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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葉立存

    對於這個問題,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校長是學校的法律代表人,肩負著管理學生和教師的責任,落實上級部門的工作政策和要求。校長是學校的靈魂,一個好校長就是一所好學校。

    對於教師,校長有權管理教師,從思想到工作,落實教書育人的任務。為了加強對教師的管理,學校應該制定許多規定,比如考勤、考核、獎懲等規定,這都是校長要權力,但是校長沒有開除教師的權力,也不能叫教師打辭職報告,即校長有使用權,沒有開除、辭退、動員辭職的權力。

    總之,校長叫教師打辭職報告是錯誤的,應該學一下《教育管理》中校長的權力和義務,更好得做好本職工作,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 2 # 以德報德51339587

    表現不好,違背合同約定的情形,勒令辭職,算是給足了面子!否則,有權開除!一般情況,教師正常履職,不會讓其打辭職報告的!

  • 3 # 雲裡深處

    1,肯定合法。用人有這樣的要求和規定,只要符合就可以。

    2,教師必須有違規行為。師德缺失,補課收費,打罵體罰終身禁教。

    3,不適任教的其它行為!

  • 4 # 育學筆談

    這種事情有時候還真的不能談是否合法,記得我剛畢業那年,去了合肥一傢俬立學校教書,早上5點多到校,晚上11點才能下班,稍微有點懈怠就被領導劈頭蓋臉的罵,最後受不了頂撞了一句,校長就直接給我撂了一句話:2個小時內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行,反正我也不想繼續幹,我就寫辭職報告,但是辭職報告交上去的時候又不批了,理由是辭職原因不對,要我寫成:因為個人原因辭職,我寫的是:對學校管理不認同。說實話,那時候我脾氣還是很大的,不同意拉倒,我直接走人!但是沒想到的時候還有個大學生就業報到證在他們手裡,堅決不給我,最後我到當地勞動局投訴,所有的訴求都給我駁回,只是把報到證給我了。

    所以說,合法不合法還真的不好說,如果你是在民辦學校大多數時候都只能是吃虧了,糾纏到最後也爭取不了什麼利益。

    但如果實在公辦學校,我認為你說的問題基本不存在,我上班這麼多年來,也沒見那個校長敢和老師說打辭職報告,大不了給你記一筆,績效考核時扣點錢而已。

  • 5 # 孫老師談孩子教育

    不合法!

    校長這是典型的有權任性、以權代法!

    老師犯了錯誤,自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老師犯了罪,自有國家司法部門處罰!

    但是,不管老師犯錯還是犯罪,都是政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而不是校長代替法律法規個人處理!

    校長這樣做,明顯是權力凌駕於法律法規之上,是公報私仇的具體表現!

    針對校長這樣有權任性的官僚做法,老師可以拒不執行!

    如果校長還要一意孤行,讓老師辭職,那麼老師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向司法部門起訴,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6 # 老穆說語文

    如果是在私立學校,或者培訓機構,校長是有這個權利的。

    老穆畢業初期,曾在私立學校任教,剛畢業那會兒,很傲!

    記得有一次,校長讓我擦玻璃,我直接來了句:“不去!”

    說完,掉頭就走!

    到了晚上,校長找我談話了……

    校長:我讓你擦玻璃,你為什麼不擦呢?

    老穆:你說話的語氣,我接受不了!

    校長:難不成,我還得微笑著請你?

    老穆:那倒不必!

    ……………………

    最終,老穆還是去擦了!

    三年後的某一天,老穆又一次與校長槓上了,最終,校長讓我寫辭職報告!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老穆欣然接受了,還當場感謝校長!

    如果是在公辦學校,一般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老師都是有編制的,校長無權讓老師辭職,最多就是罰款,扣績效工資等。

    當然,如果是在實行縣管校聘的地方,就不同了,校長說話的分量還是很重的。

    【結束語】

    得罪了校長,即便不被開除,也很難有好日子過,不是嗎?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

  • 7 # 漂漂卅卅

    不合法,現在都會簽訂聘用合同的,如果合同沒有到期,你打了辭職報告就屬於你違約。如果學校辭退你,屬於學校違約。大部分公立學校不會在合同未滿的情況下辭退教師,一般都會在合同到期後,不再續聘,除非你有重大教學事故或者其他問題,因為要透過教委的。

  • 8 # 與數學奔跑

    這種事情表面上看,校長做法欠妥,校長也是懂勞動法的,不可能你一句話就走人的,他也沒有這樣的權利,所以如果你覺得自己有理,就好好考慮了,鬥還是不鬥。沒有理,還是三思而後行了。不管走到哪裡,還是要懂規矩了。人也不能太慫,有時候反擊也是保護自己。

  • 9 # 素心明月

    這種情況說明一個問題,一些地方的校長太無法無天,自以為是了,尤其是公立學校,如果校長這樣說,只能說明這個校長專橫霸道,把自己當做土皇帝了。

    可別說,這樣的土皇帝還真不少,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權利邊界,什麼話也敢說,什麼不當言論也敢拋,原因只有一個,現在的校長負責制,幾乎沒有對校長的權利進行有效的約束,所以在學校裡幾乎就是校長一切說了算,普通教師敢反對,那校長絕對不會讓你有好日子過。

    那麼,教師工作中出現了失誤或出了小問題,校長只有在評優樹先績效獎懲方面有一定權力,至於開除教師,讓教師辭職,那根本就沒有校長什麼事,校長沒這個權利,局長也沒有,他們的權力再大,也大不過勞動法。

    如果教師沒有任何違反勞動法,教師法的行為,只是犯了工作中的錯誤,他是沒有權力讓你走人的,如果你真的走,到了人事主管部門那得費相當周折,也就是說,即使你自己想辭職,也並不容易,校長讓人辭職,法律沒有賦予他這個權利。

    儘管如此,在學校裡,教師們還是不敢隨便得罪校長,校長土皇帝作風在中國很盛行,作為普通老師,如果工作失誤了,就接受批評,努力改進,如果校長就是看你不順眼,那就只好夾著尾巴做人,忍氣吞聲,實在不行,跑跑關係換一個學校。

  • 10 # 湖畔煙樹

    你說的是私立學校還是公立學校?私立學校勞動合同怎麼籤的怎麼辦,誰違反誰擔責,公立學校就無所謂了,都是在編的,校長沒這權利。

  • 11 # 深思2485

    應當是不合法的,你不要理他。

    校長跟你有什麼意見?

