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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hita8

    正常情況下是隻講證據 不講人情世故,但非正常情況也很多 比如輿論壓力 一定程度的會影響判決 要是一些案件當成典型了 那就得從重了

  • 2 # henyd

    我來回答一下,人情世故其實就是非強制性的自然社會規範,而法律是具有強制性的。

    但是並非法院判決不參考人情世故,民法當中如果該領域沒有法律規定,可以依據民俗,村規民約進行判決。

    刑法其實有時候也會考慮人情世故,比如我還記得2015年司法考試真題,母親和女朋友掉水裡你救誰,答案是救母親,不救助母親的行為是犯罪。但是在實務處理當中,即便是先救女朋友,以至於沒有救到母親,也不會做犯罪處理。

    再比如母親抱著孩子,由於母親的疏忽以至於孩子從樓上掉下去摔死了。這種情況也是犯罪,過失致人死亡。但是有時候實務當中也沒有處理,母親死了孩子已經很可憐了,也不忍心再把母親抓去坐牢吧。

    再說說前段時間比較熱的張扣扣為母報仇案,我還特意查了一下當年他母親的案子,殺他母親的人是未成年,並且積極賠付,再加上他母親也有過錯先動手打人。或許張扣扣為母報仇有一定情感支援(也就是說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法院判決不僅僅針對個案,更是對社會的一種引導,張扣扣不死,變相鼓勵報仇,這對於國家和社會肯定是不利的。因為任何人未經審判不得確定有罪,就像金庸武俠世界裡,那些大俠誤信人言錯殺好人例子比比皆是。換而言之,個人理解的正義,或許並不是真正的正義,對於評價是不是正義本身需要科學的一套制度,這也是我們法律人所做的事業。

  • 3 # 顯小顯

    要求對別人法律公正,對自己卻要法外留情,這是就是人性。說不定那些罵完別人受賄的人,放下手機就得想想哪個部門有親戚朋友,送點禮給自某點私利。

  • 4 # 天醫良言人真理少數人

    法律是人情的深層調節?不是不講情理?是不要亂講情理?是重事實真相?而非顛倒是非曲直?如果亂搞害處很多很大?

  • 5 # 使用者1012987992765

    法律是講證據的,每個人都這麼說,書上也是這樣寫得;但我為何二十來年過去了,一點也體會不到呢?請問,在我們如今的社會上“情”大於”法”的事,還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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