可愛,野生動物有各種花樣百出的生存策略,哪怕小到一隻螞蟻,也有可能要了你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