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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娛樂圈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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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象看戲
明星吸毒,難道我們不該去唾棄他們?痛哭流涕之後,難道我們就可以輕易地原諒了這些“毒星”?——絕不!!!原因就是一條:特殊人物的特殊行為必須特殊對待!
明星吸毒行為有著其不可忽視的特殊性:
一、吸毒行為的特殊性。吸毒行為是違法行為,而且吸毒行為的違法不同於其他的違法行為。吸毒行為不僅直接擾亂了社會治安:吸毒害人傷財,導致家庭不和夫妻打鬧、妻離子散朋友反目等等...而且,吸毒行為還將間接地對社會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危害:毒駕鬥毆,為籌毒資殺人越貨、毒品交易等...這些由吸毒引發的一系列關聯行為,就不再是普通的違法了,而是犯罪行為。
特別是毒品交易,涉及到製毒販毒。吸毒者用錢購買毒品,這實際上就是在變相支援毒品流通。這些購買毒品的錢,就成為了黑幫和販毒組織耐以生存的活動資金。因此可以說,吸毒行為將殃及到緝毒人員的人身安全。
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曾經在接受採訪時透露,緝毒警察在各個警種裡犧牲率是最高的,比刑警還高。全國2萬名緝毒警察,每年負傷和犧牲的有上百人。劉躍進提到,由於販賣超過50克海洛因就可以判死刑,毒販一旦被抓住就可能是死路一條,所以會拼死反抗。所以,現實中真正的緝毒行動,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可能生死相隔——面對緝毒警察的傷亡,我們要如何去原諒這種危害深遠的吸毒行為?
據報道,在雲南省毒販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運輸1公斤左右的毒品,配一顆手榴彈;運輸3公斤的毒品配兩顆手雷;如果運輸的毒品超過5公斤,就配一把勃朗寧手槍、蘇制手雷甚至小鋼炮。大毒梟們還告訴運毒分子:遇到公安民警,就把手榴彈扔出去。此外,在毒販手裡都有一份民警“黑名單”。曾有一位民警在毒販身上搜到了一張“黑名單”,頓時嚇出了一身冷汗。因為“黑名單”上面寫著這位民警的兒子姓名及所讀學校,並貼有他兒子的照片——面對販毒分子的喪心病狂,我們又要如何去原諒那些助長販毒的吸毒者?
二、明星吸毒行為的特殊性還表現在其身份的特殊性。明星是公眾人物,通常是青少年模仿的物件,他們在青少年群體中擁有非凡的號召力。如果明星有吸毒行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對青少年構成一種暗示。青少年除了直接模仿之外,還會誤認為沾染毒品並不是什麼違法犯罪的事。甚至可能會把吸毒當著一種時尚來炫耀,從而可能在青少年群體當中蔓延。因此,明星吸毒的惡劣示範行為,將對青少年群體造成難以彌補的毒害,其社會危害性不可低估。
明星吸毒的惡劣示範行為不僅對青少年粉絲群體造成傷害,還將對娛樂圈的新人以及整個娛樂圈造成極其不良的影響。明星作為娛樂圈的前輩,其所營造出的圈內文化和社交環境,勢必將影響到初涉該圈的新人。近年來,娛樂圈倒在毒品問題上的人不勝列舉。圈內資深人士給出的理由就是:“這早已是娛樂圈內普遍的交友行為。”
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新人想要在“毒氣”瀰漫的圈內環境中“出淤泥而不染”,談何容易?效仿和跟風,甚至被逼無奈,一切都在所難免。而這樣的“小圈文化”勢必將影響到社會的“大圈環境”,何況這又是在演藝娛樂圈?受到“毒害”的演藝新人,還將進一步“毒害”青少年粉絲群體——面對如此的惡性連鎖反應,我們要如何去原諒那些吸毒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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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莫失莫忘76272249
有個有錢的老爹,吸毒算什麼,殺了人也照樣當沒事發生.沒錢沒關係的,你在街上亂扔下垃圾,也立馬能給你留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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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亾畱亓叐乆
他不欠我的,我不欠他的,各活各的,談不上原不原諒吧。原不原諒,丫們都是等死的貨,吸毒鬼的出路就是死,或是死得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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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5928207398
