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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要求加班到七點八點,還不管飯,沒有加班工資,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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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楓日誌1998

    謝邀,這個出來工作的人應該都有所瞭解,如果你很有本事的話,這個公司是那種缺你不可得狀態的話,你完全和老闆說你下班時間到了,不接受加班。但如果你是這個公司裡可有可無的一個人的話,那你還是老老實實加班吧。但無論是什麼時候都一定不忘放棄學習,只有這樣,才有有你當老闆的那一天,加油!

  • 2 # VLOG鵬哥

    工作中,加班現象是最為常見的,一些老闆會強制要求員工加班,並且是無償加班的那種,在職場打拼的你,應該經常會遇到加班的情況。那麼,你是有償加班還是無償加班?如果你正在經歷老闆強制要求無償加班的情況,且不知道怎麼辦,信之源勞動律師告訴你如何優雅地行使權利!

    勞動者的權利對應了用人單位的義務。勞動者的權利主要是透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下面,信之源勞動律師就相關的法律規定及司法實踐中勞動者享有的權利,總結如下乾貨,與廣大網友們一同分享。

    1、哪些情況勞動者有權享有加班工資?

    信之源勞動律師介紹,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加班報酬。

    (1)在工作日加班的,要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1.5倍工資)

    (2)在休息日加班的,而又不能安排調休的,要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2倍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要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3倍工資)

    2、哪些情況公司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因下列情形,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但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其中,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為,“(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其中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情形為:“(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3、哪些情況勞動者享有雙倍工資的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信之源律師提醒: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切記不要採用違反犯罪的手段來討要工資,學法,知法,守法,讓法律成為我們維權的武器!如果您有相關法律服務需求,歡迎來所諮詢,信之源律師將為您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 3 # 牛牛劉

    合約上有沒有工作時間?如果人家把兩天的工作量交給你,你難道還通宵不下班了麼?其實不用辭職,那到點就下班,且不用理別人怎麼說你。如果公司開除你,你是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賠償,如果公司拒絕給你補償,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投訴該公司。在此之前你要把所有的投訴檔案準備好:公司的基本資訊、入職合約、在職證明(胸卡或工作證)之類的東西。祝你好運!對於這件事我也是很期待你的結果。事後請回復結果,以便對其他人有用

  • 4 # 單槍獨鬥

    現在是非常時期,有班加是非常不錯的了。

    你沒發現嗎?現在各行各業的都沒事做,都很閒。你有加班說明你的收入增多了呀。現在有多少人都沒事情做的,都在不停的找工作當中。

  • 5 # 混了三十五的糧農

    如果覺的加班是負擔,說明你只把現在的工作當成一種謀生的手段。如果對現在的工作很有激情,那應該樂於接受。但是當熟練了一個工作,加班只是機械的重複,是到了可以換工作提升自己的時候了。

  • 6 # zimes

    首先得看你拿多少錢一個月,如果你月入百萬,又是一種說法。

    月入幾千塊,天天加班還不給錢,那就沒必要乾了。

  • 7 # 我帶著菸酒到處流浪

    根據你的描述,你所在的用人單位已經嚴重違反勞動法,你可拒絕加班。

    若用工方以此為藉口對你進行扣(罰)錢、曠工、辭退等處理,你可收集證據(考勤、同事證明都行,只要能證明你的工作時間。)可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並可申請勞動仲裁。

    注:舉報和仲裁需提供證據,還要考慮清楚,如走到這一步就意味著你將失業。

    參考資料: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另:不需要考慮違約金的事,因為是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也可以說是用人單位先違約,你不會被扣五千的。

  • 8 # 西龍游記

    要是天天加班,你工資肯定不少,要是少你早就走了。看想法了,要是工資不多又不想加班,我就想問問你不能走嗎?人家限制你自由了嗎?別的地我不知道,天津我還是瞭解的,八個小時週六日休的一般不會超三千,兩班倒的五千,加班多的累的七千以上。現在要認清形勢,由於8090人多,就造成工人競爭壓力大,好工作少。隨著機械智慧化,機器人出現也會搶工作,所以普工會越來越難。隨著機器人的發展,普通人工作會越來越難找。所以還是少生孩子吧!培養好孩子不再多,在優。要不以後沒工作,怎麼活?

  • 9 # 工業一點通

    看你這話,怎麼看都像是幹非標自動化設計的。只說一句話,這個行業加班到七八點,多正常啊。這個行業標準作息,早上八點上班,下午七點半到八點半下班,每週工作6天。因工作群不停的推送工作進度。半夜腦海裡面還在思索設計方案。這一切僅僅是因為你要比別人多三千塊錢,你天天加班比別人多賺三千,不少了。好好幹吧。這一行講究的是綜合工資。加班不加班一個樣,只不過你不自覺加班,你的下場很慘。輕則上班一週不到被約談走人,重則,不往下說了。

  • 10 # 寂夜歸途人

    加班是供貨太急了,老闆總想一口吃成胖子,也不想想工人負荷,在訂單緊急的狀況下加班無可厚非,主要還有加班費讓員工工資上漲,何樂而不為呢?如果老闆只為了提高產量減少支付員工工資,這就是剝削行為了,理應制止中止加班。還有一種原因是工人效率太低,管理層不給力,不會好好管理生產線,造成大量的產品製造不出來,只能靠加班進行補救。員工培訓方面公司沒有去很好的貫徹落實,許多新手無法快速勝任工作,熟練工沒有分配明確,沒有進行工資提成。一個良好成熟的生產線需要大量的熟練工進行作業,產品才能按時按量達標的。老闆不應該去強制讓員工加班不支付薪水。應該切入主要問題所在進行解決。

  • 11 # 恆9的地平線

    《勞動法》頒佈不是一天兩天了,法律有空子,不鑽白不鑽,且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打工的只有兩個選擇,幹或不幹。

  • 12 # 文成成記

    面對強制加班,那就加唄。想必加班和工資掛鉤的,班加的多工資應該也挺高的,比起以往。強制加班是老闆的單子和活白天忙不過來壓力所迫,老闆才會這樣。

    不過加班不要有任何抱怨心裡,不然你在老闆心目中的地位會降得很低,對你以後發展升職也會有影響。聽我的沒錯,我也是過來人,年紀輕輕加點班沒事的,加油摟起袖子幹!

  • 13 # 這就是大哥

    如果工作還行,不想辭職的話,那就嘗試著把領導的思想掰過來。 比如耗著讓領導跟你一起加班,讓他熬一熬 如果他回家就給他打電話,凌晨兩三點的時候,告訴他你又改了一版,聽聽他的意見。 另外,要學會拒絕,比如說各種雜事,該拒絕就拒絕,就說你還在忙別的事情 如果公司一般、工作內容一半,那就果斷走吧

  • 14 # JXNC一步一腳印

    不加班,除非你家有礦。我們普通百姓是為生存而做工,有事做才能養家餬口。無良老闆是要利潤最大化,才會強制工人加班,而我國工會組織是不會管這些普通工人利益得。

  • 15 # ZJL4520

    看沒有加班費了 是不是按國家勞動法來算 如果是的話 那還可以吧 如果是義務加班的話 那我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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