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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陽光男孩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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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鐵山
如果我們引入霸凌概念,就是為了把孩子之間的惡作劇、打鬧上升到“霸凌”的高度。目的是上綱上線,找到依據實施對別人孩子的打擊報復。這不是現代精神,這是另一種形式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這不是社會的進步,而是社會的退步。
所以,當下,既要正視校園霸凌的現象,也要防止這一概念被濫用;既要儘快修復受害兒童的心理傷痛,也要防止對涉事兒童的過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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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寄得網
這件事情可能真的稱不上是霸凌,比起那些網上流傳的校園暴力事件算輕的。不過孩子確實受到了傷害不是麼?那些欺負他的孩子也是故意的不是麼?而且是兩個欺負一個。
作為父母,知道自己孩子受了這麼大的委屈,誰能不心疼不生氣,孩子因此患上急性應激反應,想為孩子討個說法而得到的是學校的漠視甚至是批評教育,恐怕換了誰都受不了吧。
受害兒童的父母不願意受這口氣,想討個公道,要個說法。這本身難道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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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業微話
文章的出處有待確定?
我著實把整篇文章看完,有同意之處也有認同之處。
首先對於文章的定性,就與文章中所提到的給“欺凌”定性一樣,如果作者只是在個人的知識程度讓對孩子教育的個人見解,我認為她並沒有什麼錯誤,她發表對於“欺凌”的定性看法。
最後就是有沒有寫這篇文章的推手,如果因為家長的不斷的要求,校方為了緩解社會壓力而僱傭作者撰寫這樣的文章,性質就不同了。
個人對“欺凌”這個詞的看法這個現象的出現,其實對我們有孩子的家長來說是件好事,因為起碼以後孩子在學校裡再次受到這樣的事件總可以參照一下。
然後就是真的建議,有關法律機構根據青少年保護法對“欺凌”這個詞進行定性,這樣無論是學校還是家長可以利用法律範文進行適當的維權。
關於在學校受到任何委屈事件,導致孩子受到身心健康的影響,個人認為校方都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起碼孩子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學校裡度過的,學校有義務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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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過河鶇
看完文章,這本來就是對一件事情過程的描述和對這件事情中家長做法的看法。如果事件描述的都是事實的話,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單從文章上看,這篇文章還是比較理性的,只是為什麼文中帶有很受委屈的感覺,這讓人不由得懷疑他是代表了哪一方的利益。當然,我只是猜測,畢竟我對事件的瞭解還處於一知半解的狀態。
從家長的角度上來講,為孩子討回一個公道這是沒有問題的,特別是孩子遭受了這樣大的傷害,即便是兩個孩子沒有霸凌,但是對那個受傷害的小孩子來說都是非常不幸的。
文章針對了受害者學生家長的過激反應進行了批判,從字裡行間,確實有對受害者家長的一些質疑,認為家長小皮大作的感覺。
如果小孩真的健康了,沒事了,以後跟正常的孩子一樣了,那家長肯定不會揪著不放的,大家都是人,無理取鬧的平民百姓並不多。凡是有冤屈的地方肯定就有不公平,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根源,而是採取包庇和拖延的方法處理(這是學校和一些部門常用的伎倆),這樣絕對不是一個真正處理事情的態度。
社會的真正做到公平就必須要透明,群眾需要真相,而真相只有一個,真心希望我們的媒體能夠有主動做一些客觀真實的報到,而不是受到某些勢利的影響而歪曲事實。
希望受到傷害的小孩早日康復,也希望兩個“惡作劇”的小孩在接受處罰之後也恢復學業,無論怎麼說,小孩都是無辜的,在生理和心理沒有健全之前,應該予以保護,不要再讓他們受到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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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隻逍遙客
這個很難回答,我只能說三歲看老,有什麼孩子就有什麼家長真的是一點都沒錯,比起霸凌這種事,更心寒的是領導老師的不重視,朋友同學的疏離更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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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所以被欺負這就應該被欺負是嗎,欺負人者就應該趾高氣昂是嗎,學校就應該息事寧人是嗎。你的觀點然後我十分懷疑你是懷有某種目的受人指使的搶手,你也是個家長,如果你的孩子被這樣欺負,而學校卻對你表示譴責,另一方的家長都不願意當面真誠道歉,你又作何感想。真是諷刺。原作者早日找到良心。
送你一句話:包庇罪惡的善是最大的罪惡!
我問了下我11歲在英國讀書的兒子,如果在你學校發生這種事情會怎樣?答:這個是bullying,不是開玩笑,首先欺負別人的孩子會被開除,其次,校長和年級主任及班主任會趕緊一起向被欺負的孩子和家長道歉。每個學校都會有自己的文化,很難理解這些置若罔聞的家長,大家怎麼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給這樣的學校和老師,真的是被升學蒙了心了?連好歹都分不清了!
現在整個事件發酵成為了家長們社會背景與影響力的比拼,毅然無視了事件的中心是三個10歲孩子,同樣把施暴者置於網路暴力下的受害方母親難道用心不險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