不值得原諒,作為公眾人物,抵不住這種誘惑就別做明星,再說關我毛事啊管他她吸毒也好賣淫嫖娼也好又不影響我吃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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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笨蛋71898884
個人見解,第一,先說普通人吸毒,普通老百姓家裡有一人吸毒,禍害全家,花光全家積蓄,傾家蕩產,賣兒賣女,有得還產生幻覺,殺自己家人,傷害其他人,自己結果死路一條,還禍及家人,普通人都那麼可怕,作為一名有點名氣的名人呢,為何會有名人,因為有人擁戴,有人擁戴,那就說明擁戴者信任你,你所做的就是榜樣,普通人影響力都那麼大,作為名人呢,可是幾千,幾萬人,的影響著,你禍害自己的同時,家人,朋友,你的粉,全都有份,看之前的那些腦殘粉說的,支援自己的偶像吸毒,出錢出地方給他吸毒,這是何等恐怖的影響力,所以,一個作為有影響力的人,就該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你的行為,影響千萬人,你不是普通人,你做名人那一刻你就要知道,你不再是錯了就錯了,影響不了誰,後果如此嚴重,你都還去犯,罪不可饒。第二,有人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那是用在普通人身上的話,可那些人是名人,既然選擇做名人,你就得接受名人犯錯後的懲罰,普通人都有錯受罰,更何況名人,為何,你接受那些名人這邊吸毒,教壞一大幫粉後,說幾句我錯了,接受法律懲罰後,既沒有為自己的行為對大眾說明自己的行為是錯的,要自己的粉不要學,也沒有那位為自己的行為,作出相應行為,比如出錢支援反對吸毒宣傳,放緩自己的演藝事業,做一段時間公益活動,有沒有,沒有,一受罰完就馬上出來賺錢,耍酷,接生意,完全不顧之前自己給自己的粉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教壞人後不顧,你們接受不,我就堅決不接受,什麼應該給他們一個機會,為何不見他們給自己的粉一個機會,要是因為你的榜樣,導致你的粉學你了,吸毒害了全家,請問,該誰負責,誰來買單,你的偶像理你麼,錢會賺你的,卻沒為教壞你買單。有些人會說那是那些粉絲腦殘,自己傻,那請問你收錢時,有沒有分開對待,腦殘不接收,你為何全部不分,是給錢的都收呢,要是你家人,你朋友學他的偶像吸毒,禍害到你,難道你還說不關你事。第三,一種米養百中人,你沒辦法讓所有人都能理解,明白,懂得什麼事是對,什麼是錯,尤其初出茅廬的人,過度崇拜自己的偶像,什麼都學偶像,我們就應該把那些自己都管不好自己的名人抹殺,告訴大家,有些錯是不可犯的,錯了就是要給懲罰的,給抹殺的,要是我們接收原諒他們,那以後新出道的,會怎樣,有前輩,難道後輩就不會跟,前輩都有情可原,那後輩有什麼不敢去犯。所以,為以後名人圈裡有好風氣,為年輕一代有好榜樣,為自己家人,我第一個,堅決抹殺吸毒名人,不做名人,你可以去做打工者,大把名人變路人,還不是一樣生活。誰不知道做名人好賺錢,既然你放棄,那就得讓你自己什麼叫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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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起雲湧1412
中國不缺明星,有的是人想當明星,如果公眾人物還吸毒,那這表率作用起的有點大。如果你人品不佳,就請滾出人們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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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LOWENG-
之前我看過一個禁毒公益廣告,裡面一個人從禁毒所出來!回到家,家裡人都很熱情的歡迎他;回到公司,同事們都是沒有用歧視的眼光看他。說明瞭吸毒是不好,會受到懲罰,但是知錯能改,不再吸毒就行啦!演戲唱歌是一份職業,難道吸毒過的人就不能有工作,不能一刀切死。妳說做藝人會出現公共視野要以身作則,但是藝人也是人,也有錯的時候!何況其他職業不也是出現在公共視野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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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子趙小昭
其實讓粉絲們內心崩潰無法原諒的,根本不是明星們的臺前凌然,臺下犯禁!作為粉絲的你,只是在你的幻想裡顛沛流離。
1. 首先捫心自問。
當初喜歡一個作為演員~歌手~明星的公眾人物,偶像人物,,然後你關注TA ,到成為死忠粉或者路過粉~
我想應該每個人都會有很多原因 。
但是其中一個原因或者主要原因肯定沒有“因為TA不吸毒”~~我才支援TA去TA碗做TA的粉絲~~~~
大家自問下當時是不是呢?
