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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生活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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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鄰山近海
沒有!沒有!!!絕對沒有!!!這狗日的黑社會物業這就是在強搶!只有一個辦法了,就是把那狗日的,強盜,黑社會物業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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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苦行僧
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的產權歸國家所有,誰投資誰受益,非戰爭時期可以作為停車用途,只能出租,不能買賣。
物業企業是受聘於小區的服務企業,肯定沒有權利擅自出售人防車位。如果物業企業受人防車位使用權人的委託,可以出租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通常是指小區人防工程在非戰爭時期作為車輛停放的車位。人防車位產權通常歸國家所有,戰時作為防空掩體。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規定,人防工程,誰投資誰受益。投資人在非戰爭時期可以將人防工程作為停車位進行租賃。
中國現有地下人防工程投資人主要有建設單位和全體業主兩種情況。
如果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的投資成本分攤到商品房的價格當中,那麼該地下人防工程地使用權就歸全體業主共有。
如果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的投資成本單獨設賬,單獨納稅,那麼地下人防工程的使用權就歸建設單位所有。
總之,人防車位產權歸國家所有,非戰爭時期可以作為停車用途,誰投資誰受益。物業服務企業受人防車位使用權人的委託可以將人防車位對業主出租。人防車位的出租年限通常不能超過20年,但是有的地方政府會出臺一些特殊政策,要求人防車位出租年限為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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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豪粵系統門窗
這個要看人防車位有沒有計算到公攤面積裡面,如果沒有則開發商有權出租使用權但不能出售,已經計算進公攤面積的話就歸廣大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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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4774500081014
其實一點,物業啥車位都不可以賣,應為物業沒有產權,人家開發商才能賣,買車位至少得有產權證吧有產權證的都可以買賣,沒產權的你也不會去買是不,你說的人防車位現在只要有產權就可賣,這是可以查的,原因有很多,你可以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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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善L
看這個問題問的,就知道這位網友基本都不瞭解小區是什麼的人。或許,根本沒有買過房產,因為,大家都知道房產是由《開發商》開發經營的商品,由開發置業公司進行區域價格備案並銷售的產品,而物業的產品是《服務》,主要服務於樓宇前期和後期的維護服務。
因此,物業沒有實體可以銷售(只有服務),就不可能有什麼車位可銷售了,更不可能銷售人防車位,人防車位歸屬權,屬於人防辦,一般誰維護誰經營,收益歸維護方,一般現行的大多都由物業公司負責維護。
目前,全國小區建設中或投入使用的小區中,為什麼車位不能滿足業主的需求,其實,從根本分析是建築設計標準,小區車位的配比率,老舊小區以前配比也就是0.3~0.5,現在配比的要求也不超過1:1因此,無法達到使用需求,也就是說一個小區無法滿足業主的停車需求。因為配比低,業主有車的多,要想從根本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建築標準要求改善,至少1:2的配比,也就是一家能分配到2個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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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田田哥哥田哥哥
人防車位根據物權法只能租不能出售,但在實際中開放商直接賣給業主,物業公司每個月還收取車位管理費,把業主當羊宰,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業主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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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銘
目前中國對人防車位的權屬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法律規範,各地對人防車位產權立法有所不同,上海、廣州、重慶、廈門、漳州等地實行人防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並可辦理產權證,也就說個人或機構可以向開發商購買人防車位產權。而安徽、江蘇、江西則實行人防車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賃,使用權到期需續租。所以最好去查詢當地人防車位管理辦法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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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是國家的,誰開發誰受益!這個人防車位可以由開發商對外長期租賃或委託物業對外長期租賃, 產權跟業主沒有關係