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嘿一收快遞

    喜歡科比和艾弗森的應該是同一類人,他們都有不服輸的精神,籃球技術也是球迷喜歡學習模仿的物件,籃球基本功非常紮實,兩人身體都不是頂級水平,但是透過努力成為巨星,值得其他球員和球迷學習。

    詹姆斯身體素質非常好,身體非常強壯,球迷也很多,經常關注直播的球迷會發現,很多籃球女主播和女球迷都是他的粉絲,詹姆斯在東部的職業生涯非常穩定,資料非常漂亮,容易引起球迷的關注,但是他的籃球技術跟籃球的競技精神跟科比和艾弗森完全不一樣,有自己的特色。

  • 2 # JasterOfKingna

    三位都是偉大的超級巨星,就我自己來說,一看球就是科比首冠那一年,買的第一張海報也是科比,手機桌布也是科比,最喜歡科比,以後也不會有球員會超越科比在我心裡的地位

  • 3 # 從此以後157447211

    其實每個人的性格都不一樣吧,都不妨礙他們的偉大,答案和科比屬於不服輸的性格,其實詹姆斯何嘗不是,作為一個超級巨星,甚至在nba七十年的歷史中也是數一數二的巨星,都會有這股不服輸的性格,只是每個人領導球隊的方式不一樣而已,喜歡哪個球星其實跟自己相對的性格也是一樣的。

  • 4 # 疾風少年的筆記

    在別人都喜歡科比和詹姆斯的時候,我只喜歡艾弗森。現在的人一說科比,就是他多麼有鬥志多麼不服輸,我要說,最有鬥志的非艾弗森莫屬,當年全身帶傷依然輕傷不下火線,我說的是全身帶傷,不是某一個部位,什麼手指腳踝之類的。

    其次,說詹姆斯鐵人,說他出場時間長的,大家查一下艾弗森的出場時間,常年在40分鐘以上,只要他能打,長年出場時間在40分鐘以上。同時大家不要忘了,他只有183cm,什麼概念,不是你想象的姚明的大高個,也不是奧尼爾大胖子,只是一個鄰居家大哥哥的高度,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在世界頂級的賽場馳騁,除了總冠軍,幾乎其他榮譽都拿了。

    其實,喜歡艾弗森的原因最重要的一個是球風華麗,說句實話,大家看了歐文的控球就覺得不可思議,我建議大家上網看看艾弗森在76人時期帶髮帶和掘金時期的視屏,那個時候艾弗森意氣風發,打球已入化境。就像所有的巨星都和喬丹對比,所有的後衛控球都免不了和艾弗森對此一下,因為艾弗森的華麗球風是所有後衛都免不了模仿和免不了對比的。

    雖然有的人看球看的晚,現在聯盟都是庫裡威少的天下,就算科比詹姆斯的球迷也是老球迷了,可是艾弗森的球迷基本是80後或者85後了,年輕人很少有人能看見艾弗森的巔峰。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喜歡的球迷,但是不要忘記那些曾經輝煌的球星,艾弗森在我記憶中全明星賽除了受傷,每次都是首發,球衣銷量常年聯盟前五,球迷遍佈全球,拿過常規賽mvp全明星賽mvp,得分王,助攻王,搶斷王,最佳陣容一陣,雖然往事如煙,但是值得銘記。

  • 5 # 不俏皮的削皮話

    每個人喜歡的球星都不太一樣,這是三個非常具有代表性的超級巨星,每個時代的球迷看球時間早晚、長短都不同,因此對每位球星的感受都不太一樣,所以喜歡的球星都不太一樣,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理應彼此尊重

  • 6 # 體壇小龍蝦

    每次提到AI,我都不停倒帶,倒回那段屬於他的風華絕代!

    每次談到AI,我都萬分崇拜,崇拜他略帶痞氣非主流的帥!

