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朝花夕拾談感情
-
2 # 淨41302496
第一:可能你的經濟情況不是太好,女方想盡快辦理離婚,不想與你之間在孩子撫養費的事情上耽擱時間。
第二:不要你的撫養費,離婚後不想與你有任何聯絡,或者甚至不讓你看孩子,讓孩子與你徹底斷絕關係來往。
建議:她既然不要那麼你也不必糾結,孩子身體裡流淌著你的血液,永遠是你的孩子,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她雖不要但不代表你不關愛孩子的成長,可以給寶貝買些禮物或者是她所需要的物品。錢直接自己花到孩子身上,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雖然離婚,但是爸爸是非常愛你的。
-
3 # 老頑童168666666
這是個簡單道理,被女方起訴離婚了,女方不讓你拿撫養費的意思:你跟女方所生的孩子沒有(每月養育孩子的生活費)撫養權。撫養權.監護權全部由女方負責。今後你只有探視權(每個月探視孩子一次)。如果在起訴書裡面規定你沒有探視權的話,你永遠見不到你的孩子。
-
4 # 紅袖飛
為什麼離婚?你的問題跟是不是倒插門沒什麼直接關係,你強調這一點說明你對自己沒信心,對婚姻沒信心,對你老婆一家也沒信任,你覺得他們沒有把你當一家人,你也沒把自己當成他們家的人。一大老爺們,因為窮倒插門沒什麼,但是你得是個爺們,你得對老婆孩子有責任心,對家庭有責任心,誰都不能破壞你的家庭,誰都不能傷害你的老婆孩子,她們是你的家人。你現在就沒把你老婆當做你自己的家裡人,張嘴就是他們家他們家,你忘了首先你和你老婆孩子是一家人,然後贍養你的岳父岳母,他們是你的親人。
你如果做個頂天立地的爺們,哪個女人會讓孩子沒爹,哪個岳父母會讓自己的女兒二婚?
沒錢不要緊,要去幹,去掙,掙得少也沒關係,要努力給老婆孩子幸福生活,你努力了,別人誰敢輕視你?
-
5 # 吾行吾素的視界
上門女婿,被女方起訴離婚,是何原因不得而知。
現在情況很明顯,女方根本不和你囉嗦,徹底和你一刀兩斷,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女方不要男方出撫養費,就是為了杜絕日後可能產生糾纏糾紛,總之,女方的意思就是:離的徹底,離的乾乾淨淨,從今往後,和你沒有任何關係。題主特意說明是一個上門女婿,最近網上關於上門女婿的討論也特別多,不知道是傳統形成的偏見影響了大家,還是對自己不夠自信,好多人都在搖頭,都說不太看好,始終覺得上門女婿低人一等,要看誰誰誰臉色,反正各種不爽。其實,離婚這種事,應該和上不上門沒有必然聯絡,如果男方有過錯,或懶惰無能;或有不良嗜好,日子過不下去了,管你是不是上門女婿,該離還得離。
作為男人,不管身處何地,首先要有擔當,要行得正,說話做事要有分寸、能服眾,即使是上門女婿,人家也不敢小瞧你,畢竟,招女婿上門,還不是想老了有依靠,家業能傳承。我見過不少招上門的,女婿當家,生的兒女不改姓,女方家人對女婿客客氣氣,你說奇怪嗎?說白了就一句話:男人要勤快!要有能力;不要怨這怨那,不要指望依賴誰?只有把日子過好了,說話才有份量,才能贏得別人尊重。
-
6 # 呵呵166
沒有說清楚是什麼原因被離婚,不讓你拿撫養費,問她可不可以探視孩子?如果不讓的話,就自己過自己的,重新開始結婚生子,不要再惦記以前的孩子了!不管是自己做的不好,還是被利用也好,就不要打擾她一家了!
