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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05262938557

    儘量搜尋有效證據。如果是沒辦法取得證據那就難了。尋找機會,時常關注他,等待再次犯案時也許是你一報血仇之機。氣大傷身,欺凌已成過去,慢慢平復心情,生活還需繼續,努力讓自己從陰影中走出。不是不報,時間未到。

  • 2 # 手機使用者51095167413

    沒有證據!被欺凌!是予盾的!己被欺凌!這就是證據!過程真實存在!只是沒有觸犯法律的有力證據!最好的方法。遠離!如躲不掉!堅持做好自已!你不用傷神費腦去爭鬥!惡之極時!終會報!

  • 3 # A江南皓月

    只要把事實經過講清楚,然後雙方進行對質,如果對方一味的否認,就要對方講清其依據,再進行測謊,以及邏輯上的推理。

  • 4 # 刑事律師任鵬

    我是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長期辦理刑事類案件。2018年初,中辦國辦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迄今專項鬥爭已進行2年有餘。期間我曾為黑惡犯罪的嫌疑人辯護,也曾代理黑惡勢力的受害人向有關部門反映乃至提起刑事控告。結合以往代理類似案件的經驗,就您的這一問題,我有以下看法:

    一、先明確您遭遇的問題是否為重點打擊的11類黑惡勢力

    目前各地均在重點打擊11類黑惡勢力型別,如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專案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等。若您遭遇的問題是否為重點打擊的11類黑惡勢力型別,則有關部門(如公安機關)受理的可能性較高。

    其次,著重蒐集以下方面的證據,這也是您遇到的主要問題:

    (一)黑惡勢力團伙主要成員的身份資訊,如姓名、性別、現住地,有無工作單位等;

    (二)據您的瞭解,該黑惡勢力主要從事哪些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了哪些危害結果;

    (三)該黑惡勢力團伙具體實施的某一個(或某幾個)具體的違法犯罪活動的細節,如時間、地點、參加的人物等;

    (四)黑惡勢力團伙主要的非法集會的窩點,如在本地區的哪些地方(如商場、工地等)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五)您作為被黑惡勢力欺凌的受害人,可詳細描述遭到黑惡勢力欺凌的細節,如時間、地點、手段、原因、經過、結果、侵害人及個體特徵等,及要求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予以懲處的意見。

    再次,整理相關法律文書(如刑事控告書等)和證據,提交有關部門

    根據上述情況起草《刑事控告書》或相關的法律文書,連同證據一起提交給有關部門。單純的口頭控告很難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所以一定要書面控告。

    最後,尋找與您有類似遭遇的受害人,一起聯名控告

    既然是黑惡勢力,則可能長期在當地為非作歹,因此受害者眾。若有成百上千受害人與您一起聯名控告,則足以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也會更加重視您的訴求。還可以同時向當地公檢法、掃黑辦多個部門反映,還可向更高層級的部門反映,多管齊下,爭取實現追究黑惡勢力團伙刑事責任的目的。

  • 5 # 活蹦亂跳的鼓手

    書面向政法機關陳述,分級往上級機關呈報,二不過三……。三次無任何迴應,(我個人的想法,未必恰當)我自己解決,決不後悔!

  • 6 # 嗨嗨希

    黑惡勢力欺負你,不外乎是向你索取錢財,你特麼都痛痛快快的給人家了,還想人家能給你開發票啊!你不給他,他不得揍你啊!他揍了你不就有證據了嗎?他不敢揍你,你還會給人錢嗎?再給就是自作孽不可活,警察也管不了!就是要讓他揍你,有時候我們就得對自己狠點兒,這時候你就會覺得,醫生有時候也是滿可愛滴!

  • 7 # 使用者9561663114524

    這是個偽命題,既然被欺負了,就有事實,什麼是證據,黑社會有一定的反偵查手段,又有保護傘,你的證據必須是關鍵的,

    法律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根本,任何事都建立在事實基礎上,有很多人說現在是懂黑知黑看黑階段,最終要掃黑結束才知道成果

  • 8 # XUUKR先生

    這個問題我覺得問得很滑稽,人家既然是黑社會,就是你有證據也不見得你告得倒他,何況沒有證據。我只說我的親身經歷,舉報有何用。

  • 9 # 律師觀天下

    怎麼會沒有證據呢?可能你不瞭解證據…

    證人證言,屬於一種證據,誰看見你被欺凌了?可以請他來作證;

    驗傷,被欺凌後,馬上去醫院做一份驗傷,傷情鑑定的結果,直接關係到罪與非罪、罪重與罪輕。根據損傷的程度,分為輕微傷、輕傷和重傷。

    視聽資料,現在中國公共社群的監控系統基本完備,只要不是在私人住宅被欺凌,偵查機關可以調取監控錄影,這是強有力的證明。

    錄音,如果經常被威脅,恐嚇,你可以放個超級mini的錄音裝置裝置不起眼的地方上,用來取證…

    被害人陳述,自己儘量細節地描述,被欺凌的場景,時間,情節…能夠幫助警察蒐集證據…

    需要蒐集多少證據,公安機關才會立案調查?

    不需要當事人蒐集證據,這是偵查人員的職責,人身遭遇侵害後,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應當立案。

  • 10 # 草原230683872

    沒有證據,是警方不立案的理由,以後不會出現了。以後所有的黑社會在幹壞事的時候,都會給自己錄影,都會把這些交給警方。老百姓不用再擔心沒有證據了。

  • 11 # 梟雄97422426

    是的,襄陽市南漳縣城關派出所劉所長,有證據的舉報黑惡勢力及保護傘,他說沒時間管,壓位不辦,6月份的事,啥行為?

