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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熱帶雨林的午後

    《易經》中的《訟卦》,其中,“訟”的字義,和卦意是一致的,均是指“不親而有爭”,訴訟是其中的一種情況,並不一定是專指訴訟。

    《易傳》的《序卦》說: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 《訟》。

    《易傳》的《雜卦》說:《訟》,不親也。

    前者說,人們有了食物等供給,必然會發生爭奪的事情。後者指明,訟的本質是不親善,如果關係親善,就不會爭訟、爭奪。 兩者都把“訟”的卦意理解為“爭”。不親,即不合,不合就有爭。

    《易傳》中專門解釋卦辭的《彖》說: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它解釋訟的卦意,和前面所說訟的字義相同,即為爭訟。

    延伸解釋整個卦意的《象》認為,《訟》的卦象來看,是天在上,水在下,天和水,不僅不能相助,還互不相親,爭訟因此而發生。

    訟卦整體上是關於爭訟該如何避免和解決為中心,來組織卦爻辭的。爭訟興起的原因是人離開了天道,也沒有順從地道而發生的。《易經》認為,順從天道,合於天道,就會得到吉利。爭訟最好的應對方法是消除在爭訟剛剛興起之時。否則,即使爭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功名利祿,也會不停地遭到沒完沒了的爭奪。

    從《易傳》各個部分的解釋,考察整體卦爻辭的含義,訟的卦意所賦予這個字的字義,就是爭訟、爭奪。

    訟卦的中心思想是息訟,這恰恰和老子的不爭思想是一致的。事實上,是老子繼承了《易經》的理念,發展了自己的息訟思想。

  • 2 # 有趣的易經

    上乾下坎,乾是政府,坎是爭鬥,這個卦的意思是兩個人(或者三個人)在爭一樣東西,結果爭執不下,只能訴訟至公堂,來找政府打官司評理,這個卦打官司的形象非常明顯,所以古人就給它起名叫做訴訟,簡稱訟,因此訟卦的名字就是這麼來的。。。。。。

  • 3 # M何太極

    感謝邀請,剛好有研究易經的智慧,這次回答內容可能會比較長:天水訟,天代表太陽,太陽往西走,水呢?一江春水向東流,一東一西,兩個狹路相逢正好碰上,就於是就有了訟,華人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很難分出對錯,這時候就公開讓大家來評理,就有了言字旁,一個公,叫做訟,需卦和訟卦是離不開的,人都有需求是好事,過分需求就容易爭,導致訟,訟可以是爭,可以是官司,我們要避免訴訟,要防患,而且再必要的時候要知道退讓,因為訴訟是很麻煩的,一般都是弱的告強的,而且官司沒有百分百贏的,能避免就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最好,即使真的要訴訟也要為了正義而訟,而不是為了個人而訟,謝謝~

  • 4 # 學林金喜鵲

    《周易》之“訟”義,很有現實意義。

    一、訟卦的重要現實意義。

    訟卦排在生活卦需卦之後,是64卦中的第六卦,不可謂不重要。生活是社會生活,不可能不接觸人,不可能不發生矛盾糾紛,大部分糾紛是經過忍讓和友好協調解決的,但越是重要的糾紛越重透過忍讓和友好協調來解決,必須經過“訟”來解決。

    二、周易告訴你,什麼是訟。

    上天下水,構成訟卦,卦象是把陰暗的不愉快,放在Sunny公理法律面前來解決,透過司法強制執行。同時,卦名“訟”字,言於公,就是說用道理說不清了,最後只能透過司法來解決。這是一種不得已的,徹底撕裂感情的,強硬的手段,是下下策。

    “訟”之卦辭“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意思如下:有孚,即有理由,是受害方;窒惕,被人侵犯,極委屈,極難受;中吉,即不要走極端,一定要有理有據,以法而進行訴訟,方為吉利;終兇,即打官司,無論勝敗,都不是好事,因為從此得到了一幫敵人,隨時會反撲;利見大人,即進行訴訟活動,成敗在於公正不阿的法官;不利涉大川,即法律只能強行化解矛盾,事情上激化了人情的分裂,雙方的關係從此有可能變成了敵對矛盾。