2. 作為演藝圈的人物,在臺前為配合劇情為配合宣傳效果,
為自己的形象而順應市場的需求演藝圈時尚圈的風潮,商業經濟效益的需求,
把自己扮成能帶來最大利益那個形象。這也是我們看見的形象,不可能天真到真的以為現實裡也這樣吧?
作為一個藝人,起碼的職業素養,這就是TA的工作。這一點如果看客們非要視而不見,
那就能理解成龍和劉德華為什麼隱瞞結婚幾十年這事兒了:因為廣大粉絲以為他就是熒幕上那個人,不會結婚生子柴米油鹽打嗝放屁
3. 這些人只是在影視作品裡,在電視臺宣傳商業宣傳等有名或者利等收益時候
扮“正義凌然的緝毒警察,鏡頭前是深明大義禁毒宣傳大使;談吸毒言辭切切
而私底下,或者在自己微博空間裡是從來從來都沒有說過:“我不吸毒,更從來不參與買啊賣之類,,,”
等 到TA被曝光吸毒這些事情 ,大家卻有被欺騙感被辜負感!真是奇怪
誠然,吸毒本身是不對的是犯法,我們譴責!
4. 再說, 不過就是看了TA的工作成果影視作品,聽了TA的歌 買了TA的書,,,
運氣好還現實裡遇見偶像一起拍了相片,,
難道這樣就表示看客們粉絲們真的瞭解TA真實的人是如何?
他的喜歡他的人品他的性格是怎麼樣?他吃蒜嗎?他對五仁月餅究竟是愛是恨?你無從得知。
反正你喜歡的是一個個把你的喜好意願賦予在TA身上的----那個神 ,,,
現在看見神像金身背後脫落的金漆地下粗糙醜陋的泥柸,無法接受傷心欲絕失望難過,還譴責神像不爭氣辜負你?
沒必要吧!
最後請理智一些 !別忘了 ,為朽木泥柸著金漆錦袍 的人,本來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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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珠海禁毒
不少明星被抓時痛哭流涕表示此生絕不再涉毒,必幡然悔悟,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粉絲看到後,有的表示“誰還不能犯點錯?知錯就改是好孩子!”也有粉絲說“有些事情不能被原諒!”
明星,這麼說眾所周知,娛樂圈是個魚龍混雜的大染缸,裡面的人出不來,外面的人還擠破了頭的想進去。不說潔身自好,但是吸毒這種觸犯底線的錯誤是不能犯的。
著名影星陳道明說過“藝人比普通老百姓掙得多,社會關注度高,要非說有壓力,也是在名利場想出名、想風光的壓力。用壓力解釋吸毒,純屬藉口。”的確,明星的身份除了給自己帶來關注度以外,也相應地給他們帶來了更多對社會與公眾的責任。
粉絲,這麼說對於曾是《監獄風雲》一員的柯震東,卻有粉絲這樣說“我喜歡柯震東呀,當年那部紅透半邊天的電影裡,他簡直是我夢中的白馬王子,甚至隔著熒幕我都沒有辦法直視他的眼睛,但,我永遠都不希望他出現在熒屏上,因為有些事情是永遠都不值得被原諒的。”
專家,這麼說吸毒人員被查獲後,根據中國現行法律規定
未成癮嚴重人員被公安機關查獲後面臨:
1、行政拘留5日或500元罰款;
2、行政拘留15日並處2000元罰款,及社群戒毒3年。
吸毒成癮嚴重者面臨
1、送公安、司法強制隔離戒毒所進行兩年強制隔離戒毒,在強制戒毒期滿後,還需要接受3年的社群康復。
2、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自願接受戒毒的,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
然而,長久以來毒品在人們心中一直是“成癮”的代名詞,戒毒的辦法彷彿也只能和個人意志力掛鉤。那麼,究竟戒毒是一個怎樣的過程?
又究竟怎樣才能戒掉毒癮?