    每次想到AI,我都充滿期待,期待他夢迴巔峰般王者歸來!也許你會說,艾弗森的職業生涯沒有獲得過一次總冠軍,拿得出手榮譽只有四個得分王和一次常規賽MVP,這一點跟科比和詹姆斯真的沒法比,你說的沒錯,但我相信喜歡艾弗森的人都不會在意這些東西?艾弗森沒有什麼榮譽和獎盃,也沒有什麼資料和記錄,但他仍然讓萬千的粉絲追捧,這本身不就是一種偉大嗎?那麼我們究竟喜歡他什麼呢?喜歡你沒有一點道理可言,喜歡你又有千萬條理由要談,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性格,喜歡你無所畏懼的挑戰,更喜歡你永不服輸的精神!喜歡你的髮帶,喜歡你的護肘,喜歡你的髒辮,喜歡你寬大的短褲和背心,喜歡你街頭籃球嘻哈風!喜歡你如靈蛇般的突破,喜歡你迷一般的Crossover,喜歡你快如閃電般的搶斷,喜歡你無所畏懼的上籃,喜歡你飄逸華麗的打球風格當AI已成往事,我依舊為AI痴狂,為什麼?因為AI,所以愛!

  • 7 # 愛好體育的菜鳥

    這三個人絕對可以稱得上是超巨~三人也必定是名人堂的座上賓~那就按退役時間往前說說詹姆斯,一個高中就進聯盟,外號小皇帝,一直拿他的統治力跟喬丹比的~最大的特點具有橄欖球員的身體素質,視野寬闊,能裡外~一進聯盟就颳起了皇帝風,帶隊能力毋庸置疑,年輕的詹姆斯隨便配幾個射手,基本鎖定東部冠軍~無私也是他的標籤之一,在最後時候總想以最合理的方式處理球~這是絕不可能發生在科比和艾弗森身上的事~可能與氣質,時代有關~現在打的都是兄弟籃球~艾弗森科比時代都是一座城市一個英雄~英雄就得承擔一切~決定1是老詹抹不去的恥辱。

    科比,一個偏執狂,啥都想做到極致,最後一球如果在他手上,寧願投三不沾,也絕對不會選擇傳球~態度決定一切~帶著傷也能拿分,最後一場一人獨得60分,所有人淪為配角,我相信這絕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技巧啥的不用說~身體素質接近於喬丹,以至於被認為最接近喬丹的人~感覺他的眼裡只有籃球~不過自覺律是科比最好的標榜,4點的洛杉磯不是白看的,不過跟這種人打球,如果你沒兩把刷子,真的會很累,以至於會被他偏執所傷,不過很多球迷就喜歡這樣偏執的英雄~

    艾弗森,可能他只是個傳球中的答案~代表了一個時代~後喬丹時期,打球最飄逸的當屬他和麥蒂,麥蒂太軟,可能因為傷,艾弗森絕對是強硬派的代表,球與人結合的天衣無縫,曾一人把ok組合在季後賽中拉下馬一次~多麼的不易,最主要他還只是1.83的個子~在nba高人如林中穿梭自如~猶如那翩翩起舞的蝴蝶~可現實是殘酷的~桀驁不羈的性格,加上那時的ok組合如日中天,遺憾生涯無冠~

    三人的球迷可能都有很多,個人更偏愛於艾弗森~畢竟曾經的答案帶給我們太多的美好~

  • 8 # 汪國棟

    感謝邀請,在2008年之前艾弗森球迷最多,他代表著一種文化一種精神圖騰,不舒服同時放浪不羈!後來艾弗森走下坡路了之後喜歡科比的人更多了,科比不服輸並且有殺手本質,從不會給自己找退路也不搞虛偽的形式主義!至於詹姆斯個人能力毋庸置疑,但是生在東部這麼多年的確給他帶去了好運,同時他也是個精明的籃球商人並且背後強大的公關團隊很厲害,報團宣傳成兄弟籃球!對籃球本身的發展有弊,對聯盟的商業有利!前往湖人一是過於相信自己的威望和吸引力,而是對自己的帶隊能力過於自信,三是對西部的強大有點低估,四是商業利益大於籃球本身才去的湖人!一個善於講故事的球員結果去了湖人晚節不保!他的帶隊能力這下暴露無遺,事實證明沒有明星幫手他不能團結隊友,不夠低調也愛抱怨!說實話他沒超過科比更別說喬丹了,我個人不太喜歡詹姆斯,不喜歡他的價值觀和成功學!更喜歡科比那種捨我其誰自己闖出一番天地的英雄,也更喜歡艾弗森那種我就是我,沒有冠軍又如何的霸氣!