    三、周易告訴你“訟”的智慧。

    初六爻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解釋:初六地位低,能力非常有限,因此忍辱負重,沒有對侵犯自己的人進行訴訟,被別人嘲笑,但又被同情,得到許多好心人的幫助。

    九二爻辭“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解釋:九二是地方豪傑,被權勢打壓,進行訴訟,但碰到不公正的徇私枉法的法官,九二反而敗訴,受到權勢及官府雙重打壓,幸好九二在地方得民心,被當地民眾保護,免受進一步傷害。

    六三爻辭“食舊德,貞厲,終吉,或成王事,無成”,解釋:六三本是受害人,反被侵害人訴訟,六三是大戶人家,是良善人家,不想擴大矛盾,想透過禮讓解決問題,但惡人得寸進尺,不依不撓。六三吃了大虧,但畢竟沒有激化矛盾,最終也平息了糾紛。但六三該訟不訟,姑息養患,其軟弱使得失去了重振家業的機會。

    九四爻辭“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解釋:九四是朝庭命官,代表國家和公眾利益打官司,但官司失敗了,九四老老實實不打折扣地執行司法判決,敗了官司,得了民心,大吉大利。

    九五爻辭“訟,元吉”,九五是一國之主,是法律的化身,必須保證法律的公正公平公開,維護法律的權威與神聖,大吉大利。

    上九爻辭“或錫之槃帶,終朝三褫之”,解釋:(對不起,本人沒弄懂其含義)

    (蔣榮清,2020.1.2)

  • 5 # 嚴師說字

    訟(誦)是由言“訁”和公會意而成的字。言表示說話,這裡指爭辯;公表示公堂、公理;訟的字形會意為公堂上爭辯。借“誦”聲表示公堂上大聲朗誦。訟的本意為公堂上爭辯是非。引申1.打官司;2.爭辯;3.為人喊冤;4.責備;5.通“頌”。

    訟為六十四卦之第六卦,承需卦啟師卦。有需必有爭,有爭必有訟,有訟必受之以師。卦形如下

    坎下乾上。坎為水,為險;乾為天,為剛。以“上剛下險”象徵情性剛健者面臨危險必定爭訟(柔弱者遇險往往是恬退隱忍),訴之於“青天大老爺”。故立卦為訟。訟卦寓意:和為貴,爭訟什麼事情也做不成,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爭訟。打官司也要有訟德,秉事理,上公堂,求公斷,勝之不侮,敗之不辱;作為君子之爭,要有理、有節、有利,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和證據;事理洞明公理現,事機忘卻世機無,雖訟尚吉。訴訟宜速決,爭訟過多於事無補,節外生枝。不計成本,死纏濫打到底兩敗俱傷。不可為求表面的勝利留下後遺症。訴訟失敗,敗之不辱。憑藉訴訟得來的官爵於暴利終非正道,不足為敬。贏了官司輸了名聲,終究不得善終,蒙受羞辱。

    解字參考《中華字通》

  • 6 # 認樸明心

    真理是誰一的,而不是不確定的。否則也不是真理。

    天卦、水卦,依序組合成訟卦。訟卦表示訴訟、爭執,為兇卦。

    我也有理由認為訟卦是吉卦。易經規定六爻從下往上看,卦象從上往下看,依此反映事物的變化。據此,從卦象看上為天、下為水,是符合天經地儀的好現象。內地人在風和日麗時,乘船欣賞水天一色的海洋風光,海闊天空,心曠神怡,頓覺心潮逐浪高。好品德,好風光,好心情,不結怨、眠恩仇,不計人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有訴訟、爭執之情。

    《易經》包括伏義的《先天八卦》、《周易》。《易經》中的《周易》為周公和孔子所寫。對《周易》的科學性,從古至今都有人置疑。當代有人說它是古代垃圾,也有人說是“偽學”。

