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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哥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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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新農民
因為不能和睦相處而離婚,已經離婚了就不要再聯絡了,靜下心來各過各的日子,面對未來忘記過去,追尋自己想要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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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葉清秋
“女人離婚後,最好不要和前夫有聯絡”我覺得這個很對。
“做不成夫妻還能做朋友”?能夠真正做到的有幾個?說起來輕鬆實則哪有這麼簡單。
有幾對夫妻當初離婚是真正和平分手的,大部分還不是因為各種原因不得不離婚,各種糾紛各種矛盾不是一兩句話就可以解決的。
離了婚還談什麼“一夜夫妻百日恩”,那不是很搞笑嗎?如果真的會掛念什麼夫妻之情,當初就不會輕易離婚了。既然已經離婚了還談什麼情呀,愛呀的不是很可笑嗎?
如果沒有復婚的打算,
那離就得離得徹底點,不要糾纏不清藕斷絲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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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超重塑之路
有沒有感情的紐帶,婚姻的結晶?
有,必須聯絡,孩子沒錯。
沒有,儘量少聯絡,各有都有各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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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九錦朝鴻
有人說女人離婚最好不要和前夫有聯絡。我認為應該視情況而定。聯絡前夫有利的方面:(1)如果你們離婚後,前夫始終沒找別的女人還在單身,而且你們離婚的原因不是什麼原則的事情,而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因為一時衝動,雙方都僵在面上下不來臺才離的婚。我認為女方主動一點聯絡男方,如果能舊情復燃 ,你們再到一起那是最好不過的。夫妻還是原配的好,不隔心。(2)如果前夫找個女朋友,但感情一般。他們正在”處於不處左右徘徊”之時,前夫有要找你復婚的意思。你不妨主動點聯絡前夫。這樣你就有主動權,可能將前夫拽回自己的身邊,重溫舊夢。(3)如果你們的孩子判給了前夫。孩子時間長了,不在你身邊,你們必然有陌生感,有距離感,你應該主動聯絡前夫去他那裡和孩子建立感情,讓孩子時刻感到,”媽還在時刻惦念著我”。這樣你就不會為離婚後而孤單而煩悶,畢竟你有愛的孩子一直陪伴,雖說孩子不總在你身邊,但孩子“”的心與你永遠相隨。
主動聯絡前夫的弊病。(1)假設前夫和別的女人已經結婚了。你主動聯絡前夫,勢必造成他現在娶得這個女人的猜疑,既而造成他的家庭矛盾不斷,感情不和。(2)假設你主動聯絡前夫。前夫可能”望著碗裡,瞅著鍋裡”,既不撒手現在的女人,又要和你搞地下戀情。即使你沒要和前夫重敘舊情的意思,但他一味的死纏爛打,也會搞得你疲憊不堪,焦頭爛額的。所以還是少聯絡為妙。(3)假設你主動聯絡前夫。前夫現在的女人知道後,如果是強悍潑辣型的,她會找你拼命的,也會做出其他無賴之事,會搞得你極為難堪,”狗叫貓嚎,雞犬不寧”。所以還是不聯絡為妙。所以說“離婚是開啟不幸婚姻的開心鎖,也是尋找新的航程的啟明燈”。如果婚姻中倆人的愛情之花,真的枯萎,連根都爛了,那就連盆都扔了,”各自安好,互助平安吧”!如果雙方不是什麼原則的事情?假如都是些許小事,基於賭氣,居於面子上,但雙方內心的都愛著對方,還是抓緊複合吧!婚姻斷了雙方可以接續上,但兩顆炙熱的心涼了,在捂熱可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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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舴艋舟
為什麼最好不要和前夫聯絡呢?難道你怕受不了前夫的誘惑,舊情復燃嗎?
哈哈!個人認為,還在乎要不要和前夫聯絡的,要不就是忘不了前夫,要不就是深深厭惡,但最深的恨,往往是因為愛得太深,放不下。
一段婚姻失敗了,只能說明你們不適合做夫妻,那作為朋友,說不定更好呢!朋友之間可以互相幫助,你們相處了這麼久,對彼此又這麼瞭解,比起新交的朋友,和不明所以得外人,應該還要多一分親近,相處起來更和諧一些,所以買賣不成仁義在嘛,離婚了,也還可以做朋友的。
但如果這段失敗的婚姻,是來自於對方人品有問題。那最好還是不要做朋友了,這樣的人,還是不要聯絡的好,以免他的壞心思,又對你造成傷害。
但有一種情況,你們不得不聯絡,那就是有小孩,雖然你們重組了家庭,但親生的父母親,對小孩來說是不一樣的。因為小孩,你們之間不得不經常聯絡,而且說不定,還會因為孩子的事情發生爭執。
所以這個時候應該把前夫當朋友,和平相處。過去失敗的一段婚姻,就放下它,讓它過去吧。現在你們是孩子的父親母親,要對孩子的未來負責,要撫養好孩子,所以你們還是精誠合作的比較好。
無論你是想和前夫聯絡,還是不想和前夫聯絡,都希望你從前面一段婚姻徹底的走出來,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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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展望未來走精彩人生
最後以離婚收場的結尾有很多種:有的以不告而別結束,有的以互相撕罵打鬧結束,有的心平氣和結束……不管以那種方式結束,一樣的結果是跟以前的恩愛,情分全全隔斷,重新選擇了自己的人生路程。相遇就是緣分,更何況你們還做過夫妻,“百年修的同船渡,萬年修的共枕眠。”