  • 9 # 哎呦喂tj

    這三個人都是很偉大的球員,但就我個人而言,我還是最喜歡艾弗森,說簡單點就是打球好看。

    對於觀眾來說看籃球就是要覺得打球花哨,進球刺激就行。

  • 10 # 圖季lo

    都喜歡,三個人都在籃球領域偉大都有不服輸的精神,艾弗森把美國嘻哈街頭文化帶入nba帶向全世界,科比的曼巴精神讓人學到不屈的鬥志,老詹全能又熱心公益,三個人都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 11 # 旭日初昇L

    他們三個球星都有不同的特點,科比執拗、艾弗森桀驁、詹姆斯捨我其誰。但是他們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對比賽的取得勝利執著,對總冠軍的渴望。

    我最喜歡科比,籃球技術全面,打球風格犀利、瀟灑如行雲流水一般,得分如探囊取物,防守同樣出色。關鍵時刻得分不手軟,"黑曼巴"名副其實。

  • 12 # 稻花城香莫渡松

    最喜歡的是艾弗森,183的個子以極快的速度穿梭在球場的每一個角落,運球技術精湛,大幅度的變相讓人讚歎不已更是連喬丹都要吃晃。作風硬派,得分能力高超。自我感覺艾弗森在場上的動作跟現在哈登的後撤步一樣有代入感,看了以後都想學

  • 13 # 聚緣雅閣

    詹姆斯給人一種霸氣的感覺,實力確實是強,資料目前可能是三個人當中最好的了,

    科比的話及其努力,給人一種感覺是他的努力蓋過了他的天賦

    艾佛森,給人一種很勵志,及時身高不高,也能在nba立足,慌到過神的男人。那可不

  • 14 # YD221268701

    科比比賽有空基本都看,艾弗森也蠻喜歡的,詹姆斯就算了,精神弱者,跟前面這兩位比起來,他一點都不像競技體育運動員,更像一個商人。

  • 15 # 唐施主這是喜脈呀

    看了幾次23與24對決,但是23到哪裡我就跟到哪裡,有過興奮,有過失望,有過喜悅有過流淚,但是對於他的感情一直沒有改變過,看到黑他的咬牙切齒,看到贊他的感激涕零,不要問我為什麼喜歡他,因為他是心中的23!

  • 16 # 曲水撫流觴

    首先個人是個忠實的科密,科比退役前看直播,退役後看錄影,現在看nba集錦,強調一下大多數是雷霆的集錦,所以你們都懂。

    喜歡科比源於他飄逸的投籃,靈動的身軀,偏執的個性,不服輸的鬥志……關於科比愛他的人有多少恨他的人也就有多少,很多人說科比鐵,但我認為科比享受的防守待遇,能有如此命中率屬實不低,就是放到現在也能吊打許多分衛,只有那些年看過比賽的人才懂得他有多厲害……當年湖人只要一個保羅,看看聯盟的反應和做法……再看看如今的聯盟……

    艾佛森在心裡的地位可以和科比相提並論,他的一招體前變向過人足以圈粉無數,當年上學也是經常去網咖看他的過人集錦而不是打遊戲,可以說艾佛森前期的天賦和能力遠遠高於科比,但是科比也透過不懈的努力讓自己成為聯盟第一人,他們有著相同的性格—羈傲不訓。

    天選之子—詹姆斯,個人能力毋庸置疑,統治聯盟10年依然巔峰,但是我喜歡英雄主義,科比在湖人低谷時期,選擇用自己的努力帶領湖人前進,有誰會想到他會擇一城而終老。如果詹姆斯的第一冠在騎士,而不是熱火,那麼他的成就或許比現在高。從騎士到熱火再到騎士再到湖人……現在湖人的比賽都不看了,怎麼說呢,就是喜歡不起來詹姆斯,但是他的能力不可否認。就這樣吧,純屬個人想法,不喜勿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一個花市看到一個多肉很喜歡,但老闆也不知道這是啥,叫價15元,該不該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