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登哥讀歷史

    這個確實是有的哦!

    在古代有個稅,叫剩女稅。別驚訝,我沒瞎說,真的有!

    在漢朝剛剛建立那會,由於長年戰爭導致中原人口銳減,當時的統治者為了大量恢復人口就制定了這個稅收,目的呢是為了鼓勵人們多生育。

    在漢高祖時期每個人都要交人頭稅的,每年每個人要交120錢。如果家裡有女孩超過規定年齡沒有結婚的話,這個家庭就得為這個女孩多交600錢。相當於這個剩女要交720錢的稅。所有家庭都得如此。

    但這個政策的話是有利有弊的。

    首先這個政策在漢初時期確實能透過給家庭施加壓力,來促進人口增長。讓漢朝在短短几十年間人口實現翻倍。

    但是讓許多女孩過早結婚,並不好。許多女孩都是心智還沒完全發展開就結婚了,生下的孩子身體素質都不太好。經常夭折。還有許多為了完任務,近親結婚的,對後代影響不好。

  • 2 # 喜歡歷史的妹紙是蓉兒

    是的,上了十五六歲就該嫁人,不嫁犯法的。

    不光是女子上了年齡不嫁人要受罰,男子上了年齡不婚娶一樣犯法。

    各個朝代對到了法定年齡不成婚的,都有明文規定的處罰。

    而每個朝代都有對大齡不嫁的處罰,只是稍有不同而己,反正到年齡不嫁,就犯法了,都要父母來受罰,所以到年齡不是逼婚那麼簡單,而是強迫嫁娶!

    在西周時期就有明文規定:

    男子二十歲及冠後就可以做人的配偶,娶妻生子了,女子十五歲就要許親,二十歲之前不可以不成親。

    春秋時越國的罪罰是

    “女子年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西漢詔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就是不嫁,好吧!多交五倍的稅,比現代某些國家的單身稅還猛。

    西晉更絕,法律規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也就是說,女長到17歲,父母不嫁,國家包辦!

    就是不嫁人的,國家出面強配,這條猛如虎,看誰還敢單身汪。

    而且那時的女性,只有嫁人了!

    但是從漢朝佛教進入中國起,到東西晉南北朝後,道教佛教盛起,女子不想嫁人,有個好途徑,出家當尼姑和道姑。

    唐朝的幾個公主著名的女詩人們都道姑,有些當了道人不被家庭束縛,還可樣照樣跟/各種男人們來往,還爭風吃醋的殺人。

    贈鄰女 / 寄李億員外

    魚玄機(唐)

    羞日遮羅袖,愁春懶起妝。

    易求無價寶,難得有心郎。

    枕上潛垂淚,花間暗斷腸。

    自能窺宋玉,何必恨王昌

    此多愁善感恨嫁的作者就是女道士,後來還爭風吃醋殺了自己的貼身丫鬟,被處死。

    唐朝玉真公主,後入道,號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師!

    她可沒有緇衣頓改昔年妝”,過青燈黃卷下的日子的覺悟,感情生活兩性關係一直豐富。和李白王維等明目張膽的來往,還推薦蘭顏知己們為官。

    從唐開始後,只要政府一掃黃打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立馬出家,活照樣幹,歷來被一窩端的案例太多了!

    所以想當剩女的話就出家吧!

  • 3 # 木子魚y

    晉朝的時候,女子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就要主動去嫁人,不然官府會隨便找一個人把她嫁出去,可不管這個女子喜不喜歡這個夫家。而到了南北朝時期,因為常年的征戰,人口更是稀少,這個時候的婚嫁制度就更嚴格了,如果女子到了十五歲還沒有嫁人,就要把她的父母抓去坐牢。所以當時的老百姓,就是想盡一切辦法,也要幫女兒找到一個物件。

    唐朝的官府更是著急,將姑娘的結婚年齡改到了13歲。如果到了年紀不結婚,也跟漢朝一樣罰款,罰款的數額也很可觀。

    在古代,經常爆發戰爭,人口傷亡十分嚴重,同時醫療和生活水平都比較差,所以官府只能讓老百姓早點結婚,多生孩子,這樣國家的人口才會旺盛。

  • 4 # 花不材

    只知道西周時期是有些懲罰。在人口就代表勞動力的古農業社會時代,國家政策都傾向於早婚。西周時代規定如男30未婚、女二十未婚。有充軍和男方只要打個招呼就可以把女方娶到的說法。

  • 5 # 蘺公子

    部分朝代是有這個規定的。

    古人壽命普遍不是特別長,在這樣的背景下,結婚以及孕育後代這樣的終身大事拖不得——畢竟人口繁榮是擁有興盛大國的基礎。

    可是偏偏有那麼些不聽話的有志女青年,就不著急結婚。這可讓政府好生為難……怎麼辦?

