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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師為哥侃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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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C方圓
水電路改造工作,在我們城市十五年前就已完成,之後新建的小區,都直接就是文中所說的智慧化了。老小區一般都是原來的大企業或政府機構部門所建設分配,並承擔著物業管理工作和費用,在十五年前水電路改造時,都是主動積極配合並補貼改造費用,以解決和消除單位的負擔,不存在阻撓一說。不知道這個提問講的何時何地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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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天1657351352983
提問有問題,第一更換智慧電錶供電部門直接收費,相應的後續服務供電部門應該接手,包括變壓器,配電室,甚至業主家門口的閘箱,試問是物業不交還是供電部門不收,第二根本不存在電損問題,物價局統一的電價,只要是生活照明都是一個價格,如有違法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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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月爸愛生活
誠邀回答問題。我是有著15年經驗的電工,你們小區供電應該不是一戶一表的接入國家電網的供電模式。他的產權屬於開發商,供電局只抄總表,後面因為供電面積大,線纜多,存線上損,所以物業公司會給你計算電損。
需要裝供電公司的智慧電錶,那就得開發商出資對小區供電系統進行按照供電公司的要求改造,並且驗收合格後移交給供電公司管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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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都新北一條街
這個問題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也是可以進行更改的。
就我目前瞭解到,許多地區如成都、上海等大城市早已經普遍推廣智慧電錶,其新建商品房也是必須安裝智慧電錶,一戶一表,否則不予驗收,正式電不會接通,達不到交房標準,將會給開發商造成品牌事故和違約索賠風險。所以由於政府的強制管理,不在存在你說的問題,包括2017年底開始,像南充等三線城市也開始強制執行一戶一表,包括商業用房也是,不只限於住宅的新建工程。
對於歷史遺留問題,也就是說早期修建的住宅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更換一戶一表,換為智慧電錶,這個更換電錶也是政府強制執行的,若你們那裡沒有動靜,也許是地方制度有所不同,那麼你們也就只有一條路可以走,成立業主委員會,直接和物業談,談的好就擺了,談不好你們就按照相關規定直接更換物業公司。
其實,換電錶是符合廣大業主的利益,畢竟夜間電費單價低很多,而早期的電損費也是一個時期的產物,全國都在收這個費用,不存在和不合理的說法,當然現在需要注意的是如何使用你們業主的權力……要麼物業配合業主換電錶,要麼你們業主換物業。
很多地區也是由國家電網直接和業主委員會商談,不會與物業進行,畢竟業主才是所有人,物業只是個可以替換的代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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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勺戶外
初期物業公司跟開發商是一夥的,開發商投入的電力設施也是真金白銀換來的。雖然說羊毛出在羊身上,但經過開發商的手後也要把羊毛榨出油水來。迫不得已物業公司是不會主動交給電力公司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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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不允許換智慧電錶,而業主要承擔電費的同時還要承擔相關的線損變損,是物業公司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可以向相關的12319、12345熱線投訴,由相關的執法機關介入調查處理,必要時可以起訴維護自己的權利。
物業有收費考慮制約因素可以理解,但以侵害業主利益為手段為社會大眾所不恥,這樣的物業公司沒有長遠的眼光,也不會有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