而根據往年的資料表示,吸毒成癮後,即使嘗試戒斷,復吸的機率至少在95%以上,只是時間長短與是否被人發現的區別。特別是對於娛樂圈明星來說,明星吸毒的心理因素很複雜,可能是從眾心理也可能是釋放壓力,對於他們而言,對於毒品的依賴“心癮”更難戒掉。
吸毒者重回社會,也是他們改正錯誤與重新開始的嘗試。
因此社會其實應該給予一個良好的環境,不應該“推開”他們,要有包容的態度去引導,這樣的外部環境也是戒毒者不可或缺的環境因素之一。而事實上,在迴歸娛樂圈的明星裡,不少人的微博下依舊充斥著部分網民激烈的言論和斥責。社會的規則確實不容挑釁,不過嘗試改正始終是正確的行為。有些事情確實不能被原諒,但給他們一個新的機會,也許比永遠的指責更加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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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精神科專家梅醫生
最反感的就是明星吸毒找壓力大的藉口,如果這個可以理解的話,那麼所有的吸毒人員都可以這麼說。試問一下這世上有幾個人沒有壓力,特別是那些上有老,下有小,還揹負房貸、車貸的中年人,他們在生活上、經濟上、工作中的壓力難道不大?
作為明星,社會上的公眾人物,到底有哪些壓力能讓他們喘不過氣,特別是現在一些靠臉的明星。普通人都知道有壓力要誰會自我調節,去適應,而不是選擇逃避,怎麼光鮮亮麗的明星遇到壓力就要去吸毒,這要我們大眾去理解?
對吸毒的明星,該唾棄就唾棄,這一點,無論中外都是如此。小羅伯特·唐尼當年吸毒曝光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是被嫌棄,最低迷的時候連一部影視劇都接不到,要不是他最後自己幡然醒悟,花了五六年時間戒毒,怎麼可能有今天的鋼鐵俠。
為什麼社會大眾如此憎恨吸毒的明星,就是因為他們能影響很多人。眾所周知,如今明星偶像的粉絲群體大多數是以青少年為主,他們正處於價值觀形成的年紀,對毒品的認知有限,如果他們仰望的明星做出“吸毒”的榜樣,那麼有樣學樣就是很容易的事。
最後一個問題,知錯就改了,我們應該原諒他們嗎?從國家的角度來講,挽救每一個深陷毒壇的人,是禁毒工作的目標,所以只要真心戒毒而改過自新的吸毒人員,無論是明星還是普通人,都應該要鼓勵和原諒。作為個人雖然鄙視他們的吸毒行為,但對其改過的行為還要支援。
但是絕對不能因為其被曝光吸毒後,有改過自新的行為,就寬容和理解其吸毒行為,特別是找壓力大的藉口。每個吸毒者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一個明星的影響是普通平凡的人數倍,同樣他當初的吸毒行為也要比普通危害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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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戒緣1
沒有什麼原諒和不原諒的,只是你們不瞭解毒品,他們是病人,他們只是用錯了藥。你們敢講香菸和酒不是毒品,世界有多少人,因為吸菸喝酒得病的,又有多少人能戒掉香菸和酒的,據我瞭解沒多少人把,別把吸毒人說的那麼可怕。看我評論的人,你們要是吸了毒還不一定如他們呢。
明星吸毒不是新鮮事,吸毒的理由也多為壓力大,從這點來看我們也能稍微理解他們,所以是否他們就該被唾棄?如果知錯就改了,我們應該原諒他們嗎?
回覆列表
對於這個問題,圈姐想說,但凡是沾上這種不良嗜好的公眾人物,哪怕他再大牌,我們都要唾棄!並且永遠不會原諒。
首先,圈姐認為,對於吸毒人群,我們不可能一網打盡。
但是,既然選擇了做明星這個特殊行業,就會被萬千眼睛時時刻刻盯著,且總會被粉絲效仿的人物,你就該起到正面宣傳的作用。
正所謂,壞榜樣比毒還毒。你害了自己的同時也極有可能害了喜歡你的粉絲也跟著去嘗試。
事實證明,那些曾經吸過毒的人都沒有得到大家的原諒。儘管柯震東已經在內地復出,但是罵聲卻依然是一片的節奏。之前的陽光形象早已蕩然無存。
當然了,知錯是必須要改正的。這一點也並不是拿來被原諒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