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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語文阿里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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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生如夢LLH
真是少見多怪。
我來告訴你答案吧。
我工作已經26年了,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學校是負責解決教師們的住房的。
我父親是教師,在買商品房之前我們一家一直是住在學校分配的房子裡的。學校分房也是看孩子多少,我家兄妹多,最多的時候佔學校三間房子(和一個教室那麼大,不過是分開的)和一個廚房。年輕的教師結婚,學校會給一間半房和一個廚房。
我上初中時,班主任和各任課老師基本都住在校園裡,上好課回家帶孩子做飯是很普遍的。
我剛參加工作時,和同事兩人住一間房,學校還有小食堂。
那時的老師,只要工作,真的不用擔心住房問題。那怕房間再小,也會有一個安身之處的。絕對不用出去租房。
為什麼會如此呢?為什麼那時的學校那麼大方呢?實際有時代原因的。
第一:那時還沒有商品房之說。
那時大家除了老家的房子,都沒有商品房。因為國家就沒蓋,想買也沒地方買。
第二:那時學校本來就有老師宿舍。
那時的學校,都有幾排房子是專門讓老師們住的。各校都如此,稱之為教師宿舍。
那為什麼現在各校還有家屬住呢?
實際現在雖然家屬好像住在學校,但絕對是分開的。我們稱之為家屬院。也就是每個學校在學校內或者附近蓋的商品房,賣給了校內的老師。
我們這裡早些年,幾乎每個學校都蓋有自己的家屬院,低價賣給學校的老師。不但是教育上,其他行業也都是如此。
但目前的學校,早就沒有家屬住校園了。
第一:現在地皮太貴,學校能節約空間就節約。
現在的地皮太值錢了,誰捨得多蓋房子讓老師們免費住呀。
我所在的學校當初規劃是很大的,後來硬生生騰出一塊,後來縣裡賣給了開放商,蓋了幾棟商品樓。
目前的學校,能節約空間就節約,學校自己還不夠用呢,怎麼可能有老師宿舍。想得美!
第二:到處都是商品房,學校才不管老師的住處呢。
目前的學校任何一個校長都不會關心老師的住房問題,沒地住你租房。學校才懶得管你呢,當然,學校內真沒空房。
綜上所述,你所說的情況一定是學校的教師家屬院。看似在學校,實際是有自己獨立空間的。
目前的學校為了管理方便,都會把家屬院單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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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鍋來了
這個一點都不奇怪,現在有些學校還有教師宿舍的話,應該是歷史遺留的問題,不過肯定都是老宿舍老房子。我是97年上班的,我現在在學校都還有一套房子,我現在就在裡面住,畢竟離上班比較近,熟人比較多,所以還是不想住那些什麼小區,一進門就把門一關,誰都不認識那種地方…
我記得我們剛剛上班那一年,我們地方鄉政府為了教師做實事,特地集資建了一批教師房,,一套房子大概就是在70平方米左右,還有大一點的價格也就是3萬元左右。那個時候只要符合條件的都有機會擁有。但是我們剛剛工作,而且也要求是結了婚的家庭,所以我們完全沒趕上,但那個時候能夠拿出3萬元的家庭也不容易。目前瞭解,當時他們集資買的這個房子,到現在至少是賣120萬元以上,所以就是賺大發了。
我們還有一個同學進入的是一所中學,那個中學有一批教師宿舍,學校賣給了老師,為他們辦了產權,就是那種比較簡單的,單身宿舍就1萬元左右,結果沒到一年的時間被教育局徵用,教育局直接為他們在外面買了商品房,他們只需要承擔一半的價錢,差不多100平方米的房子,當時也就給了4萬多,到現在也是值150萬元左右吧,我們都羨慕他們運氣真好。
像我所在的學校,這個房子是集體宿舍,沒有產權,所以不歸我們所有,但是我們享有住的權利,只要我們在這上班或者到退休,我們都有權利住,包括家人,或者直系親屬,因為裡裡面涉及到很多老教師在裡面住,所以一直沒有拆除他或者辦理產權。當然現在即使辦理產權賣給老師的話,可能也沒有我們同學以及我們剛上班那一批集資房那樣好的機會。
學校裡面有宿舍的時代應該過去了,現在新建的學校基本上都不解決住宿問題,特別是對外地來的老師,只有靠自己在外面租房住或家裡支援買房子,提前成為房奴,至於集資建房的事情,早已沒有這個政策了,就不要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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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恆之輪迴
為什麼學校裡會有教師家屬住在裡面?因為老師有家屬唄。
為什麼軍隊大院兒裡還有軍人的家屬住在裡面?
因為軍人有家屬。
為什麼工廠宿舍還有工人的家屬住在裡面?
因為工人有家屬。
為什麼農村裡邊還住著那麼多的農民?
因為農民有家屬。
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住在中國?
因為我們是土生土長的華人。我們的家在這裡。我們有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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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豆丁小夥伴
大部分住校的老師早上五點多起,晚上九點多回宿舍,怎麼回家?有孩子的,他們自己的孩子還能不能得到父母的一點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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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一時腦洞大開提出的問題吧,想必你是家長或是初來乍到校園的學生,你覺得學校裡只應該有教師、學生、後勤服務者,老師家屬是“閒雜人等”,不應該長期逗留甚至居住在校園裡。
為什麼校園裡會有老師家屬?細想想,原因有以下幾點。
老師的職業是老師,但他也是父母的兒女、孩子的父母、是老公或老婆。老師有和家人生活在一起的基本人權,也有安居樂業的心理需要。學校一貫提倡老師安居樂業,專心從教,一般情況下並不反對老師家屬“進駐”校園,並且還將部分家屬安置做後勤服務工作。這樣既考慮到老師實際生活問題,也方便了老師安心工作。
老師安家校園其實是有一定歷史原因的。在上個世紀及本世紀初,老師和政府部門一樣,屬於單位分房。但是學校面積有限、資金和資源有限,僧多粥少,大部分老師住房窄小,生活不便。因為老師收入低,大多數購買不起商品房,於是很多學校實行老師集資建房分房制度,由政府或學校和老師共同出資興建教師安置房。這種情況下,老師家屬自然而然也成為校園裡的“主人”。
老師的工作流動性小。一般情況下,一個老師在一所學校任教,一直幹到退休——這是大機率事件。他們的工作地點非常固定,也就有了在學校安家的最大理由。
學校不是國家規定的涉密單位,對工作人員家屬不存在限制問題。在這方面並沒有明文規定。
老師家屬“進”校園,既有對老師工作生活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於學校管理的一面。
一些建校歷史較長的學校,往往老師家屬較多。不少老師調離本校或已經去世,其家屬依然是校園住戶,這就給校園管理帶來了較大壓力,增大了管理成本。我以前所在學校就有這種情況,不少老師調動多年或去世,家庭已經搬走,但由於房屋集資款問題缺少解決的相應規定,學校也缺少資金無力回購,至今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他們紛紛將房屋出租給到校照料學生的家長暫住,學校也只得聽之任之。
校園安全問題是頭等大事,老師家屬較多客觀上還是給校園安全防控帶來了一些隱患。
現在城區學校基本實現了教學區、生活區的分離,但是一些鄉鎮學校,特別是內地不發達地區學校,教學區和生活區並未能有效隔離,這應該是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要著手解決的問題。 隨著歲月流失,人員更迭,政策變遷,若干年後,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將會得到解決,老師家屬會最終“告別”校園。但這肯定會有一個逐步“消化”的過程,還是試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