離婚後徹底斷清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有共同的孩子的情況下,那樣可能聯絡的比較多,但是你們的身份就是孩子的爸爸和媽媽。你們都希望孩子得到幸福是你們共同的目標。會為了孩子翻過昨天不愉快的一頁,重新書寫新的章程。會和平相處,彼此像朋友一樣尊重。如果說沒有孩子,可能沒有太多的牽連,可能偶爾在生活中會想到過去甜蜜的點滴。一笑了之。也有可能鼓起勇氣發個簡訊看對方過的是否很好,不過那時的關係也就是親人的掛念。總之無論是何種情況,放下仇恨和不滿,彼此擺正自己的身份,如果能以親人的身份共處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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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騫家幫
有孩子的話,怎麼可能割的短!我感覺取決去男方,男方的素質高的話,有聯絡也沒關係!男方要是性格畸形的,最好離的越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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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圖圖的咖啡
如果雙方離婚時都互相厭惡對方毫無感情,又都面臨組建新的家庭,那最好不要聯絡,聯絡只會徒增煩惱和麻煩。如有孩子,可以把聯絡話題僅限於孩子,畢竟做為親生父母,都不能隔斷對孩子的感情。
如果夫妻因為其他不得已的原因導致家庭解體,也可以儘可能平常心處理兩人關係,把對方看做熟悉的陌生人吧,或者看做遠行親人好了。人是感情動物,感情是很難說清楚的,也許離開一段時間後,才能更客觀看待對方和感情,畢竟離婚後又走到一起的也不少。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當雙方都各有歸宿後,千萬別沒事找事感情氾濫。珍惜眼前人才是我們該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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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王小蝸625
要不要聯絡有三種情況:
一、有沒有感情了
有感情,還有在一起有可能性,那可以聯絡,有感情,但已經知道無法重新在一起了,就不要再聯絡了,快刀斬亂麻
二、有沒有孩子
沒有孩子的參照第一條,
有孩子的,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可以選擇性的聯絡,有物件的務必讓那個他/她知道
三、雙方有沒有再找物件
都有物件了,沒孩子就不要聯絡了,有孩子的聯絡一定要讓現任知道
千萬不要做有感情又不打算復婚,各自有了新生活,卻用孩子為藉口,跟上一段婚姻糾纏不清,到時只會什麼都得不到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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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記憶歲月
是的,對方已婚的話,會引發前夫家庭矛盾。如果和前夫因孩子贍養費等問題需要解決的話,也要在公開的情況下聯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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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梅語馨香
婚姻到了不能繼續下去的時候,離婚也是一種選擇,當然,不管哪種方式,對雙方都是一種或多或少的傷害。
離婚也分多種,下面我就離婚的問題分別說一下。
一:好聚好散型
這種情況是最好的一種,因為各自都很理智,意識到在一起很不合適就急時止損,過後還能做朋友。
二種:是男的想離婚,而女的並不想離婚,最後不得不離婚。這種情況下的離婚,女方就會對男方極其痛恨的,但也不排除為了孩子和前夫聯絡,除外,最好不要聯絡,否則會讓對方很看不起的。
第三種是兩個人都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而離婚的,這種更不要再去聯絡前夫,因為一切都已過去,再怎麼樣,也回不到從前了,倒不如忘了過去,從新生活為好。
對於第一種,做不了夫妻,便做成了朋友,這種情況,和前夫聯絡就很正常。
既便這樣,她們也能處理好彼此之間的關係,因為必竟再不會產生愛情,她們的關係要麼是親情,要麼是友誼,所以並不妨礙彼此的生活。
不管怎麼樣,既然離婚了,就是離婚了,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能不去聯絡前夫就最好不要再聯絡他,這樣不但尊重自己,也是讓自己活出尊嚴來。
誰也不敢保證自己的婚姻幸福美滿和永遠,但是卻可以能夠保證自己獨立和自尊。
婚姻不是全部,有也不值得多慶幸,沒有,人生也可以活出精彩出來,就看你對待這件事的理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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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雲雨相依相伴
有人說“女人離婚後,最好不要和前夫有聯絡”你怎麼看?
沒有孩子的更不要和前夫有聯絡了,不管什麼原因導致離婚都要有骨氣不聯絡了。如果有孩子的除了和孩子接觸照顧好孩子以外,也不要聯絡前夫了,和他們保持距離以防再次受到傷害。
所以我個人認為女人離婚後,最好不要和前夫再有任何聯絡了。如果不是他傷害了你也不會離婚的。保護好自己最重要以防受到第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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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雙方協商好,就不要再聯絡了,只會越陷越深,就像賭博的賭徒,掉入永珍深淵,特別拖到一定年紀,想回頭已回不了。有孩子的可以協商好,歸誰歸誰,一般孩子還是留著給男的傳宗接代吧,千萬別因年輕氣盛抱著報復心理,認為帶著孩子讓男的一無所有,其實你得考慮個人經濟能力,能不能培育好,教育好一個孩子,年輕時候你可能覺得沒問題,有經濟來源,養個孩子不一定就好,許多親生的,到最後又怎樣?另外你不像明星,有比較優厚的經濟來源,一個女人帶個孩子,如果食無定居,多有不便。所以一定要多方面考慮。另外我不完全同意樓上說法,許多離婚的年輕人其實還是比較年輕的,當初完全是不太懂事的狀態,但保持一顆純真,積極向上的心是必須的,更不要患得患失,前提是儘快處理好前段感情,這有助於女性恢復智商,走出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