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言勸
-
2 # 蝦扯蛋那隻蝦
任何人犯罪都得受到法律制裁,沒有特權。 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犯非暴力罪、精神病人犯罪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華人犯罪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透過外交途徑解決。 相關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一條 【外交代表刑事管轄豁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華人的刑事責任,透過外交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
3 # 我顧問
一、根據刑法規定,下列人員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仍應對其採取一定的措施:
(一)未滿14週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二)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負刑事責任。應注意的是,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二、根據刑訴法第15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
4 # 賈金勇律師
根據刑法規定,下列人員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仍應對其採取一定的措施:
1、未滿14週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應注意的是,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中國刑法明文規定的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有四種:
(1)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3)又聾又啞的人;
(4)盲人。
根據刑法的規定,對於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
5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十四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非上述八種罪不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緊急避險在必要的限度內,不負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望採納。
-
6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下列人員犯罪不負刑事責任:1、未滿14週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負刑事責任。與此同時,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應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回覆列表
一是末滿十四周歲的人,犯罪後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是犯重罪,會敦促家長嚴加管教,還要負民事賠償責任。但是,年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了以下八項重罪後應受到刑事處罰,即: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重傷的、搶劫罪、販賣毒品、放火罪、爆炸、投放危險品罪等暴力犯罪,應該追究刑事責任。二是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其監護人應當負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三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其監護人應該負附帶民事賠償責任。對於還有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