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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學緣課堂

    美國:立法先行,依照法律進行規制。

    首先,明確校園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濟和施害者的法律責任。主要表現在不斷完善有關欺凌的法律法規。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過了禁止校園欺凌的法案。美國絕大多數州也在現實中不斷透過立法來加強對校園暴力行為的預防和懲罰,使學校安全成為法律規定的政府目標;明確學校在校園欺凌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責任。

    英國:學校為主,結合家庭、社會、司法的綜合模式。

    在國家政策上,制定了專門針對校園欺凌的政策法規;從社會層面上,創造出有助於有效治理校園欺凌的社會環境:從2005年起,英國每年的11月會舉行反欺凌周活動,集中開展各種宣傳活動。在教育者層面,強調教育工作者在關注青少年學生成長上的法律責任。

    澳洲:政府支援的組織和網站。

    澳洲政府與各州/領地政府的公立以及非公立學校共同發起了“禁止欺辱行為”運動,並建立了互動網www.bullyingnoway.com.au。該網站向家長、學生和教師提供了對付欺辱、騷擾和暴力可採取的辦法。政府採取的保護學生健康安全的措施包括:透過《全國安全學校框架》來協助學校積極打擊校園內學生間欺辱行為,使得學校變得更加安全,使遭受欺辱的學生能得到及時的幫助;培養學生具有愛心、同情心、寬容和理解的品質,以消除校園中的騷擾、以大欺小等現象。《全國德育教育框架》為實施德育教育提供了支援保障。

    德國:從人性入手,從源頭上解決。

    德國特別重視從根源上尋找問題解決之道,幼兒園和小學一開始就對孩子進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國兒童接受人生啟蒙的第一課。從愛護小動物開始,通常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環。這種以親自動手餵養小動物為載體的“善良教育”,已經成為德國教育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對孩子進行“善良教育”的另一項重要內容是同情和幫助弱小者。對於身邊需要幫助的人,都要盡力相幫,培養他們做人的基本公德。有些德國學校別出心裁地想出了貌似有些矛盾的點子——讓學生們學拳擊、太極,以此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衛能力,也讓他們在遊戲中學會遵守規則和尊重他人。

    中國

    目前,中國關於校園安全的法律法規分散於《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並沒有專門的校園安全法。在校園欺凌中,欺凌者經常是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對未成年欺凌者一般是批評教育,沒有嚴格的法律來規範這些欺凌者。由於缺乏法律規範,學校、教師、家長常常在事件原因、責任認定、責任分擔問題上糾纏不清,被欺凌方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嚴重影響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極其惡劣的欺凌事件發生後,怎麼處理?法律管不著,學校、教師、家長又在責任分擔上糾纏不清,根本沒有切實有效的處理方法。我們時常會在網上看到各類欺凌事件,這些事件雖然引發了民眾的憤怒,但總是雷聲大雨點小,事件被曝光時吵得沸沸揚揚,後續處理則冷冷清清,低調收場。由此種種緣由,校園欺凌者的處理方式總是顯得十分尷尬。

    ▲網友呼籲

    06寫在後面的話

    “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我們應該在幫助孩子建立對法制和公義信心的同時,注意加強培養他們自身有擺脫困境、戰勝暴力與威脅的智慧和能力。要讓孩子必須懂得:學會勇敢,會讓他們自己受益一生。

  • 2 # 周棟819

    我的一點看法,學校應立教育法,即對未成人立法,而不是當代的未成年法,國家的當代未成年法根本沒有約束力,故另立法,凡學生在校打架打傷人的讓其監護人代法,該判刑的判刑該殺的殺!

  • 3 # 陽光之人192515300

    文明,發達國家的學校教育就是好,加拿大,澳洲,英國,日本,新加坡就比咱教育好,中國再不教育改革,就完蛋了

  • 4 # 校友talk

    在校園欺凌方面的預防和整治上,從教育主管部門到學校,都可以說是非常重視而且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但效果總是不盡人意,究其原因,我認為主要有如下兩個方面:

    一、缺乏有效的、針對校園欺凌實施者的懲治和震懾措施。

    校園欺凌的實施者,大都是未成年人,有些人甚至還處在義務教育階段。對於這樣的欺凌實施者,無論人家的行為有多惡劣、情節有多嚴重,我們都既不能開除,又不能懲戒,就連批評教育都得小心謹慎,深怕傷了人家的自尊,如此隔靴搔癢式的教育,焉能讓欺凌者幡然醒悟、痛改前非?膽大妄為卻又不用承擔任何後果、付出任何代價,他憑什麼要金盆洗手、立地成佛呢?

    二、對校園欺凌實施者的教育沒有形成家校合力,家長參與度不高。

    絕大部分校園欺凌的實施者,都是那些我們日常所說的問題學生,這些學生之所以成為問題少年(女),與其家庭環境和家庭教育有密切關係。而要想徹底地糾正他們的錯誤思想和錯誤行為,就必須形成家校合力,僅憑學校一方的力量是很難湊效的,但截止目前,我們所看到的所有針對校園欺凌的預防和整治措施,都缺乏對家長的有效激勵、約束和強制,在這種家長缺席或參與熱情不高的情況下,出現校園欺凌屢禁不絕的現象也就不足為怪了。

    所以,要從根本上治理校園欺凌,就必須從學生(欺凌實施者)及其家長兩方面入手,制定約束措施,明確責任與義務,用嚴厲的手段懲治欺凌者、以儆效尤,如此,方可真正達到保護絕大多數學生安全和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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