  • 12 # Zh1124

    等他們再欺凌時取證,設個攝像頭,提前報警,請人遠端攝像,或者乾脆直接報案,用證人證言作為證據,用受害人描述受害詳細情況作為證據都可以,現在全國搞打黑除惡行動,警察會很感興趣的!維權貴在行動,黑惡勢力最怕Sunny!曝光或報警都是對付黑惡勢力欺凌的殺手鐧!面向Sunny,絕不苟活,拚死抗爭,死都不怕,天奈我何?

  • 13 # 夏日寒冬3

    有證據又能如何

    正當防衛頭皮輕微傷判耳聾傷殘

    一、安偉與王向周均系河南安陽水治鎮阜城村民。同為永興鋼廠澆鋼工。2014年12月13號交班時因鋼水溫度低不能接班。(公司規定、溫度低不準接班,如接班出現問題歸下班承擔責任)王依仗自己一貫尋釁滋事、有黑惡背景即大罵、無人理、隨後大罵,只因實在聽不下去。說一句廠規不能接班你亂罵啥,王某就拿安全帽砸頭。我正當防衛還了手,王某受了頭皮傷。公安當時做了調查記錄和鑑定,頭左側2、9cm頭皮傷《輕微傷》隨後有本地黑幫三號人物唐文亮(己判刑)在場向我索要兩萬元了結此事。我無過錯沒有談成。

    二、七個月後、安陽中意司法鑑定所宋照營又作出一份鑑定書《頭右顳3、5cm傷口,被打傷至聽力下降、構成十級傷殘》難道傷口也會跑?從左跑到了右邊?疤痕也長大到3、5cm。不知傷在何處,如何做出的鑑定書?天地之間的法醫和司法鑑定人都不能做這種違背事實原則傷天害理的鑑定書。作為耳科主任本應治病救人。可宋照營卻挖空心思發明創造出魔法鑑定書害人賺錢。造出如此狗血的鑑定書,這比南霸天有過之無不及。

    三、安陽縣醫院出院記錄:仍自述有耳鳴、查體未見異常。安陽地區醫院元月二十六號診斷書證明:主訴聽力下降二月。往前推二月是十一月二十六號、而糾紛在十二月十三號,證明糾紛前一月就有耳聾。

    四、安陽地區醫院元月八號誘發電位報告,右耳聽闕25DB、左耳聽闕50DB、雙耳波幅正常、達不到傷殘標準(單耳聽闕56DB達到十級傷殘)此時距糾紛己二十六天,傷口早己痊癒。更荒謬的是痊癒幾個月後聽力又下降了,達到了傷殘標準。痊癒後的疤痕又如何能引起聽力下降。人為 吃藥期間必然會引起聽力下降。(如慶大黴素,小諾黴素等等)。除造假外如何能引起耳聾?宋照營不愧是天下第一魔法鑑定大巫師。

    五、CT顯示中耳、內耳、耳廓、耳膜勻完好,如何確定不是先天耳聾,如何穿針引線將頭皮傷與耳聾勾連在一起的?

    六、王某一慣尋釁滋事,頭部有十餘處疤痕,因何沒有引起耳聾?這次如何引起了耳聾?眾所周知、百姓在運動中大都受過頭皮傷,億萬頭皮傷也沒有引起耳聾的。

    七、醫療費清單顯示,只多處檢查而未治療,也可證明之前就有耳聾。我和王向周同居一村、也知其之前就有耳聾。

    八、我問鑑定人:醫學界能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能不能確定不是先天耳聾?宋答:不能。我問:頭皮傷與耳聾存在什麼因果關係?宋答:這不是因果關係鑑定。問:即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又不是因果關係鑑定,你如何做出被打傷至耳聾的鑑定書?宋答:那他自己說的(有和宋照營的對話錄音)

    九、全世界醫學界都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卻明目張膽、弄虛作假、違背事實原側做出如此荒謬與醫學界結論相反的鑑定書。明擺著的醫院檢查證據鏈不採信、卻採信王向周自己所說。

    十、難怪會一慣尋釁釁滋,滋事後可透過鑑定與判決得到大筆賠嘗金。正當防衛被判坐牢、陪款。

    十一、民法第六十七條:法院對有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書應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効力。可兩審法院對明擺著弄虛作假的偽證,請求重新鑑定,中院不予理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調取公安辦案記錄,不瞭解事實,如何運用準繩。至今未調取公安調查記錄。

    十二、我心在顫抖、在流血、在呼喊。黑惡在公然踐踏國法、踐踏黨的形象、啃噬祖國的基業、殘害人民的身心健康。

  • 14 # 患難與共2832

    左鄰右舍就是證據,閒言碎語也可採納,親戚朋友也可做證,村霸黑勢力在村裡應該是很多反判百姓的,不可能沒有一點點線索和百姓的不滿的

  • 15 # 使用者9870036337275

    為什麼事實明明擺著的,為什麼還要什麼證據。所謂的證據事實就是提前買通了的人,那就是人證物證。這就是執法權力的卑鄙齷齪的溝當。

  • 16 # 海洋多遼闊

    今天在一個場合見到一個人對著村長及群眾幾十號人耍威風要打人。當時想報案。但不敢。怕報復。

  • 17 # 靜水深流1974

    報案就對了,什麼時候刑事案件必須要受害人提供證據了?

  • 18 # 白雲藍天154611552

    現在證據靠受害人收集,這個問題真是問題,我小姨在光天化日下被人誤傷,但無人作證。

  • 19 # 野河釣叟

    剷除滋生黑惡勢力的土壤。烏雲散了,罪惡自然就暴露在Sunny下了。

  • 20 # 靜山秋水

    能忍就忍,忍無可忍了就不需再忍!連窩一起端掉就有人處理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沒有兄弟姐妹都沒人管老人,只有自己一個人人管的?大家都是什麼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