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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理諮詢師陳孝鵬

    這個問題就好像,自己找的物件,父母不喜歡,你希望父母反對嗎?

    當然不希望父母反對,因為你已經是一個獨立的人了,不希望父母把你當孩子。

    你不希望父母把你當孩子;那麼自己為什麼還要把父母當孩子呢?

    或許你會覺得,自己這麼做是對於父母的愛;

    就好像當初父母反對你和你的物件在一起的時候一樣,會覺得這是對於你的愛;

    只是當初的你心理是怎樣的感覺呢?當初你心理的想法就是現在父母被你反對時的想法;

    父母一樣是一個獨立的人,有權選擇自己想要的,想做的事情;

    如果是涉及財產什麼的,那隻能說你們太自私了;

    如果你覺得父母被騙,那也要證據證明;

    所以,不正確。。

  • 2 # 玉雕馬師傅

    不正確,老來伴,老來伴。老了有個陪伴的人是最幸福的。婚姻法規定,男女面前人人平等,不論年齡,只要兩個當事人自願誰也無權干涉。子女干涉說嚴重了那是違法。

    人到老年,兒女都上班很忙,各忙各的,沒有餘的時間關心照顧老人,老人孤獨,而又心中淒涼。有的兒女雖然能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但這是親情。老人再找個伴侶這是感情,有時親情代替不了感情的。

    老了再找個伴侶,老人也能互相照顧,生活起居也不用兒女操心,兒女也能不用操心父母,安心上班,掙錢。有時老人也可以幫助兒女接接小孩。老人也高興,兒女也快樂。

    所以老人再找伴侶,兒女也要大力支援。畢竟老人幸苦半輩子了最好不過夕陽紅。

  • 3 # 傾城不傾國
    這個問題不能直接回答“正確”或者“不正確”,答案取決於雙方領證的動機。雙方領證的動機無非兩種:

    1,單純的愛或者互相依靠。

    這種動機下的領證當然可以,子女強烈反對就不正確。

    2,其中一方動機不純。

    對方看中的是另一方的錢財,那就不適合領證,子女們的強烈反對就是正確的。

    這個觀點不喜勿噴,因為現實中這樣的例子太多了,而且有的還因為這個引發了大矛盾。

    《都挺好》中的蘇大強跟小保姆卿卿我我形影不離的,蘇大強一輩子被老婆強勢壓制,以為小保姆是真愛,結果小保姆經不住考驗,露出了真面目。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可蘇家兄妹看得清,共同反對,終於把父親的幸福“攪和黃了”。它要是真愛的話,怎麼能被攪和黃呢?

    所以,對於兒女的反對不能一味地指責,其中總有理由。

    鄰居老太太就找了個老頭搭伴兒過日子,老頭是大學教授,有一個女兒在國外。老頭老太太根本沒想過領結婚證,就想著老了有個依靠,互相照顧。

    但老頭的女兒非要讓他倆結婚領證,說領了證就名正言順了。她定居國外,老頭不跟她出去,一個人在國內著實讓人擔心。如果跟老太太結婚了,有了保障,老頭閨女也放心。並且人家自己提出,老頭的房子直接過戶給老太太,這多坦誠。

    老頭的女兒誠心誠意地請兩個人結婚,還願意把房子給老太太,完全是為了自己考慮,這樣她在國外生活也安心。

    現實中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咱把事情放到自己身上想想,自己的父親母親奮鬥了一輩子積攢的房子存款,到最後突然跑出來一個人要坐享其成,你願意嗎?我反正不願意。不願意怎麼辦?兩種方法:

    1,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他們看不清對方的真面目才想去領證,如果知道了呢?兒女們不能頂著上,要講究策略循循善誘,讓他自己透過一系列的事情慢慢醒悟。不能逼,不能嗆,靠智商迂迴解決問題。

    2,婚前財產公證。

    既然是真愛,做個公正,預防婚後出現一些不必要的紛爭。如果對方完全看中了錢財,這種要求一般會打退堂鼓。

    用怎樣的眼光去看強烈反對老人結婚領證的兒女?

    推己及人,我們畢竟看不透他們的家庭格局、相處模式、現實情況,也沒資格對別人的選擇妄自菲薄。

    所以對這個問題不能用簡單的“正確”或者“不正確”去評判。

  • 4 # 情聲依舊

    這既是半路夫妻,又是黃昏戀,而且要登記,難免遭子女懷疑有償婚姻。

    那時單位裡有個60多歲的老人,早年喪偶,兩個兒子也在單位裡結婚定居,但不是職工,也沒有正式工作,整日打散工,毎日賺的錢也是夠開銷。

    老人有退休金,但不夠兩個兒子分的,所以老人輪流在兩個兒子那裡吃飯,自己住在單位分配的房裡。

    有一年,老人在沒有經兩個兒子同意下結識了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並且還帶回來同住,女人喪夫,農村人,在農村家裡沒什麼地位,畢竟生了個女兒,也嫁了,所以無牽無掛,在家裡也經常受氣。