    伏羲的《先天八卦》是以天在上地在下這一卦為基楚,建立的八卦體系。和諧的卦象是:“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相涉”。天地定位:天上地下。如此定位,萬物化生。續寫《易經》的作者,將八卦按術學方法簡單組合形成六十四卦。這種組合,產生了一個地在上天在下的無理由的卦象。此卦表現了天地顛倒,這種現象在現實中是不可能出現的。人為的將這樣的卦象加入六十四卦體係中,又能隨機搖出,這就更不合理了。

    《周易》是不明《先天八卦》的人寫的書。因未吃透《先天八卦》的精神,難免產生岐意,再後續者難免又生岐意。這樣寫出的東西,難怪叫人看不懂。如果《周易》作者吃透了《先天八卦》的精神,《周易》也不會成為有爭議的書了。《周易》中的占筮,依賴於高層修練者和多數人不相信的天上的有為的神。有人犯糊塗癮,以學《周易》為本事,令人噓噓。“真龍”是不現身的。所以古人曾嘲笑學屠龍術的人。那麼學《周易》呢?

    剔出《周易》的《易經》是國粹,但是《周易》不是。

  • 7 # 清端

    訟,在事業的進行中,發生爭訟時必須掌握分寸,能不爭最好不爭。爭訟宜解不宜結,不可拖延太久,以致不可收拾。應當退讓,自我反省,爭訟之前應當謹慎。

  • 8 # 易圖騰1

    易經六十四卦中,有一卦叫天水訟卦,訟卦的卦象是坎下乾上,就是天在上,水在下。如果搖卦時得到這一卦,象徵打官司,或者有口舌官非之事,或者有牢獄之災,所以要告誡搖卦者要小心做事,遵守法律,不要幹壞事,否則就會有危險的事情發生。

    但是現在易經人在斷訟卦時,不會輕易下結論,他們會從多方面考慮,綜合分折,來下一個合理的判斷,畢競社會在發展,各種新的矛盾和事物出現,這就要求掌握易經的人,在斷卦時要符合現實,就是讓卦象和現實相結合。有些人看到訟卦時,就說有官司發生,一是嚇唬別人,讓別人拿出更多的卦金,這是不道德的,二是有些卦師學藝不精,照搬書本,生搬硬套,所以要想為大眾服務,必須學好一套真正本領!

    訟卦上為天為陽,下為水為陰,天為上向上升,水為下向下流,兩者相斥,各行其道,目標相違,這就是訟的卦象,這好比兩人各懷私心,都為自已著想,思想不能統一起來,便會爭鬥起來,到頭來必須的透過訴訟來解決。總而言之,訟卦會提醒別人遵紀守法,多做好事!

  • 9 # 趙日金141

    訟,卦序為,通行周易第六卦,帛書周易第五卦。

    訟,《說文解字》,爭也。

    《史記日者列傳》,孝武帝召眾佔家問,某日可取婦乎?眾占卜家,五行家,堪輿家,叢辰家,建除家,歷家,天人家,太一家,占卜結果不一,“辯訟不決,以狀聞,制曰: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

    辯訟不決,就是爭論無結果,所以得有一個裁判,就是皇上,拍板定案。

    訟,字義即,爭論不休,沒有定論。

  • 10 # 沃克特爾

    《易經》六十四卦之六“訟”卦的字義,是爭訟、訟爭、打官司、訴訟、爭執、爭議的意思。

    六十四卦之一至之六為:“乾陽開天,坤陰地分,萬物屯居,啟蒙立本,各逐所需,隨起訟爭”,所以,訟卦的字義以訟爭、爭執、爭議為主。六十四卦之六之後,是“興師動眾,化為比鄰,比則泰來,泰極否臨”。

    訟卦組成,天水訟,天為純陽、陽氣上升,水為陰陽陰、陰氣下沉,上升陽氣強而旺,下沉陰氣與上升陽氣相爭,爭訟形成,是以天之陽氣與水之陰氣相爭而成訟卦。爭訟的結果是“興師動眾”,訟卦之後是師卦,以致發展到動武、動用部隊、發生戰爭。

