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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湖彬123510076

    物業是為了容易管理而偷懶才鎖大門的吧?你要是去找他們一定是這樣說:出於安全考慮以及小區治安統一管理所以要封閉一些通道及門口。他們沒權利封死大門卻有權利暫時關上大門,明白了嗎?

  • 2 # 雨漫君城

    保姆有權動你的資產嗎?答案是肯定的。

    除非這家的某個主人,與保姆有苟且的關係,不得已而為之。

    公民財產不容侵犯,憲法與物權法都有明確表述。為什麼還有這樣的事發生呢?1是傳統的惡奴欺主。2物業不懂法,不理法,監管不到位。3業主自我保護意識不足。

    毛病都是慣的。要讓各自明白自己的位置,除靠政府監管,還要業主敢於說不,敢於維權。

  • 3 # 燈火觀音

    根據相關規定,物業擅自封閉小區大門是屬於違法行為,業主有權訴求。當然了,特殊情況下,根據業主的要求可以封門,但是,眼下大多小區物業因懶於服務,有事沒事都喜歡封大門,只開小側門管理,有的甚者將消防車,救護車拒之門外,更為嚴重的還會跟急救車索要過門費,他們這種無視法規的行為已經剝奪了業主的出行權和急救權。我們國家目前對這塊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業主對之的維權還得不到保護。

  • 4 # spiceup

    如果是業主大會授權,或者是政府因為某種緊急需求,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封閉。因為疏於管理,是沒有權利封閉大門的,如果影響了業主的正常出行,可以依據物業服務合同跟物業企業交涉,甚至向行政部門或者街道社群投訴。

  • 5 # 喀什葛爾2

    我住的辦公樓,16塊的物業費,說鎖門就鎖門,說斷電就斷電,成都花樣年物業,你到哪裡去說理,開門可以,先交半年物業費。

  • 6 # 李生159066409

    一群人指點江山。

    最簡單的問題:物業還有沒有錢看守這個門。

    這個問題咋從沒有人提起過呢?

    還是這個門隨便出入不用管?

  • 7 # 懂知識的小胖子

    我不知道你說的這個上鎖指的是什麼,如果說上的門禁鎖我認為是可以理解的,雖然門禁鎖讓業主出入有些費事,畢竟是為了業主安全著想,應當理解的。如果是直接鎖死了這就不應該了,其實小區大門旁邊的邊門,才是業主們經常使用的通道。雖然現在有些物業公司做的很不地道,根本不把服務放在首位,讓業主們很是氣憤,很不滿意,但也有一些物業還是比較負責任的。小區大門是小區安全的第一道關卡,所以對小區大門實行嚴格管理無可厚非,但是鎖畢小區通道也要從業主的方便來考慮,不能為了小區管理省事而採取一刀切的辦事方式。我家小區前後各有一個大門,周邊還有兩個邊門,由於這兩個邊門沒有設在主幹道上,由於小區樓宇門洞比鄰,所以從小區入會以來就一直鎖死的,但是為了方便業主進出,小區物業主動在邊門附近便民超市開通了人行通道,並安裝了安檢門和門禁,這樣既方便了小區管理,有解決了業主同行便利。小區業主是小區的主人,小區的管理要以業主滿意和方便業主入手,同時也要兼顧小區安全。如果物業將業主經常出入的小門鎖死,業主們可以要求物業公司開通,不過為了安全起見最好安裝上門禁系統。

  • 8 # 宜人生活

    業主出入小區一般有幾個大門,有的小區可能還會存在一些小門便於業主進出。大門一般是規劃好的,一些小門可能當初也是規劃為出入口的,這些門物業公司無權禁止業主通行,不得上鎖。當然,還會有些門可能是業主為便利,經常通行,久而久之,便形成一個小門,或者原為消防通道,業主經常通行,也形成一個所謂的出入口。對這些當初沒有規劃為進出口的門,物業公司有權上鎖,禁止人員通行。若為業主方便通行,對所謂自然形成的“門”或消防通道改為通行道,必須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達到雙三分之二條件後,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作為通行道,否則,物業公司有權上鎖。其實,若無雙三分之二業主同意,物業公司對沒有規劃通行的門上鎖,也是為了維護業主的利益。

  • 9 # 風雨人生41361738

    首先要確定的是物業為什麼要鎖這個門?如果小區內封閉比較好,這個門經常有外來人員進出小區,出於安全考慮物業鎖門應該支援,但同時可能會給部分業主進出帶來不便,但如果是為了安全那就沒啥不可以。從另外角度看,哪個公司我想也不會沒事閒的願意去鎖個門給人家設定障礙,大多出於負責角度去做的。所以說物業這工作怎麼做都勢必會讓一小部分人不滿。但如果出於工作負責他也必須做。

  • 10 # 原來如此W

    對於物業來說,對門上鎖是小事一樁,關鍵還是要看業主能不能讓物業鎖的成。

  • 11 # 對付鬧吧123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物業做不到的。

  • 12 # 居然晚輝

    正解是物業要請示業委會,在做決定

  • 13 # 淡定33371695

    符合相關程式才可以鎖門,物業會按照相關公示和告知,絕對不會強行鎖門的。

  • 14 # 詩意帆船o1

    不可以,但,業主又很無奈,它物業公司要強制性的所謂管理方法,業主反應到行政部門,就是不了了之。遇到這些事,業主多……無奈啊。

  • 15 # 快樂的火車qI

    物業公司本身是否合法?服務內容是否公開?如果在服務合同內當然可以,如果不在拿出法理。

  • 16 # xitaizi

    越權。

    收費服務公司的一切權利,都需要業主授予。

  • 17 # 東山之嶺151346176

    只要方便業主出行就不該鎖上,如果不安全出行或者有障礙影響的才能鎖上,但物業在向業主給予說明原因。

  • 18 # yigelaodaye

    可以,因為在小區裡物業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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