    但沒辦法,工資是老人的,他說的算,兩個兒子有手有腳的,能自個兒撈錢,為嘛還要啃老,最後被單位裡的人說多了,也就過意不去了。

    終於老人如願以償,得了個老伴,但女方要求和他登記,兩個兒子這回死都不願意,老人60多了,還能活幾年?女人也就40多,最終房子還是得給女人,所以倆兒子據理力爭,死皮賴臉的最後沒登記成。

    但女人實在沒處去,所以只好將就著跟老人生活了。

    這樣的事情,你不能說正確與否,就事論事,子女有子女反對的理由,問題最終也還是出在錢上。

    子女生活無憂,自然對老人的幸福是十個手指贊成,而且也不會在乎這些房產,畢竟有沒有老房子,也不會影響到子女家庭生活。

    但是,如果子女在生活上依靠老人,那可就另當別論了!

  • 5 # 冷熱觀32590977

    你可以要求婚前財產公證,不許女方以婚詐財,就行了,別的事你管不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婚姻自由,任何人無權干涉。

  • 6 # 大江東去11

    從這個現在可以這樣理解:根本就不用登記也可以生活,非要登記就是不想把財產留給孩子了。原因雖然說很多,主要就一個。

  • 7 # 白雲3498

    老年人結婚,結婚登記首當之重,不可輕視。

    老年夫婦一般男方比女方大些歲數,很多男方先在百年以後,若沒有結婚登記的法律保障,女人養老會出現問題,

    特別是住房問題,防患與未然之中。

  • 8 # 阿煒煒煒煒

    有病!妄想症!七十歲了,還沒看請人生真相,或者是還相信愛情?女人五十歲了應該是現實的,不可能做免費保姆,定有所圖,跟我說有真愛,我信嗎?

  • 9 # F雙月

    這種老頭還不少。沒有獨立生活能力,要依靠別人。子女們又很忙。沒辦法。只有孩子們商量好,把家裡財產安排好。如果老頭太固執,給他說清楚,以後不管他。叫他簽字!老人也有婚姻自由!強迫是沒用的!只有這樣嚇唬他。以後他過得怎麼樣,也是他自己造成的!

  • 10 # 秦都情思

    老人70歲了找了50歲的伴侶,並且非要婚姻登記,子女們表示強烈反對,正確與否?談一下自己看法。

    首先,作為子女要弄清二位老人是否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是否真心相愛,是否在晚年相互呵護,這是最重要的前提。如果是這樣,子女們反對老人們的婚姻就不對了。年紀大了感到孤獨,找個伴是合乎情理,兒女們都有自己的事業,沒有時問陪伴和照顧老人,找個伴安度晚年,也在情理之中。希望做子女的不要急於反對,先了解一下具體情況再說。

  • 11 # 東吉大吉

    婚姻自由,不止適用於年輕人,同樣也適用於老年人。但有時候,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老年人要再婚,聽聽子女的意見也是應該的。

    碰到這事兒,我覺得老人家和子女要先做好溝通吧,老人家結婚的理由,子女反對的理由都擺出來說一說,情況清楚了才好進一步判斷。

    像《都挺好》裡的蘇大強要和保姆小蔡結婚,子女反對那是對的,因為小蔡根本就不是真心喜歡蘇大強,很明顯是衝著蘇大強的房子去的,結婚可以,條件是房產證上要寫上她的名字。而被“愛”衝昏頭腦的蘇大強根本沒意識到這一點,要是子女不反對,到頭來肯定是人財兩空。

    70歲找了個50歲的伴侶,年齡差距這麼大,大多數人都會認為,年輕的一方肯定是貪圖年紀大的一方的財產。更何況是作為財產繼承人的子女,這麼想也在情理之中。

    老人家想做合法夫妻,想要一起生活,子女也要給予理解,畢竟子女都有自己的家庭,無法日夜陪伴自己的父母,結婚是老人家的情感需要。如果沒有婚姻保護,倆人同居也是名不正言不順,也怕親朋好友鄰居說三道四。

    老人家結婚有他們的理由,子女反對也有他們的考慮,如果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待問題,雙方的分歧會越來越大,問題無法得到解決。

    雙方要心平氣和地協商,看看能不能透過採取一些措施達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比如子女關心的財產問題,雙方應事先約定。

  • 12 # 鴻運

    一個同事49找了一個七十歲,還是異地,認識結婚一個星期,結婚拿證後分開,四年多沒有見,只靠微信每天問候,早安,晚安,問男方這樣婚姻好嗎,他回答說不錯,感覺很好,所以不是現在子女認為父母應該安他們想法活,而是每個人只能安自己需要活好自己,

  • 13 # 決不側過臉去1

    婚姻自由、子女不得阻擾老人再婚之說,在理論上無疑是正確的。但,為避免“流行性後遺症”,竊以為老年人“結伴不結婚”更省事、更接地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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