    好說好勸不行,別怪我們來硬的!

    在各個不同的朝代,都有不同的適婚年齡規定,也有不同的方式強制男女結婚。

    先秦時代:規定男子過了30歲,女子過了20歲,如果還沒有物件,就必須要接受強制相親。在《禮記》中就有相關的明確記載。

    (emmm……怎麼感覺到某些現代的大齡青年投來了羨慕的目光?)

    漢朝:由於前幾朝戰事頻繁,人口下降很快,因此到了漢朝人口問題嚴重。於是漢朝決定將女子最晚結婚的年齡降到15歲。

    可是強制相親的舉措太野蠻……所以漢朝決定使用稍微“柔和”一些的方式來處理:女子15歲以上30歲以下還沒嫁人的,會被加徵最高5倍的稅,從15歲一直徵到30歲……

    (這還不叫強制結婚??我嫁、我嫁還不行麼……)

    而30歲以上還未嫁的“老姑娘”們呢?

    她們已經被放棄治療了……

    唐朝這樣的開明盛世,反其道而行之,對最低的結婚年齡設定了門檻:男子需要年滿15歲,女子需要年滿13歲,可以嫁人。唐朝也遵守了這一規定,女子普遍14、15歲左右結婚。男子稍大一些。

    可是唐朝雖沒有強制的結婚年齡線,卻把剩女數量作為當地官員的一個考核標準。所以怎麼才能讓姑娘們早點嫁人,地方官員們自己考慮去吧!

    宋朝的結婚年齡規定沒有變化。對大齡女青年也有罰款的規定。可是實際上,結婚的年齡卻比唐朝高了許多。宋朝時女子普遍在17-19歲間結婚;而男子的普遍結婚年齡達到了23-25歲。

    造成宋朝晚婚的原因有幾點:

    1,由於宋朝時期重文輕武,男子大多讀書考功名,一來二去時間就耽誤了,因此實際的結婚年齡較晚。

    2,當時經濟發達,人們的生活很豐富多彩,不結婚也有很多有意思的事做。

    3,其時的嫁娶費用高,彩禮和嫁妝都很昂貴。

    是不是跟今天特別像?

    明清兩個朝代,對適婚年齡也有相應的規定。《泰泉鄉禮》中有相應的記載,大意就是:男子不滿16歲,女子不滿14歲結婚的,為早婚;男子25歲以上,女子20歲以上還沒結婚的,就過了適婚年齡了。

    可以看出,從古至今每個朝代有自己不同的規定。而民間普遍的結婚年齡與規定大致也都差不多(除宋朝稍晚一些外)。

    我們按今天人的年歲換算一下:

    漢朝人在我們當今上初中的時候就結婚了。

    唐朝人在我們今天高中生的年紀結婚。

    明清兩個朝代,要高中畢業才能結婚。

    而如果是宋朝的讀書人,那結婚時間更晚——相當於現在大學畢業的年紀。

    如果讓你選擇,你願意穿越回哪個朝代體驗一下當時的早婚政策呢?

  • 6 # 好事多謀888

    古代女子一般是在14---18歲之間嫁人,在很多農村地區,甚至達到了十二三歲。古代的女子可以不嫁人,但一般都會遭到族人和鄰居的非議,這樣的人少之又少。因為古代子女婚禮由父母包辦,父母都會將女兒儘早嫁出去。

    還有的朝代到了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處罰的。譬如南北朝時,如果女孩適齡仍未出嫁即為犯法,家裡人都是要跟著坐牢,這也就是《宋書·周朗傳》中說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漢朝孝惠皇帝時,誰家要是有女兒15歲至30歲還沒有嫁人,就要罰款600錢。唐朝對於男子20歲以上,女子15歲以上還沒有結婚的也要處罰。這種強迫女子出嫁的初衷,雖然可能首先是出於增加社會人口的考慮,但在客觀上確實解決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問題。

      那個時候男女結婚大多是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說文》稱,“媒,謀也,謀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崔鶯鶯和張生在普救寺裡的偶然相遇,一見鍾情,私定終身,中間有一個紅娘,這紅娘就是媒人。

  • 7 # 八桂情緣聚京城

    宋仁宗時期讓男子15歲娶,女子13歲嫁;明太祖規定男子16歲而娶,女子14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的,譬如,漢朝孝惠皇帝時,誰家要有女兒15歲以上至30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唐代對於男子20歲以上,女孩15歲以上還沒有配對結婚的也要處罰。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大蒜鼻、小眼睛、厚嘴唇、大耳朵、菱形臉。這種人你覺得難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