-
7 # 南方紅豆
為什麼光棍基本都是懶漢?本身問題很大。現在這個社會,為什麼會有上門女婿?不像以前,生活條件所迫,現在的上門女婿首先都是很物質的,且最關鍵的是自己懶,不想透過自己的努力達到理想的生活。只有很少的上門女婿,結婚後自己很努力,岳父母家也會很敬重,地位也不會很低,相反會獲得尊重。大多數目的不純,結婚後沒把家當自己的,所以能過就過,特別懶,甚至說我是上門女婿,我就得依靠你們。自己越來越萎靡,最終誰都看不上。所以一切都看自己,自己都放棄自己了,還讓別人怎麼尊重你。文中所說估計就是這樣。實際上若自己上進就不會如此。單身漢且十分有錢,渾身都是正能量的人有嗎?不能說沒有,就猶如上門女婿一樣,出色的很少!
-
8 # 燈影書畫
媳婦跟你把婚斷,其中肯定有情原。上門女婿本來難,恐怕你還多弱點。協議離婚你不願,媳婦起訴鴛鴦散。而且跟你全撇清,養娃都不用你管。究竟何因未交待,看官不好枉斷言。你們既已絕情緣,勸你放下別糾纏。記取教訓和經驗,謀好今後新打算。不管再婚或是單,自強精神不能減。
-
9 # 黃金時代當家
女方的真實本意是:讓男方執行婚姻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女方執行第一款。
因為女方與男方同處在收養法第六條的情形,所以,女方希望男方執行收養法第五條,女方執行收養法第六條。
女方希望給女家留根也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現在可生二胎了,男方也有權要女方生二胎。
一方一個孩子留根,兩全其美。離什麼婚?
不足之處各自檢點,誰錯了,誰就改正嘛。
既然男方願意給小孩撫養費,就等女方生下第二胎再給嘛,急著離婚有什麼好?
是不是男方太懶了,女方要開除其公職?
-
10 # 筱筱70879865
撫養費是給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如果你們沒有子女,你有什麼臉要撫養費?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你,你可以提出撫養費。如果撫養權歸你前妻,給撫養費那個應該是你。
如果前妻不要你的撫養費,應該是想孩子跟你不再有關係的意思。不過法律規定你和孩子的關係不會因為你婚姻的變故而改變。女方是否放棄撫養費其實沒有很大影響,你依然可以申請定期看孩子。
-
11 # 沱江人
我不認為做上門女婿有何不妥,現在的好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嫁娶之間根本不存在有多大的利害關係,男嫁女娶,女嫁男娶是同樣的一個道理,就是兩個家庭的聯姻,造就成一個新的家庭。只要小兩口學會認真地過日子,珍惜美好的生活,嫁與娶又有什麼實質性的差別?上述不要撫養費的問題,仍然屬於婚姻家庭的矛盾,與上不上門沒多少直接的關係,只要孩子是親生,在法律上就有權撫養,並且等老了的時候,還能享受孩子的贍養義務。上述的這個處境,完全是事在人為,與其它的扯不上任何關係,也只能當作一件普通的離婚訴訟來對待,女方堤出的不要孩子的撫養費,是一種侵權與霸道的行為,只要不放棄,公道自在人心。由此我也想說說對上門女婿的看法:上門女婿應該不屬於新生事物,自古就有,延至今日也不見得其有所發揚,絕大多數的人仍然生活在舊的傳統觀念裡,對上門女婿多有貶值,有的甚至橫加指責和干涉,上門女婿一直不被人看好,除非萬不得已而為之。
