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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河塗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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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好老譚
凡是農村戸口,進城打工,無論幹什麼職業和工種,統稱農民工。小包工頭當然也是農民工,只不過帶領一群農民,包工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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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何聊防雷
哎你好,朋友關於農民工的這個問題哈,一般來講是在農村有田地,也是農村戶口的人出來務工的人員,以前認為,農民工都是四十多50歲或者更大年齡大老人家,其實現在農民工騙子城市的每個角落有年輕的小小夥子中年人有老年人。他們是城市的主力軍城市的建設離不開農民工的貢獻,我也是農民工啊,農民工其實挺好,現在好多農民工也陸陸續續返回自己家鄉去建設自己的農村家鄉這樣創業更方便,因為他們在城市裡學到了技術。有了,一定的人脈,可以更好地創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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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心每一天7034
也是農民工,包工頭,也不是一輩子做包工頭,有時不合算,也做工,有的包工頭,也不會抽成,只是為個頭,當然也不會有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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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廣西老吳w
所有戶口是農村的,從農村出來打工的都是農民工,包括其他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不要單單認為只有建築工才是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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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蘇樓蘇子恆
什麼是農民工其實很簡單的問題!
一,從法律角度上講是農村戶口的人,外出打工,間斷地在外務工的人員。
二,在城市裡面從事建築、粉刷、鋼筋工等不同行業的外出務工人員。他們在城市裡做的都是最基層的,城市人不做的工作。
三,負責做工的小包工頭大部分也都是經常從業建築業的活農民工,經過長期在工地幹,長時間積累經驗,從小老闆手裡包一些輕包工程,自己找一些農村老鄉,在工地務工。當然也有一些城市裡的小包工頭從事一些裝修、搬運等,這只是少數。
最後農民工最不易,自己建造出的城市,卻沒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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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7057291077169
農民工應該是現代農民進城做工的稱乎吧,做工的並不是都是農民,比如,上山開山的,蓋房子的,也應該不全是農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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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個窮苦的農民工
農民工,這三個字已經很清楚了,農民出來打工的就是農民工,不過有些人出來打工時間長了,有點不願意用這個窮名字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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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魚泡網—建築裝修找活
農民工就是本來是在農村是個務農的農民,後來因為在家收入比較低可能,去到城市裡面去打工,並且因為沒有什麼高學歷,也沒什麼特別的專業技能,大部分的只能去從事一些體力勞動,所以大部分的工人都是農民轉變的也被稱之為農民工。
對於只負責做工的小包工頭其實也是農民工,他們其實也算是農民工,小包工頭的話一般手下可能有幾個工人,都是老鄉一塊出去乾的,相互幫助,小包工頭的話就是有點關係能力,可以去承包一些小的專案,是個小負責人,並且自己也有一個足夠的能力,當然也有下面的工人來幹活。
現在這種小包工頭還是比較多的,因為大的很多時候掙的多但是揹負的壓力和資金問題也是比較嚴重的, 所以很多小班組,在工地承包一個專案幹活,人均也都不少掙錢,至於會有人問在哪接活,我只能說很多一部分都是熟人介紹的,靠的的人脈關係,當然還有部分是透過網上的像魚泡網這種的招工平臺去聯絡活幹,也不在少數,因為確確實實是比較靠譜的,所以會有這麼多人去使用這個方法,還是很不錯的,推薦好好利用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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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賈正景a
戶口本是務農的,在農田幹活的叫農民,不在田裡幹活的,去城裡討生活的就是農民工,和你做什麼工作,多少錢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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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資拖欠集中於建築工程領域,由於工程建設領域往往存在層層轉包、分包的情況,做工的農民工往往只認識直接管理自己的“包工頭”,而不知道工程由誰發包、誰總包、誰分包,一旦發生工資被拖欠,“包工頭”找不到,發包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相互推卸責任,不理睬農民工的訴求。
農民工兄弟應該找誰討要工資?
1、施工企業是農民工工資的支付責任主體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包括建築公司、勞務公司,他們以自己的資質承包工程並組織農民工施工建設,與農民工建立了用工關係。根據勞動部1994年頒佈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建築公司、勞務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將農民工的工資直接給本人。
雖然,現實中存在大量的“包工頭”個人掛靠建築公司、勞務公司承包工程,“包工頭”被公司委任為專案負責人組織農民工施工,但在這種情形中,“包工頭”組織農民工施工的行為應認定為職務行為,仍由建築公司、勞務公司承擔用人單位責任,負責支付農民工工資。
2、“包工頭”沒有領取、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資格
有些建築公司、勞務公司試圖透過與“包工頭”個人簽訂分包合同,由“包工頭”組織農民工對分包工程進行施工,以此阻斷與農民工之間的關係,達到不對農民工承擔工資支付責任的目的。
但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早在2004年制定的《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就明確規定,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公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由於建設專案資金需求量大,即便是農民工工資,動輒也需數百萬、甚至上千萬,作為個人的“包工頭”很難有這樣的支付能力,特別為了防止“包工頭”捲款跑路,嚴格限制“包工頭”領取、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資格,讓建築公司、勞務公司承擔工資支付責任,正所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3、業主單位、總承包單位在工程款欠款範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業主單位、總承包單位通常只負責依據合同約定向承包、分包工程的建築公司、勞務公司支付工程款,農民工並不能直接找業主單位、總承包單位討要工資。
但工程款是農民工資支付的源頭保障,工程款不按時支付勢必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到位。
為此,國務院下發的檔案規定,因建設單位拖欠施工企業工程款,致使施工企業不能按時發放農民工資的,要追究建設單位的責任。
律師提醒:農民工兄弟務工及討要工資過程中,務必要弄清楚組織工程施工的建築公司、勞務公司,以及發包工程的業主單位、總承包單位。記住這些公司的名稱以便於討要工資。
各位公司的老總也要知法懂法,不能再把農民工的“血汗錢”以工程款的形式給“包工頭”個人,否則仍然要承擔支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