    [大笑][大笑][大笑][捂臉][捂臉][捂臉]

  • 12 # 佩玉的爸爸

    地方越小就越沒有公平,越沒有法律,不管你信不信,實際情況就是這樣子。

    有些小地方特別一些村小完小校長的權利的確非常大,看起來像雞毛一樣的位置,但實際上卻充滿了暴力之氣。

    當然這是指公辦學校對離私立學校來講,一個有遠見的校長恐怕不會主動讓學校的老師去辭職,因為對於私立學校來講,人才才是最關鍵的,但實際上有些私立學校的校長恐怕也是這種水平,我們稱之為呆霸王。

    前段時間因為某些事情工作受到了輕微的影響,和我們市裡面的一位醫院的大夫說起這件事,大夫很親密的說不就是一個老師嗎?還怕什麼,哪裡不能吃飯?

    想一想也的確如此,現在的社會和平穩定發展任何地方都可以養活一個人,我們何必糾結於自己在什麼位置呢,因此做對一件事情選對一個職業,在現在的這個社會來講,恐怕沒有標準答案了。

    因此這位朋友如果你遇到了垃圾校長,有些工作不幹也罷,如果覺得非常依賴這份工作的話,可以選擇兩種方式,一個是忍氣吞聲,第2個方式就是大鬧一場,誰也不得好處。

    生活中工作中總有一些不順心不順意的東西,所以這位朋友不要放在心上,如果真的是自己工作不利的話就反思一下,如果是領導故意找茬的話,那就不用反思了。

  • 13 # 人生千千結

    目前學校校長權利很大,沒有人制約,可以說對老師很任性,老師的評優評先,評職稱都掌握在他的手裡,他可以讓一個人評職稱,也可以不讓一個人評職稱,並且都能說出冠冕堂皇的道理來。上面問題中讓老師打辭職報告,我相信有些校長會做出來的。只是可憐的老師沒有地方申訴罷了,也只能忍氣吞聲。像老師的績效工資……哈哈,不說了。

  • 14 # 屹立東方15

    題主這個問題問的是合法以否?但給的條件不夠完善,所以無法直接回答。首先這事發生在什麼學校,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如果是公立學校,教師是進編還是合同制。我們需要明確一點的是,校長作為一個學校的最高管理者,對教師有很高的管理權。他也許不能直接解除合同關係,但對教師去留有很大的建議權。其次,作為一名教師,能讓一名校長開出這樣的口,說明問題更多的是出在自己身上。去或者留問題都已經不重要了,其實應該反思自己平時的言行。

  • 15 # 歲月66195553

    不合法也不違法。

    因為他沒打你,沒罵你,沒強迫你打辭職報告。你就那麼聽校長的話!

    其實,你也可以叫校長打辭職報告,還可以叫校長脫離教師隊伍去當清潔工,當理髮匠……這只是建議,並不犯法。

  • 16 # 馬萬富

    校長叫老師打辭職報告合法嗎?

    校長,一校之長。現在教育上是校長負責制,校長有人事管權,財務使用權。不過這裡的人事權,是指校長對老師有分配工作的權利,但是沒有調動權,沒有讓老師辭職的權利,更沒有開除老師的權利。校長可以批評老師,但是校長沒有給老師處分的權利。這些問題在教育上都是有規定的。不是校長想對老師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的。

    學校出現這種事情,一定是校長和老師關係不好,或者是在很多問題上,校長和老師看法不一致。遇到這種情況,首先校長自己查一查,自己有沒有做錯的,如果有錯,自己不怨恨老師。如果是老師的錯,老師又不服從領導,不接受批評教育,為了今後學校工作,校長可以建議上級領導,將該老師調出,別無其他辦法。

    校長叫老師辭職,不符合教育上的有關規定,不合情理,更不合法。

    老師是教育局和人事局共同管理的,國家工作人員,是國家幹部,不是說誰叫辭職就辭職的,校長不行,教育局長也不可隨便說說就可以的,處理老師一定要合法。一定,一定。

  • 17 # 心術51

    多移民英國倫敦的俄羅斯人,慌忙打電話給俄羅斯外交部,想把孩子也接回莫斯科。

    俄外交部美女發言人扎哈羅娃,對此迴應說:“沒必要回國,建議孩子繼續留在倫敦,因為倫敦是文明的堡壘。”這些都是今後最大的漢奸,從小接受外國的歷史 ,聽做外國的國歌長大

  • 18 # 天福歌

    無過錯辭退違法,

    私慾不合應調解。

    相互妥協利教育,

    學校教人先育己。

  • 19 # 使用者75988342936

    其實校長只負責管理。以身作則。團結和帶領全體教師把教學工作搞好。校長只是領頭人。他的性質也是教師的一員。所以他沒有權利讓教師辭職。這是權利的濫用,同時也反應出當前很多校長的粗暴和沒有法律意識。這樣的校長絕對不會把工作搞好。所以對校長的選拔培養任用要非常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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