人類的觀念也並沒有從此得到改善,上門女婿大多受到家庭的排斥,冷遇和煩憂,過著一種寄人籬下的生活。這除了是社會上的一種弊端,與上門女婿自身的強大也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上門女婿最主要的還是要做好自身的為人,在道德品質上處處以自作則,肩負起自己該肩負的責任和義務,要確立正確的家庭觀念,不要以為自己只是個上門女婿,忽視或放棄自己在這個家庭中應得的權力和地位。要承認自己是家中的一員,是家中的主要角色,認清和切實解決家中所面臨的任何問題,擔負起責任的重擔,鍥而不捨地營造好家庭,愛這個家庭。
至於上述不要撫養費事宜,應該多從自身上找原因,在事情還未作出結論之前,儘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如事態真正發展到了無以挽回的境地,勇敢地去應訴吧。
-
12 # 流霜月
我姐夫也是上門女婿,去年我姐起訴離婚,孩子歸我姐,不要他撫養費,他不同意,說要給他八萬才同意,今年九月份終於離了,給了他兩萬五。他作為一個男的,我真覺得失敗。結婚八年,一分錢沒有,去年說是蓋房子,我爸給他出四萬塊,不夠的讓他去借,結果跑回四川兩個月不回來,就讓我爸媽自己在家蓋,我姐終於決定離婚。在最困難的時候他不承擔責任,反而還要向我們家要錢,蓋房子他沒出錢出力,家裡已經欠了將近兩萬,還要給他兩萬五,可以說他這個人真的失敗,就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自己沒有本事掙錢,跟女人要錢倒是挺厲害。迴歸正題,不要撫養費就是不想和他有任何牽扯。
-
13 # 棉麻系咪
我二伯就是上一輩中的上門女婿,因為家裡兄弟多,他就出去了。但是他個性很強,人又勤勞,給丈母孃丈人養老送終了。兩個兒子都不跟他姓。那又怎樣呢。必須要遵守上門女婿的規則啊。還不是過得好好的,家門興旺。上門女婿過得好不好,說到底還是要看上門女婿的為人處世怎麼樣。我孃家鄰居那戶招的上門女婿簡直人渣,我老公外甥女找的上門女婿也是個人渣。悲劇在哪裡呢,這種上門女婿不是來過日子的,而是覺得我上門了,我就是大爺,給我錢,不能給我臉色看。哈哈,離婚還找女方要錢要物的無賴。
-
14 # 餘生請你指教113
我做裝修的,也做過上門女婿,並且老婆是二婚我是頭婚,結婚的時候他們家出2萬我們家出了3萬還有2年婚姻的時間我的工資都歸老婆管,我身上的零錢都沒超過200的包括吃早點,都不敢請別人吃東西,我老婆都沒上班也沒做過什麼事情,飯是仗母娘做的,老婆在家就只洗衣服和洗碗,我們沒有小孩期間流了2個,他們家是城裡人我是農村的,離婚時也就每人平分4 萬
-
15 # 影片記事簿
什麼意思,簡單點說,就是以後不想和你有任何關係了。
以後你的孩子也差不多和你沒有多少關係了。
但是你有你的權利,也有你的義務。
要是我,我是不會放棄我的寶寶,那麼可愛的寶寶誰捨得放棄呢。
-
16 # 胖子厚道
意思很清楚,小孩生養好,女方下一代的血脈得予延續,你的任務已完成。
而最後的手尾,你還是小孩的父親,有天然撫養小孩的義務,女方怕你上門行使探視小孩的法定權利,故用不讓你交付撫養費的形式要斷了這探視權。
-
17 # 問心無愧
上門女婿難當,岳父母通情達理的話你還好過,要是遇到刁蠻無理的只能算你到黴,既然沒有感情了,分開也好,免得雙方痛苦,你也委屈,至於為何不要你扶養費也許想和你一刀二斷從此再無牽掛 ,女人的意思是兒子不要你扶養,你老了以後也不要找兒子,父子二人從此變成陌生人,想要兒子扶養權可以上法院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決,
回覆列表
就是說孩子跟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了!醒醒吧,你們結婚多長時間?是不是故意演的一齣戲!
我之前有個哥們也是這樣的,直接不給他見孩子一面,現在孩子長什麼樣都不知道,剛出生的時候就被起訴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