    因此,訟卦,又僅僅是口舌之爭,文書、官司之爭,是文的爭鬥,並沒有發生武鬥和戰爭。

  • 11 # 中上行

    訟,爭吵,爭論。爭訟之意。其形態有兩種,一種為自己個體利益的爭吵,爭論,爭訟。二種,為了自己的團隊,集體的利益,危利警示的爭論,爭吵。有了由生命而產生的個體物質需求,由此產生了爭訟。因此訟在需之後。由需產生訟,爭吵動嘴不行,只有動手打了。故排於師之前。

  • 12 # 沐峰行

    “訟”卦在"需"卦之後,需代表著需求,人有需求了會用各種方法獲取,在獲取的過程中會產生不平衡和糾紛,正常的溝通解決不了以後,就要用“訟”的方式解決,因此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天水訟,上乾下坎,遇險而健行者,訟也。不得已的方法,勞民傷財,儘量不要用。

  • 13 # 煙雨江南且光電

    《易經》中的《訟卦》,其中,“訟”的字義,和卦意是一致的,均是指“不親而有爭”,訴訟只是其中可能的一種情況,但是不親是必然出現的情況。

    《易傳》的《序卦》說: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 《訟》。

    《易傳》的《雜卦》說:《訟》,不親也。

    前者說,人有了食物,有了其他財產,必然會發生別人來爭奪的事情。所謂爭奪者,可能是父母,妻兒,親友,自己有緣人。每一個人都是兩面的,今天是貴人,明天有可能是小人。今天是小人,後天可能是你的大貴人。

    後者指明,訟的本質是不親善,如果關係親善,就不會爭訟、爭奪。 兩者都把“訟”的卦意理解為“爭”。不親,即不合,不合就有爭。

    《易傳》中專門解釋卦辭的《彖》說: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它解釋訟的卦意,和前面所說訟的字義相同,即為爭訟。

    延伸解釋整個卦意的《象》認為,《訟》的卦象來看,是天在上,水在下,天和水,不僅不能相助,還互不相親,如果水強勢了,爭訟官司馬上發生。

    訟卦整體上是關於爭訟該如何避免和解決為中心,來組織卦爻辭的。爭訟興起的原因是人離開了天道,也沒有順從地道而發生的。

    《易經》認為,順從天道,合於天道,就會得到吉利。得此卦最好的對策就是尊天道,敬地道,行人道。否則,即使爭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功名利祿,也會不停地遭到沒完沒了的爭奪。

    從《易傳》各個部分的解釋,考察整體卦爻辭的含義,訟的卦意所賦予這個字的字義,就是不親,爭訟、爭奪。

  • 14 # 天道若龍

    訟卦是上乾下坎天水卦。寓義民有糾紛,求助天道公斷。合乎巜道德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邏輯。天道之法規合於自然。就是依靠自然之法公斷。古代有個父子治水的故事。據說舜派鯀去治水,鯀釆用人道堵塞之法,結果是水患越治越嚴重;不得己,舜改派鯀之子禹去治水。禹採取天道(依山勢地形)之自然疏導的方法,成功地消除了水患。

    從《周易》看訟卦中的三才構成。天才是老陽,地才是少陽,人才也是少陽。少陽的人才,心態比較沉悶,消極因素佔比大。試想,如果人才心態調整好,整個卦就改變了。假如人才的上爻由強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陽爻轉變為相對弱勢(降低訴訟標的)陰爻的話,整個卦象就轉換為風水的渙卦(氷封的水面逐漸開化)。僵化的矛盾就出現了轉機。這就為矛盾的調節打開了開關。

    可見解決訴訟的要害在於改變當事人的心態。打官司的人最佳選擇是及時止損。不要治氣,爭輸贏。

  • 15 # 澤昊天

    (周易)六十四卦,訟卦的解易,

    凡因訟事而打官司,世爻為自己,應爻為對方。世逢生旺我必強,應逢衰他必弱。反之,他強我亦弱。……

    天水訟

    子孫戌土、

    妻財申金丶

    兄弟午火丶世。

    兄弟午火:

    子孫辰土丶

    父母寅木:應

  • 16 # 覃安貴

    我覺得訟多指有爭議,有訴訟之事,但要看這一卦哪個爻動,吉凶生乎動,有動則有變,有的變為對自己有利,有的變對本已不利或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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